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考虑推财产税 以房地产税为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2:13:06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中国今后将考虑推出财产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推出房地产税。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专家表示,财产税是所得税的补充税,是在所得税对收入调节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占有的财产作进一步的调节。财产的多少反映着纳税人的贫富,因此,财产税调节的重点是富人。强化财产税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对于在今年两会上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贾康表示,有关部门将紧锣密鼓地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文件。
贾康提出,在可配套的事项上,中国的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内推开;到明年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实施后,外商企业税负上升的同时又有一个抵消的力量,他们可能进入了增值税转型的覆盖,又得到了减税的待遇,“这两个因素对冲之后对外商的影响就更少了。”
他认为,两税合一不会使外资对中国投资失去兴趣和信心,“两税并轨的改革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各种要求,可以有利于提高外资利用水平,而且也激励了更多的内资企业在公平的平台上向高水平的外资靠近。”
此外,贾康还指出,两税合一也会带来一些负作用,一方面可能有一些外资对中国的投资不愿意追加,甚至少数愿意另外找投资场所;另一方面,会造成财政收入减少的压力。
贾康称,今后中国在宏观税负方面有趋于稳定的趋势。“现在我们已经到了18%,而按照发达国家一般的经验,到20%多一点,应该稳定下来。”
另据报道,中国今年加强了地产税收调控力度,物业税呼之欲出。不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日前透露,物业税2007年不开征。
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一项税收,是向在房地产增值过程中获益的不动产产权人定期征收的一项地方税种,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目前,中国的房地产税种大多处于开发和流通环节,而很少有保有环节的税种。
目前,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六个城市和地区正在进行物业税征收的“空转”试点,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由财税、房管、土地等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模拟整个征收流程。
此前有传言称,物业税征收试点将于2007年初进入“实转”阶段。但中国财政部科研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明确证实,目前中国尚无进入“实转”阶段的试点地区。业内专家解释说:“实转和空转的区别在于空转只是对税收工作流程的模拟,而实转则意味着向房屋产权人实际征税。”
今年两会后,物业税问题又一次浮上了舆论关注焦点,契机之一是《物权法》的通过。而同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更是明确提及“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物业税将被正式列入财政部今年的工作日程表。
不过物业税研究领域的政府智囊们已基本就物业税的组成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即将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开发环节可以后移的部分收费,如环境污染治理费合并在一起,形成新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