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与官权坐大伴生的豪华衙门问题(南方都市报 2007-4-19)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18:18
鄢烈山:与官权坐大伴生的豪华衙门问题
2007-04-19 10:07:4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春秋小议之鄢烈山专栏
据新华社通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对于中央的这个决定,我当然是拥护的,但对这个文件能收到多大实效,则不无疑问。你看《通知》的标题,说的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内文称“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足证问题早已存在,也不是没有管过。其实,在我刚参加工作的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在讲控制“楼堂馆所”,只是那时候,绝对想不到有地方官员放肆到仿建什么“白宫”、“天安门”!
在我看来,在当下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出现豪华衙门问题乃是顺理成章的,与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同一性质,同一渊源,就像一棵树上长的蘑菇或结的妖果。请想一想,关于公款招待,我们下了多少文件,如今“四菜一汤”的规定成了笑柄;关于公车私用,我们原本有更严格的规矩,副部长级以上首长才能配专车,如今在一些县市副科级就拥有了专车,公车消费有增无减,而所谓“公车改革”大多有始无终。既然如此,怎么能期望“楼堂馆所”治理偏能大见成效?
不久前,看了央视或凤凰卫视关于重庆地区严重缺水的调查报道,不少老百姓的生活因缺水惨不忍睹。为什么在这个年降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方,会如此干旱?因为水库年久失修,下雨时不敢蓄水,怕一旦垮坝淹了下游的十多座县城。重庆市财政很穷吗?据4月16日出版的《南风窗》报道,重庆市万州区天成交通局的两栋豪华办公楼有近万平方米,人均占用600平方米;忠县黄金镇镇政府有一栋占地5.95亩宫殿般的建筑;云阳县消防中队10多个人,办公楼占地9亩;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被网民称为“国内第一豪华”……无钱修水库与有钱造大楼的虽然不是同一个地方,我隐约感觉二者还是有必然联系。这联系就是我感觉到的,官权的缺乏约束与民权的不彰。
4月12日《南方周末》有篇关于重庆“牛钉”事件的深度报道,其中有两个细节给我印象极深。一个是,当了5年多重庆市九龙坡区的区委书记郑洪说,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确实影响形象啊,有时候我陪朋友去看,他们都说郑洪你这个地方应该改造啊,我说快了快了。”注意,“他们都”说的是“郑洪你这个地方”而不是“你们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俨然被公认成了书记的领地,而郑洪也不觉得“他们”的说法刺耳。另一个是,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对记者说,这个事解决后,他觉得是自己人生中一次很难得的经历:“我一个区法院的院长专门两次去市长办公室陈述事件在司法框架内的进展和意见。”瞧,一个副区(厅局)级别的法院院长,为解决一个海内外瞩目的事件被市长办公室召见了两回,竟有如此荣幸的感觉。那么,一个普通老百姓要找市长反映一个“普通”问题岂不如上九重天?我由此感觉,在中国的当下,官贵民贱还有多么强大的现实基础!而事实上,正如大家公认的,重庆市的官员能让这么一个并无大背景的家庭成为中国“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且最终能和平解决,足见他们并不是中国当代“最牛”的官员。
本文讲豪华衙门问题,自然想到“官不修衙,客不修店”的古谚。封建时代的官员不修衙,当然是修衙对官员无利可图。那时的县官是中央任命,一般是三年考评、调迁,修好了他也享受不了几天;而关键是财税上缴包干,他向上级申请不到造衙经费就得自掏腰包,而向当地老百姓额外征收税捐,就要得罪当地的士绅和富户,影响他的考评结论与仕途升降,他何苦来哉?——如今社会条件不同,无论什么工程都可能个人现得利,而“舆论”对干部仕途的影响比古代的“权重”恐怕是有降无升。
有现实感的人不难知晓,问题的根子就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仍然只是书之于宪法、宣之于报告中,而官员的权力得不到真实的约束,使他们的权力大得可以为所欲为,以至于丧尽天良“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而不在乎)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陶铸的女儿陶斯亮日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以原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长韩桂芝卖官为例说,如果市长由老百姓来选,怎么跑啊,怎么卖啊,因为不知道老百姓能不能选上他;市长要“讨好”老百姓。
想当官就要“讨好”老百姓,有了这一条,他就不敢用公款胡吃海喝,就不敢坐着豪华公车招摇过市抖威风,也当然不敢让老百姓住寒窑喝脏水、让小学生住危房,而自己高居于让小民仰视的豪华办公楼里。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4190232.asp
中办国办:严控豪华衙门
海峡都市报   2007-4-19
N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通知称,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
 
http://www.hdzxw.com/hdnews/nation/200704/253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