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材不该是杀人犯“撒野”的地方 - 老海 - 老海的那片海 - 和讯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25:23

中学教材不该是杀人犯“撒野”的地方

老海

 

 

梁山好汉并非都好汉。梁山泊不该成为好汉的标准,不是上得梁山来便是好汉,也不是没上梁山便不是好汉。忠义堂上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既卧虎,也藏虫。若以当代法治理念去筛,一百单八好汉便是鱼目混珠其中,良莠不齐。打个比方,景阳冈打虎的武松便是一良,而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却是一莠。据《北京晨报》,北京师范大学教师侯会提出将“鲁智深”从教材里拿掉。很多“念旧”和愤青都很为忿忿,也很不以为然。我倒觉得“拿掉”不赖。一个聪明的民族,当应与时俱进去科学深思自己的文化教育及发展,勿使今人后落于时。

 

我依稀记得,三十年前在读时就已跟这个“莠”字号的“鲁智深”打过照面。三十年了,“鲁” 莠仍在,让人着实要感慨我们民族文化教育的“原地踏步”。重新定位这位“梁山好汉”我看正当时。

 

《水浒传》对鲁智深很是“器重”,将他排在武松前面,位列忠义堂第十三号,成了个人物。作者施耐庵也不厌其细去着笔其人其事,“拳打镇关西”便是小说里颇为精彩的一节,人物个性栩栩如生。在政治挂帅的曾经年代,好打不平的鲁智深确曾招人喜爱,三拳打死镇关西,力可倒拔垂杨柳,好生好汉。说实在,当年我就很着迷鲁智深。

 

上梁山前,鲁智深是当地经略府的提辖,连史进看他都能一眼看出 “是个军官模样”。在宋代,提辖是州郡以上行政区域才设有的武官,统辖军队,负责训练教阅及督捕盗贼。鲁智深的提辖官并非这个北宋行政机构远没有今日行政机构这般庞大、臃肿,衙门就相当于公安局,没有派出所、警务室之类的派出机构,也没有现在的公安局内部科室那么细琐分工,鲁智深这个渭州提辖职务已经相当于今日县一级的特警队长、巡警队长、武警中队长三职合一那般大,权力甚至还要比今日“三长”职务的集大成者还大,是当地一个挺不小的官员。然而,这个“身兼数长”辅管治安的北宋提辖官员,在获知民女金翠莲被绰号“镇关西”的郑屠虚钱实契强占三月后又勒索三千贯“典身钱”时,竟然既不行使提辖官“督捕盗贼”的权力,也不上报给他所属的经略府或渭州衙门处理,任凭个人意气去见义勇为。如果鲁智深只是解救了金翠莲就完事,即使不捉拿那郑屠,那也不算多大事,顶多就一“不作为”,可他偏偏还将“镇关西”三拳打死,然后窜到五台山落发为僧,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像这等政府机关的昏官,任何朝代都会严惩不贷。三拳过后,鲁智深才猛然醒来,只得赶快亡命天涯。

 

郑屠号称“镇关西”,却是块不禁打也不擅打的料(施耐庵并无介绍是怎么得来“镇”字绰号),鲁智深只是一脚就将他“踢倒在当街上”,随即又被鲁智深“再入一步,踏住胸脯”,连个翻身动弹的机会也没有了。按理说,这个时候的郑屠已经失去了还击之力,再往下打鲁智深就是防卫过当的开始,但鲁智深还是打出了不该打的第一拳。“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恰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这拳后,郑屠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甚至还可能被打晕了头,才会极为反常地自己为自己“喝彩”,直叫“打得好”。但只一拳郑屠已成了这般“废物”,小说看到这谁都看能出,鲁智深“那醋钵儿大小拳头”是他万万莫能消受得了。如果鲁智深这时候将郑屠捉去归案,他的形象就还是个官模样,虽是不能立功,但也不至于犯重罪。可鲁智深偏是法盲一个,愣是连打三拳,将由始至终都无力反抗的郑屠当众活活打死,做了个名副其实的杀人犯。

 

如果鲁智深只打算自己处理金翠莲案,将它“私了”,他就不至于被我老海骂到昏官里去。但这需要施耐庵在《水浒传》里有所交待,捎上几笔说明郑屠与渭州经略府及渭州衙门勾结颇深的背景。没有足以“美化”主人公的背景前文,作为辅管治安的一方官员,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好汉”之为就只能是十足十的法盲之举,是典型的激情杀人,是罪大恶极的严重犯罪,不能等同见义勇为,更不能视为防卫过当。

 

鲁智深在《水浒传》里混上第十三位的“梁山好汉”,只能说明“梁山好汉”里本来就是良莠不齐。鲁智深挥拳要打镇关西时边骂边“自我介绍”,“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 “关西五路廉访使”的官职是皇帝遣往各地的类似“巡按”的钦差大臣,比提辖官要大得多,估计是鲁智深早前时候曾经的官位。《水浒传》没有简介鲁智深为何官越做越小,但从第三回“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来看,这么一位性格暴躁、易怒好打的法盲兼昏官,他的仕途是不会越走越高的。

 

整部《水浒传》就是一部梁山好汉“造反有理、造反成功、造反失败”的演义,但鲁智深却是明显的造反无理。小说并没有交待鲁智深此前曾有厌官恨朝情绪,也不曾交待渭州当地政府如何腐败糜烂,使得读者很难接受他无缘无故的突然“造反”。鲁智深是因为一时激情犯罪,杀了人,才不得不“忙忙似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去逃命。施耐庵在这里用上“丧家之犬”和“漏网之鱼”八字来写鲁智深,也正好说明他自己对鲁智深此人的评价:就是一杀人犯。

 

施耐庵对鲁智深的形象勾勒完全有别于他对武松的人物刻画。鲁智深杀的是强占良女和敲诈勒索的郑屠,武松杀的是杀了人(武大郎)的西门庆。西是为恶一乡的地方一霸,而且还是一个长年贿赂当地政府机关的“衙门红人”,武松杀他是苦于别无选择。郑屠再恶,也没坏到西门庆那地步,而且,郑也不是“黑白两道通吃的红人”,他的案件如果交由当地官府,他就很可能会被依法办处,鲁智深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和社会责任的理由去杀人,他杀人完全因为他易怒好打的暴躁个性。武松杀人之前是打虎英雄,为家乡除过“虫”害,杀西门庆又纯因“造反有理”,他的“好汉”形象就无容置疑。相反,鲁智深的“好汉”形象着实让人不敢接受。

 

不可否认,《水浒传》里“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是极为精彩的。美中不足的是,精彩只在“打得很重”上,不在“打得有理”上。对于后人来讲,“打得如何重法”只关乎文章笔法功力,而“打得是否有理”则事关法治精神。选编中学语文教材,当以“文章千古事”为奉。把孩子们教育好了,文章便成“经国之大业”,选编便是“不朽之盛事”。从当代法治精神出发,就真该从孩子们的教材里拿掉“鲁智深”。不弃“鲁智深”,孩子们的鲁莽之“智”恐怕就会真的会深。孩子们的教材真的不该是杀人犯“撒野”的地方。或许,这种 “鲁智”之深已经在近期各地发生的校园惨案和法院血案里“借尸还魂”来了。

 

就让法治建设从娃娃抓起,从孩子们的教材抓起。现在,不妨先从拿掉“鲁智深”抓起。

 

2010-6-6    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