吴英再上万言书 自称鸡蛋碰石头请求社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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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8日,面对死刑宣判,吴英一脸平静。(图片来源: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陶喜年

一审死刑宣判半年之后,针对吴英案的二审宣判,似乎仍遥不可期。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因犯“集资诈骗罪”,当时年仅28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在浙江金华被判处死刑。其后,吴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3月16日,吴英将一份29页厚的上诉材料,交给其辩护律师张雁峰,后转交浙江省高法。但浙江省高法何时开庭审理此案,至今没有确切消息。

5月20日,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这天正好是吴英的29岁生日。在看守所,吴英通过收看央视的《新闻联播》,看到了这条令她感到振奋的新闻。记忆力惊人的吴英,当天即将周永康讲话的要点,全部记了下来。

几天后,吴英将一份3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及一份《控告信》,再次委托其代理律师带出看守所。

在这份“万言书”中,吴英详诉了其被拘后的所有经历,对当地公、检、法等部门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首次袒露了面对死刑判决的内心感受。

前段时间,与吴英同监室的一位女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发回浙江省高法重审后改判,让吴英重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我改变了我的看法,我相信法律毕竟是公正的、公平的。”

仍“坚信”自己无罪

“现在我不得不以书面的形式,把我事情的真相、我的冤情,以文字的书面形式,向你们媒体反映,为什么我的案子会是‘内部请示’、‘上定下审’的判决?”吴英这样表达写《上诉材料》的初衷。

《上诉材料》的字迹工工整整,每页都有吴英的签名和指纹。在材料中,吴英不仅列了很多表格,还在一些段落画了不少重点线。

根据官方的统一说法,2007年2月7日,吴英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但是按照吴英此次《上诉材料》中的说法,当年的2月5日,她就在北京被东阳警方控制,并带回金华。

至今,吴英已经在金华市看守所,度过了整整3年零4个月时间。

尽管一审被宣判死刑,二审又因为各种因素,至今未能开庭,但吴英依然“坚信”自己无罪。“一审的错判死刑,希望二审省高法、省高检按刑事诉讼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她甚至希望通过自己的案子,“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一审下来之后,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玩的游戏,像我这样无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我曾想我要放弃上诉,但还是在家人亲情的支持和看守所领导、管教的耐心开导下,在离上诉最后时限签字上诉。”

在“万言书”中,除了“控诉”当地司法部门在案件侦查、起诉、移送、宣判等环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吴英仍不忘为自己的借贷行为辩护。

吴英认为,她借钱就是为了办企业,根本没想骗钱不还,她更没想过捐款潜逃。

“我即使真的想骗,要是背着这么多沉重的房子,比蜗牛爬还慢。我借钱只是想经营企业,做自己的事业,做自己想做的事。虽然我有错,错不至于犯法,更不至于死罪。”

“毕竟我的公司全部办在东阳,我也想为东阳经济和东阳老百姓做一点贡献,向广厦集团的楼董(楼忠福)和横店集团的徐董(徐文荣)一样,为当地老百姓多做一点贡献。”吴英说。

“二审不知结果会怎样,但是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再受到伤害,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我会做最积极的努力,我知道自己的这一路会走得很艰难,因为我是一位普通的女子,而想置我于死地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民告官是多不易的事。很多人都认为我不知天高地厚,刚搅了一滩浑水,屁股都没擦干净又来鸡蛋碰石头,所以我请法学界的法律人士给予我的案子正确的法律指导,及社会上有正义的人来帮忙监督我的案子。

根据材料传递出的信息,在看守所,吴英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及相关实施细则有了详细的研究,对于犯人在看守所的权利,她极力争取,一向性格倔强的她,因为一封控告信,近期还曾公开跟看守所一位领导顶撞,并接受了处罚。

在看守所期间,吴英坚持看书学习,对外面的世界,也多有了解。在上诉材料中,吴英不时讽刺、挖苦一些办案人员,她甚至懂得如何使用“躲猫猫”、“春晚刘益谦”这些流行的词汇。

“这又不是春节联欢晚会刘谦表演变魔术?下次建议刘谦把魔术内容变成这些好了。”在质疑某处案卷材料时,吴英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