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何以暴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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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燕¥ 于 2010-05-23 20:12:0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校园暴力行为是发生在校园这个特定的范围内,由在校学生以口头或身体的方式对他人心理、财物、身体进行侵犯的攻击性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导致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受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诸方面的影响,其原因大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教育失当和监护缺失
一位心理学家说:“家庭是孩子心灵成长的摇篮。只有健康的家庭,才能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而一颗健康成长的心灵会在家庭环境中体会到幸福与快乐,反之则不然。”由此可见,父母的教育、家庭的健康都是保持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学生的很多问题可以从父母、家庭里找到原因。许多家长从小就向学生灌输的是在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不少家庭因孩子是独生子女就对其溺爱、娇惯,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往往有较严重的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形成了遇事只考虑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的偏狭性格,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了外界的侵犯,就立刻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发泄自身的愤怒。家庭暴力、父母离异,忽视对孩子的言传身教,让孩子满脑子闪现的都是打架斗殴、强者为王的画面,一旦在校与同学发生矛盾,便会发泄出来,打架斗殴也就在所难免了。许多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或因夫妻双方工作忙,对孩子放任自流,缺乏必要的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子女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甜蜜,这部分学生便常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有的家长则不注重学习教育子女的知识与方法,与孩子缺少交流沟通,对孩子的内心变化知之甚少。或者信奉“黄荆棍下出好人”,简单粗暴地对待孩子,动不动就斥责、打骂;或者“一俊遮百丑”,孩子个性中的很多弱点被淡化、忽视,许多违反行为规范的举动被认可甚至纵容,使得孩子在处理问题时不能通过理性和规范来约束行为,与同学产生矛盾时,往往不是息事宁人,而是主动挑起事端,扩大事态,以拳头,刀棒作为解决矛盾唯一的途径。
(二)学校管理疏漏和教育保护不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园暴力是反映学校教育和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学校和青少年暴力事件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正如犯罪学者娜妮·丁·西格尔在《青少年犯罪》中所说:“由于学校之宗旨在于陶冶人的情操,又由于青少年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青少年犯罪和学校之间存在某种关系是符合逻辑的。”而且,学校是校园暴力的集中地。由于学校为了追求高分而忽略了成绩差的孩子,使许多孩子过早的在学校里受到歧视,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缺乏对生命的敬重和关爱,很容易走向极端,报复社会报复校园,以致发生悲剧。学校教育的失误虽然表现在教育观念的偏颇、升学指标的强化、生命教育的缺位、心理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的滞后、惩戒功能的淡化、教师权威地位的弱化以及安全管理的疏漏等多个方面,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校园暴力的存在表明了当前的教育还没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
(三) 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往往与社会环境、不良风气的影响有着直接关系。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坑蒙拐骗、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腐蚀和影响,致使青少年为了攀比,为了贪慕虚荣,盲目地做出许多诸如偷摸拐骗、敲诈勒索之事。特别是一些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网络游戏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械斗、淫秽色情,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使得青少年经不起诱惑,不自觉地模仿,学会了用以暴抗暴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冲突,致使校园暴力频频上演。再就是社会、媒体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过分渲染,对学校责任的过分苛求,助长了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学生心理的脆弱
我们不否认学生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学校、社会对校园暴力要负主要的责任,但我们也不能说,学生本身对校园暴力的产生没有一点儿责任。事实上,绝大多数施暴者本人就是学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中小学校都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存在某种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和性格缺陷问题。首先,从青少年这一群体身心发展的特点看,由于心理发展尚未成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加之面临考试、升学等诸多人生选择的压力,遇事往往不冷静、易冲动、敢冒险,处理问题也常常不计后果。一旦与同学、老师产生矛盾,就很容易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其次,从个别的人格特质看,一部分中小学生的性格内向、孤僻、自我封闭,不与人交往,对别人的施暴行为一味地容忍、迁就,忍气吞声,便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甚至会使暴力行为升级。还有一部分学生性格暴戾、偏执、过激,即使是一个很小的同学间矛盾或语言摩擦,也会使其难以承受或丧失控制力,就会演化成极端的暴力倾向,催生出一起起校园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