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三奇。天乙。天月德。咸池。空亡。十恶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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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三奇。天乙。天月德。咸池。空亡。十恶大败。
神煞之用,可信而不可信。五星重神煞,子平则重在生克也。原局配合适宜,吉星助之,自更增吉。否则,神煞退处于无权。所谓锦上添花,逢凶有解是也。吉之为吉,如是尔尔。则凶之为凶,亦可知矣。神煞中最吉者,莫过于三奇,天乙贵人,天月德,诸神。举例如下。
戊寅
庚申
己丑
甲子
1辛酉
11壬戌
21癸亥
31甲子
41乙丑
51丙寅
甲戊庚三奇,见丑为得贵,申月为得垣己丑见甲子,为本家贵人,天地德合,日时交互得贵,甲子为贵人头上带官星,门充驷马,月申时子,阴贵阳贵俱得气,七月癸为天德,壬为月德,暗藏于申子之中,尤奇者天干四字,无一不通根,无一不得贵,吉神会聚,无以加矣。然而并不见如何得意,官不过中等。(北洋政府时代财部参事会计司长)笔墨生涯,书生本色。若以生克论之,伤官见官,用财为解,《滴天髓》所谓水奔而性柔者,全金木之神是也。用官而透伤,虽云有解,究嫌有病,尤嫌子丑一合,财星化劫,不能尽其量,官不过中等,有由来也。(参阅《滴天髓补注》)最得意时代,为亥甲子十五年,水木之地,乙丑之后,伤官肆逞,抑郁无聊,人以丙寅运去伤扶官,晚景黄华,为一生最得意之秋。不知丙寅木火,并不见美,寅运中妻子并丧,形影孤单,落伍人物,无再起之可能也。
复次此造为官伤相碍用才,与伤官用官有别。细按之自知。
三奇之名,出于奇门,以乙丙丁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为六仪,藏甲,故名遁甲,演至命理,以乙丙丁配日月星为天奇,而以甲戊庚同贵于丑未为地奇,至壬癸辛之为人奇,不知其何所根据矣。神煞之最凶者,莫如十恶大败,咸池,空亡,等煞。
庚辰
己卯
丙申
戊戌
19辛巳
29壬午
39癸未
49甲申
此黄郛命造。丙申为十恶大败日,甲午旬,辰巳空亡,则年本落空,如以年为主,则甲戌旬中,日主申落空,申戌夹拱之酉贵,亦落空亡,亦可谓凶煞加临矣。然而黄总理内阁,某一时期,举足系全国之重,大贵特贵,非寻常之贵也。
复次此两造用神皆不易取,尤以戊寅造为难,甲己相合,互换得贵,决不能去官星不用也,二者不可得兼,金木无并用之法。此造搁置案头,经数年之久,不能解决,因《滴天髓》全金木之神句,忽有所悟,当以才星解官伤之争为用,宜水木不宜木火,覆按前运,纤屑皆合。可知凡命运不验者,皆由取用未准也。用神有显有晦,有一望而知,有如是之难者。然今人谈命,每喜面谈,匆匆排好,立决是非,欲求其准确,岂可得乎?即一望而知之造,其中吉凶休咎,征验若何,亦非仓卒之间所能断也。

论众寡
四柱气势偏旺一方者,以顺其旺势为用,如有一二点逆旺气之神,必以去之为美,此逆气势者在日干,即是从格。在年月时干,则为强众敌寡,势在去其寡,其理一贯相通也。但所谓去之者,必须原局有去之之神,方能去之。或克或泄是也。若无克泄,则虽欲去之而不能。此与从煞格须官煞透,从财格须食伤透,亦一理相通也。如
癸丑
戊午
己巳
丁卯
此南通张季直造。癸水见戊,克而去之,从火土旺势为用。
癸巳
丁巳
丁卯
丙午
此朱家骅造。癸水无伤,天干无克泄之神,不能去之,既不能去,则惟有用之耳。
如明思宗崇祯帝命造。
辛亥
庚寅
乙未
己卯
1己丑
11戊子
21丁亥
31丙戌
地支亥卯未全,而生寅月,曲直仁寿格成也。而透庚辛破格,天干无火,不能去之,既不能去,则惟有用庚辛,以亥中壬印化煞为用,至丙运伤用,甲申年殉国。
