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犯罪经济学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15:28

内容摘要:毒品犯罪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一大公害,联合国也早就作出了有关毒品犯罪的规定。在我国,毒品犯罪日渐猖獗,根本原因就是巨额利润的驱使。作者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对毒品犯罪产生的原因作了较为深刻的分析,并根据经济学原理对毒品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  犯罪经济学  市场分析  对策

 

一、  毒品犯罪的定义

在许多国家,毒品犯罪并不是刑法学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的概念。毒品犯罪是国际公约规定的一种国际犯罪,但对毒品犯罪的定义却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许多学者认为,19981219日联合国通过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第三条就是国际上关于毒品犯罪的定义;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该条只是对毒品犯罪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没有下定义。比较有代表意义的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①这一概念不但强调了是违反禁毒法规却不区别范围,也没有可以在概念中强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而有意忽略或概括其他种类的定义,而且此定义强调的是毒品犯罪是应受处罚的行为,并非指全部的如破坏禁毒活动的犯罪行为,因此,该概念十分简洁明确。

一、          毒品犯罪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初期,毒品犯罪十分严重,据统计,1949年全国吸食毒品的人数高达2000万之巨,制造、贩卖毒品的也有30万人之巨,罂粟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②但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禁毒运动,我国的毒品犯罪和毒品问题得以基本根绝。虽然在此后个别时期,个别地区毒品犯罪有所反复,但都是量微条小,很快得到了控制。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毒品犯罪又死灰复燃,而且愈燃愈烈,出现了50年禁毒运动之后从未有过的严重状况。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毒品犯罪已蔓及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630个现实。1983年至199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8457件,而且这十几年一直呈上升趋势。从部分毒品犯罪较为严重的地区来看,情况更是令人担忧。③

比如说云南。云南地处西南边陲,与“金三角”地区毗邻,为中国毒品犯罪最严重的地区。云南省缴获的毒品数量约占全国缴获量的90%,精制毒品约占80%。据统计,到云南购买毒品的案犯及毒品流向已涉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尤以广东、广西、甘肃、宁夏为甚,故当地有人称“毒品兴隆通四海,罂粟茂盛达三江”。毒品犯罪的状况也由此可以略见一斑。

再比如广东。广东因其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被国际贩毒集团视为贩毒通道。毒品运输一般出云南然后进入广东,在通过走私渠道转运香港,这也就使广东深受其害。

还有甘肃。受国际贩毒集团的影响,毒品通过云南、四川流入甘肃,并由兰州、临夏蔓延到其它各地。吸毒者急剧增加,而且50%-60%的吸毒者是以盗养吸,以贩养吸,以抢养吸,以卖淫养吸。④

其他开放的城市如深圳、广州等地,毒品案件的数量也都是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在毒品犯罪增长的同时,与其相关的犯罪,如盗窃、抢劫、强奸、卖淫等,也都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上述情况已表明,毒品犯罪的蔓延已严重危及到我国的民族健康,社会安定和正常的工农业生产。

二、          毒品犯罪产生原因的犯罪经济学分析及对策

(一)、犯罪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犯罪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分析、探讨经济等利益因素与犯罪人的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及预防、控制犯罪的对策理论的一门新兴学科。⑤有一点我们应该首先有所了解,那就是犯罪经济学的研究前提是而且仅仅是故意犯罪,这是由于犯罪经济学在研究分析犯罪原因和主张采取对策理论都是从犯罪人的一是对利害关系人的反应进行的,而且只有故意犯罪才能进行经济学的分析,其他犯罪,如果是犯罪,精神病人犯罪均不能进行这种分析。

犯罪经济学认为,犯罪是一种消费。在当今社会,凡是有消费需要就有供求关系,就有供应物的流转,因此也就形成了市场现象。就犯罪活动来说,犯罪市场的形成,是由犯罪需求者(犯罪人)和供应者(犯罪被害者)双方构成的犯罪市场主体。它相当于商品市场上的供求双方。除此之外,还有犯罪流转物,即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相当于商品和劳务。在犯罪市场主体的供方中,犯罪被害人虽然不是积极的,情愿的供应者,但他们在客观上被动向犯罪者“提供”了犯罪对象,类似商品的供应。所以,可以把他们成为消极的供应者。消极的供应者除了向犯罪市场提供物品外,还提供人身、荣誉和其他权益,因此它们具有犯罪供应者和犯罪对象的双重身份。

