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继承人现身 争产风波一触即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7:38:11
亚洲女首富、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18日举殡,但遗产风波未息,消息指出,一名自称陈振聪的男子手持遗嘱,内容指他是遗产的唯一受益人。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英国普通法案例,“神秘人”自称遗产受益人,其合法性将受挑战,一个关键是他与龚如心的关系,一旦对簿公堂,其声称拥有的“新遗嘱”可能被质疑是在龚如心受影响时订立,并无合法性,新一轮“争产”风波一触即发。
《星岛日报》消息,消息透露,外传的神秘风水师Tony陈就是陈振聪,他手上的遗嘱内容18日曝光:“我(龚如心)将本人的遗产余款遗赠陈振聪先生,该等遗产余款,包括任何地方、任何种类及叙述的动产与不动产及其委任权,而且不论现在拥有抑或日后获得。”
据悉,龚如心在遗嘱中又称:“深信陈振聪先生可妥善及适当地分配及使用我的遗产。我是全心全意为家人及我所爱的人的需要及福祉而订立遗嘱。对于我的遗嘱能如前述公平公正地公布,我深表感激。”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陈振聪该份2006年的遗嘱内容相当古怪,因为只关乎“遗产余款”,而非全部遗产,遗嘱第二段提及“我的遗嘱”,令人联想到2002年订立的遗嘱,故此份遗嘱可能只是遗嘱附录(codicil),是2002年遗嘱的一部分,两者应一并考虑。
至于龚如心在2002年所立的遗嘱副本,则否定遗产由“神秘人”继承。外间流传的遗嘱列明龚如心死后全部财产拨归她与夫王德辉设立的华懋慈善基金,以类似世界性的“诺贝尔奖”方式管理,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及香港特首成立主管理组织共同监督运作,除长期从事医疗、教育、扶贫与慈善捐献等用途外,也须用作其家人、夫家的生活开支,以及华懋集团营运与员工进修费用。特首办及律政司发言人18日回应表示,目前的资料只是传媒报道,暂时不作评论。
龚如心离世后两天,当时龚家正忙于办理龚如心身后事,自称遗产唯一受益人的“神秘人”却突然透过龚生前御用律师麦至理发出声明,表示他是遗嘱中的唯一受益人。
外界盛传这位“神秘人”可能是龚如心生前御用风水师Tony陈,或在翁媳争产案中向龚献计打赢官司的印度裔律师高致理。有消息指“神秘人”更拥有一份龚如心生前所立的“新遗嘱”。不过,来自龚家亲友消息称,“神秘人”声称拥有的遗嘱其合法性可能受到挑战,龚家征询法律意见后,有人根据英国普通法过往的案例指出,病人若于临终前,将名下遗产交由主诊医生继承,死者家人可提出质疑。
理据是主诊医生在诊,可以对病人作出“不适当的影响”(undue influence),趁对方在神志不清情况下订立任何“遗嘱”,死者家人可以提出异议,交由法庭审理,以决定该名遗产受益人生手上“遗嘱”是否有效及具有合法性。
遗产受益人必须证明龚如心订立新遗嘱时神志清醒,绝非受到“不适当的影响”,而且立遗嘱时还有两名独立见证人在场,表明该遗嘱才是龚最后及有效遗嘱,才能推翻龚如心之前遗嘱,而协助龚如心生前办理事务或献计的人,在龚如心临终前“突然”成为遗产“受益人”也可能被家属质疑合法性。
遗嘱真伪 公公看见才信
另据悉,龚如心的公公王廷歆18日回应外间传出她在2002年预立的一份遗嘱列明基金必须照顾翁姑及其夫王德辉弟妹时,仅视媳妇这份遗嘱只是她生前的“平安纸”,强调要亲自过目才会相信。
从龚如心预立遗嘱来估计,当时她正与公公对簿公堂,但她认为始终都是一家人,所以死后仍希望有人能够好好照顾他们。接近王廷歆身边人士透露,龚如心2002年曾立遗嘱消息曝光后,有人向王廷歆提及,老人家说:“只是平安纸,让我亲眼看看才算!”看来对遗嘱内容不置可否,要亲自看看该份遗嘱正本,才会释疑。龚如心的公公王廷歆在1941年创立华懋集团,与妻任玉珍诞下五名子女,分别是长子德辉、二女德娴、三女德华、四子德淼及五子德裁。
另一场争产风波在即
有法律界人士称,既然麦至理律师发出声明,表明龚如心的遗产受益人并非慈善机构,而是一名暂不愿意表露身分的“神秘人”,该人在接管龚如心遗产前,须向高等法院申请“遗产呈请”的程序,即遗产受益人须向法庭呈交龚如心立下的遗嘱正本,然后由法庭确认属实,受益人便可根据法庭命令,认领龚如心遗产。相反,若有人提出异议,反对者便可以向法庭申请查看该份遗嘱,当然反对者必须是死者的亲属,或是持有死者另一份遗嘱者,才能向法庭提出反对,然后由法庭去审理哪一份才是龚如心生前最后具效力的遗嘱,换言之,龚如心死后将会掀起另一场争产官司,俨如龚如心生前和家翁王廷歆缠讼多年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