此理至显,如《滴天髓》任注所引两造。(一)戊辰 乙丑 戊戌 辛酉 土金伤官,而透乙木官星为病,喜辛金透,克乙而去之为药也。(二)戊午 壬戌 丁卯 癸卯 火土伤官,而见壬癸官煞为病,得戊土透,克而去之为药也。(《滴天髓征义》强众敌寡节)若干无克神,而得泄其气势者,其效用亦同。如
丁巳
丁未
丁卯
癸卯
癸水之气,泄于卯木,从木火旺势取用。此逊清戚扬知府造。
丙子
甲午
丁卯
壬寅
壬水之气,泄于寅木,子被午冲,则亦能去寡而成木火通明。
以上两造,乃三神成象也。
上张南通造。戊癸一合,变其格局,亦有不变格局者。如下
癸巳
戊午
乙巳
己卯
此舒舍予君(即老舍)命造。乙木生于五月,木火伤官格局,不能缺癸水印绶,调和气候,润土生木,戊癸一合,去其喜神,依然木火伤官,唯气势偏枯,不能取贵耳。
癸未
乙卯
丁巳
甲辰
23壬子
33辛亥
43庚戌
此民初浙江省长屈映光命造。丁火生于二月,卯未会局而透乙,癸煞之气,全泄于印,只能顺其气势为用,癸水无能为力,然而子辛两运中,贵为省长者,何也?流年适逢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水木火土,顺其气势也。庚申年后,交入亥运,屡图挣扎,不能复起,所以察以往之运,而不细按流年,每易误认用神,若再曲为解说,鲜有不入歧途者也。
去寡之理,干动而支静,干遇克而去,支神必须逢冲,方能去之,如某君命造。
辛未
甲午
丙申
戊戌
36庚寅
火土伤官而丙临申位,伤官虽喜见才,而丙火气势,嫌其不足,虽有午火,不能克去申金,盖支神静而专,各守范围,不遇冲动,不能去之,不比天干露而动,易被克去也。至寅运,寅午戌三合会齐,火动而强,申金被冲,克而去之。此所谓旺者冲衰衰者拔也。
因强众敌寡能去不能去之理,而悟从格能从不能从之别,其理一也。若从煞格而不透煞,从才格而不透食伤,或更见印绶相生,不论阴干阳干,皆不易言从。如许世英造。
癸酉
辛酉
乙丑
辛巳
巳酉丑三合而透辛金,乙木无根,何以不从?正以其癸水透干之故也。金虽旺而有癸泄其气,木无根而有印绶生之,所以不能从也。金水木火相生,四神成象,行木火运而贵。
又如虞洽卿造
丁卯
丙午
庚午
己卯
庚金临于败地,丙丁并透,何以不从?则以己土透出,无根而有生意也,木火土金四象,以土金为喜。
反之如施再邨造。
戊辰
甲寅
壬戌
丙午
壬水虽临病地,通根辰库,较虞造为有根矣。然而甲戊并透,克泄交集,不能不弃命而从财,不问其为阳干阴干也。
又如伍庭芳造。
壬寅
丁未
己卯
乙亥
己土虽通根月令,天干丁火相生,而丁被壬合去,己土有乙木克之,亦不得不弃命而从煞也。
此理似未经人道,较之阴干易从,阴干见势旺则从,阳干须本身气绝,方能言从。似乎易于辨别,姑志于此,以待命造之证明。

论金水伤官
金水伤官,生于冬令,喜见官煞,木火伤官,生于夏令,喜见印绶,此定律也。然有例外者,金水喜官,不可官伤并透,木火喜印,不可才印并透,盖用在官印,不可见损用之神,并透则相碍,相碍则喜用混杂不清,非吉朕也。伤官透干而官煞藏支,或官透伤藏,则为吉,伤官格聪明俊秀,而金水伤官尤多为文人学士。举例如下。
壬辰
癸丑
辛丑
甲午
王湘绮造。壬癸透而丁火藏,官伤不相碍,而午又为天乙,宜乎名重一时矣。
癸丑
乙丑
庚辰
戊寅
严几道造。亦为金水伤官,而丙火藏寅,两不相碍,名振海内,惜贵在丑而不在寅,富贵较逊。
金水伤官而官伤并透则相碍。
癸巳
乙丑
庚申
丙戌
6丙寅
16丁卯
26戊辰
36己巳
此女造也。金水伤官而癸丙并透,调候为急,必须用丙,癸水为病,丙火,夫星也,丙寅丁卯运,用神得地,而病神不去,秀气发越,闺秀斐声,戊辰己运,克去病神,夫妇和谐,而秀气尽敛,至巳运,丙火得禄,乙亥年克夫,盖三刑怕冲,巳申相刑,巳亥又冲,生方怕动,非虚语也。
木火伤官用印,而印伤并透,为害较轻,忌才印并透。盖金水伤官,喜神在官。木火伤官,喜神在印,伤喜神甚于伤用神。不仅金水木火如此,凡伤官格,皆可以此意消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