在这里我们应该知道,此处论及的犯罪市场,是一种隐形市场,因为犯罪活动在任何国家都是被禁止的,所以这个市场是非法市场,只能秘密进行,但它在社会活动中却是一种客观实在,因此称为隐性市场。

犯罪经济学认为,犯罪市场是以其价格体系为信号的,有价格体系方能运行。所谓价格,在这里并不是指实际用货币表示的一种犯罪现象和另一种犯罪现象的交换比率,而是那些具有刺激作用,平衡犯罪行为,防止遏制犯罪行为关系的因素,可以称为犯罪的影子价格。它可以解释犯罪为什么发生和为什么不发生,怎样发生和怎样不发生的实际问题。犯罪对象的影子价格包括犯罪对象的自身价格和相关犯罪对象的价格。相关犯罪对象是犯罪对象可发生转移的代替对象和补充对象。死如走私冰毒或者是海洛因,都可以获得走私毒品犯罪的收益的同样的效果。代替对象是指犯罪者在犯罪中可获得同类或类似的效用,即使用价值相似的犯罪对象。补充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者通过犯罪走私手段获得了毒品,他们还需要把这些到手的毒品出售以期获得犯罪收益,得到毒品应有的效用,即在使用价值上补充犯罪对象对原犯罪对象具有补充作用。⑥

犯罪市场是由犯罪需求,犯罪供给和犯罪市场的影子价格,犯罪者实施犯罪投入的成本量,犯罪者的偏好(包括风险偏好和追求偏好)和相关犯罪对象的影子价格等。如同正常的经济社会中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一样,由此我们可以列出一个简单的犯罪市场需求函数关系:

            qd=Ф(p·y·w·pr)

qd是犯罪对象的需求量,p是该种犯罪对象的影子价格,y是犯罪成本,w是犯罪者的偏好,pr是相关犯罪对象的影子价格。由此函数公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犯罪需求量受制约的因素很多,而这些正是研究犯罪和预防控制犯罪的着手点。

(二)毒品犯罪的犯罪市场分析

 毒品犯罪利润巨大,而且毒品犯罪是故意犯罪的一种,犯罪者在进行毒品犯罪之前是做了理性选择的。理性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就是指犯罪主体在进行犯罪之前作的理性思考与选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首先,犯罪者在选择毒品犯罪之前的劳动,付出的劳动强度大于犯罪活动,但却不如毒品犯罪效益来得快,来得多,再次因素的诱发下,犯罪者当然会选择毒品犯罪。这完全符合犯罪经济学的选择理论。犯罪者在从事毒品犯罪时,是对该犯罪存在理性认识的。其次,我们从我国现在的毒品状况看,毒品犯罪者选择的犯罪区域或者是地处边陲,或者与邻国接壤。一是这种地区中央政府很容易鞭长莫及,而地方政府有很容易无力对抗猖獗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也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方便毒品的运输和转手,并且和境外的毒品犯罪分子勾结,形成强大的犯罪势力,而更有利于逃避政府打击和法律制裁。所以选择这些区域为犯罪地,安全系数比较大,给实施犯罪创造了更大的机会,而机会成本的降低,必然会使犯罪收益增加。再次,毒品犯罪利润十分巨大但索要的成本投入却不高,而且毒品犯罪往往是“网络型”的,走私,贩运,买卖一条线,设计人员多,犯罪活动呈网状,这当然也增加了犯罪得逞的机会,低成本高产出符合犯罪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此外,通过对犯罪市场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影响犯罪需求量的因素是很复杂的。自毒品犯罪中,一方面,巨额利润的刺激引诱作用必然是很多的犯罪者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在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行为上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和采取的措施又使犯罪分子不能不有所顾忌,毒品犯罪的这些英姿价格的潜存在都有可能使犯罪发生或不发生。犯罪市场需求函数也告诉我们,毒品犯罪的低成本,犯罪者对决利润的追求和偏好,以及作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的本身的成色、质量、价格以及生产、制造、运输毒品的费用这些自身价格的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毒品犯罪的发生率。

