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参选总统之路遇上三大拦路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44:28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正式完成党内总统初选登记,成为国民党参加2008年大选唯一候选人。预计无须党员投票及民调结果,马英九即可在5月2日的国民党中常会上获得正式提名。由于遭特别费案纠缠及台湾政治和选举的诡谲多变,马英九进军总统的路上布满凶险的陷阱和毒刺。马英九至少要扫除三大拦路虎:一是“特别费案”;二是立法院中的“马英九条款”;三为国民党党章内的“排黑条款”。
《亚洲时报》分析文章说,特别费案首当其冲,这是对马英九威胁最大、最致命的拦路虎;其它两只拦路虎均由此衍生出来。也算马英九倒霉,一个明显由制度设计缺陷造成的、涉及成千上万行政首长的陈旧集体“大案”,却让马英九首先撞上了。
许多舆论认为,特别费案是民进党及其操控的司法单位故意加害于马英九。此话有失公允,太高估了民进党的能量。民进党如果真有那么大的能耐,国务机要费案早已被挡在法院的门外了。台湾的司法还是相当独立和公正的。
实际上,特别费案和国务机要费案有类似之处(特别费本身也大致相当于国务机要费),均与制度设计缺陷有关。马英九“贪污”1117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却为公益慈善事业捐款6809余万元;陈水扁夫妇从国务机要费中诈取新台币1480万余元,但扁一直拿的是减半总统薪水,即每月自愿捐出42万元。从犯罪动机来看,均不好解释两人的贪污动机。
阿扁死皮赖脸,破罐子破摔且为残余总统,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因此国务机要费对扁造成的打击和伤害远没有预估的那么大。马英九则不同,一生清白廉洁,顾及人格和尊严,政治前途如旭日东升,意欲问鼎总统,故反被特别费案折磨得心力交瘁。
特别费案已开庭审理两次,下次开庭时间为5月8日。马英九到底是否“有罪”,得由断案法官说了算,虽然大多数台湾人都坚信马英九的清白,但道理不等于法理。现在谁也无法准确预测马英九最后能否从特别费案全身而退。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一审“有罪”,马英九肯定要上诉,接下来是二审,甚至三审直至终审。特别费案可能是一场跨过2008大选的旷日持久的官司。二审、三审有可能均落在大选之后,故对大选影响不大。而一审“有罪”则是马英九必须马上面对的燃眉之急,是阻挡马英九走向总统府的最直接障碍。
接下来的两个拦路虎都与“一审有罪”直接关联。一是“马英九条款”,即民进党提出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草案”,内容是﹕曾犯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决有罪,尚未确定或已三审定谳,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如草案通过,马英九在“一审有罪”后将立马永久性丧失总统参选资格。由于针对性太强,外界普遍称之为“马英九条款”或“排马条款”。
民进党这一毒招实在是狼子野心,如果得逞,足以一军把马英九将死。为了彻底铲除马英九这个劲敌,民进党连自己的候选人也顾不上了;四大天王中至少有三人(吕苏游)难以从特别费案中开脱。
与“一审有罪”直接关联的第二个拦路虎是国民党党章第43条的“排黑条款”。国民党已经删除“起诉就停权”条文,使马英九如愿参选党内提名人,但第43条明文规定﹕一旦遭到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者,不能代表党参选公职。王金平就是死死咬住这一条,并反对为马英九“量身订做”修改党章,坚决阻止将“一审有罪”改为“三审定谳”。王金平要坐等马英九自动丧失提名人资格。
国民党计划于6月24日召开党代会,届时将讨论是否再度修改“排黑条款”。就马英九在党内的人气、威信、势力来看,王金平肯定挡不住修改党章。不过,马英九的巨大隐患仍未解除,即,如果“一审有罪”的法庭判决在6月24日前作出,修改“排黑条款”就成了“事后诸葛亮”,已无回天之术。因此,国民党必须要有紧迫感,“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应尽早修改党章。
修改“排黑条款”既要达到目的,又要特别讲究方法。要最大限度的争取王金平阵营的支持,至少不能过分激怒王。万一王金平负气出走,国民党再次分裂,国民党将大伤元气,马英九竞选“总统”也将大幅丢分。最近王马之间的气氛有些许缓和迹象,这实乃国民党和马英九的福音。
马英九在台湾政坛长期以清廉著称,有口皆碑,是一直享有高人气、高民意支持度的优秀政治家。民进党执政七年政绩平平、腐败连连,马英九率领国民党在2008年夺回执政权似乎已是大势所趋。不过,现在就预测马英九明年能稳入总统府,实在是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