犯罪如果是一种消费,那么肯定的有消费需要的地方就存在供求关系了,所以才会形成犯罪市场。而毒品犯罪的存在的很大原因是有犯罪受害人(犯罪需求方)追求畸形变态的刺激。犯罪这其实同普通人一样,其犯罪也是为了满足欲望,只不过他们追求与王莽组的方式在性质上和普通人不同罢了,他们用的是社会禁止的犯罪方式追求犯罪利益。而作为毒品犯罪的被害人,他们面对毒品的诱惑,有的是主动的“提供”了犯罪对象,有的是被动的,但不管怎样,他们作为毒品犯罪市场主体的供方,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打击和预防控制毒品犯罪的着手点。

(三)毒品犯罪的对策

犯罪经济学认为,由于犯罪人犯罪的原因是基于受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而面对犯罪预防和控制的着眼点应放在调整犯罪几率,减少、降低甚至消除犯罪收益的方法上,其措施就是严格关于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增加犯罪成本,以此抵消和减少犯罪的收益,甚至使犯罪收益成为负数。在预防毒品犯罪上,主要应从犯罪对象,犯罪被害人以及影响毒品犯罪的影子价格上着手。具体而言:

第一、控制毒品的来源,包括境内和境外的。这是增加犯罪成本,减少犯罪受益的根本方法。在国内,对前面提到的云南的毒品数量是全国的90%,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应对云南、甘肃等重灾区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加强侦破查缉工作,以防止其向更多地区蔓延;同时也要切断境内毒品犯罪与境外毒品犯罪的关联,以斩断境外毒品犯罪分子的“黑手”。国际上,加强与各国力量的合作,制定和实施国际禁毒法律法规,实行各国联合办案,形成从国际到国内到省、市、地的一条龙式的“打击链”,各种措施和方法相互配合,无疑是毒品犯罪综合防范的重要屏障和锐利武器。

第二、对毒品犯罪受害人而言,他们的行为将直接影响毒品犯罪的影子价格。但是众所周知,一旦吸毒成瘾是很难戒除的,而且将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成本。所以对毒品犯罪受害人来说,应进行更多的罪前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犯罪需求,而犯罪需求的减少必然会冲击犯罪市场的形成和规模。毒品犯罪如果没有了利益的诱惑,也没有了可以获得利益的犯罪对象,犯罪数量肯定就会相应降低了从而影响和降低犯罪需求量。因此这就要求国家完善惩罚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公民对毒品犯罪的防范意识。各级政府应组织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本着严管、重教、挽救的方针,对吸毒者进行强制戒毒,并由街道、村镇、单位和家庭做好接茬监督和帮助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初犯和再犯。

第三、毒品犯罪已被世界公认是一大社会公害,然而现今的毒品犯罪市场不但涉及世界各个角落,而且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单凭一国的政府的力量很难控制,所以应发动全民的力量抵制毒品犯罪,让公民从认识毒品的危害入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录像、展览、街头宣传等形式,掀起禁毒的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强大的扫毒禁毒的社会力量,是毒品犯罪无处遁形。而这些活动将直接影响到毒品犯罪的影子价格,社会控制严格了,犯罪风险就会增加,风险的增加意味着犯罪成本的提高,犯罪的供应者也会相应减少,从而起到了平衡犯罪行为,防止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赵秉志,于志刚,毒品犯罪,[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55

②杨焕宁,禁毒知识手册,[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26

③桑红华,毒品犯罪,[M],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14

④赵秉志,于志刚,毒品犯罪,[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32

⑤宋浩波,犯罪经济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1

⑥宋浩波,犯罪经济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