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阶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42:00
在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不同的阐述中,他(和恩格斯)的一个陈述占有重要地位:“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一陈述的倾向很明确。它意味着,历史是由阶级战争而非民族战争推动,人的命运是由阶级战争而非民族战争决定(与黑格尔和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观点相反)。在对历史发展(包括民族战争在内)的因果性解释中,阶级利益应该取代所谓的民族利益,后者实际上只是民族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除此之外,阶级斗争和阶段利益还能够解释一些传统史学一般不想尝试的现象。在这类现象中,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无比重要的事例,是生产率不断增长的历史趋势。即使传统史学也许会记录这种趋势,但它用军事力量的基本范畴根本不能够解释这一现象。然而,在马克思看来,阶级利益和阶级战争却能够完全解释它;诚然,《资本论》的很大一部分都在分析这一机制,在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时期,生产率的增长是由那些力量借助这一机制实现的。
阶级战争的理论是如何与上面讨论过的制度主义的社会学自主性理论联系起来的呢?乍看起来,似乎这两种理论处于公开的冲突之中,因为在阶级战争的理论中,基本的角色是由阶级利益所扮演的,它明显是一种动机。但是我并不认为,在马克思的这部分理论中,存在任何严重的不一致性。我甚至认为,没有谁理解马克思,尤其是不理解他反对心理主义的主要成就,马克思并不认为心理主义能够与阶级斗争的理论相调和。我们无需像庸俗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假定,阶级利益应该从心理学上获得解释。在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中,可能就有几段话具有一点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味道。然而,无论他在哪里严肃使用任何阶级利益之类的词句,在自主性社会学的领域之内,马克思一直是意指一件事物,而不意指一种心理学范畴。他一直是意指一件事物、一种情形,而不是意指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或一种对某件事物感兴趣的情感。对一个阶级有益的,只不过是这种事物、这种社会制度或情形。一个阶级的利益只不过是推动其力量和繁荣的一切。
马克思认为,阶级利益在这种制度的、或者“客观的”意义上(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对人的精神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用黑格尔的行话,我们可以说,某个阶级的客观利益在其成员的主观精神中变得自觉起来;它促使他们具有阶级旨趣和阶级觉悟,促使他们遵之而行动。在我所援引的格言中(第14章开头),马克思这样描述过阶级利益作为一种制度的或客观的社会情形,以及它对人的精神的影响:“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我们只需给这句格言补充一个评论,即,更准确地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意识是由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阶级境况决定的。马克思多次提示过,这种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正如我们在上一章中从他那里获悉的,只有我们能够从生产解放自身,我们才是自由的。然而现在我们必须明白,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现存社会中,我们甚至在这一领域也是不自由的。他问道,我们如何才能够从生产过程中解放自身呢?惟有迫使他人替我们从事肮脏的工作。因此,我们被迫把他们用作实现目的的手段;我们必须贬低他们。只有以奴役他人为代价,通过将人类分裂为阶级,我们才能购买更大程度的自由;统治阶级获得自由,是以牺牲被统治阶级和奴隶为代价的。然而,这一事实具有一种后果,即统治阶级的成员必须为自身的自由付出新的奴役的代价。如果他们想维护自身的自由和地位,就必须要压迫被统治者并与他们斗争;由于他们不这样就不再属于统治阶级,他们只能如此。因此,统治者是由他们的阶级境况决定的;他们不能摆脱自己与被统治者所处的社会关系;由于他们要受到社会的新陈代谢的制约,也受到被统治者的制约。因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全都陷入罗网之中,被迫相互斗争。马克思认为,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斗争引到科学方法的研究和科学的历史预言的研究之中来的,正是这种制约、这种决定;它使科学地研究社会的历史同阶级斗争的历史一样成为可能。这张阶级所陷入和被迫彼此进行斗争的社会罗网,就是马克思主义所谓的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社会体系。
依据这一理论,社会体系或阶级体系是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为统治者籍以剥削和斗争被统治者的方式依赖于这些条件。任何一种特殊的社会体系都是与某个特殊的经济发展时期相适应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特征都可以由其社会的阶级体系来表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谈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的原因。“手推磨”,马克思写道,“产生的是封建主义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赋予社会体系以一定特征的阶级关系是不依赖于单个人的意志的。因此,社会体系很像一架庞大的机器,个人被身系其中和碾碎。“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马克思写道,“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社会体系。
虽然这种社会体系有自身的逻辑,它的运行却是盲目的和不合理的。那些系身于这架机器的人,一般说来也是盲目的或者说是近乎如此。他们甚至不能预见自己行为的一些最重要的反应。一个人有可能令许多人得不到某种广泛适用的物品;他也可能恰好买了一件不值钱的东西,从而在关键时刻避免了价格的微跌。另一个人可能心地善良地把财富分配掉,有助于阶级斗争的减弱,但也可能因此造成被压迫者延缓获得解放。由于不能预见我们行为的更遥远的社会反应,由于我们每个人都系身于这一网络,我们不可能认真尝试对付它。我们显然不能够从外部影响它;但是如果像我们现在这样盲目的话,我们甚至也不能够为从内部对它进行改造而作出任何计划。社会工程学是不可能的,因此社会工艺学也是无用的。我们不能把自己的阶级利益强加给社会体系;相反,社会体系却把令我们信以为自己的利益强加给我们。它通过强迫我们依据自己的阶级利益去行动,就能做到这点。谴责不公正,谴责社会环境的不道德,并因之而对个人、即使是对个体的“资产阶级”或“资本家”进行惩罚,是徒劳的,因为迫使资产阶级这样做的是环境体系。希望环境可以通过改造人而获得改造,也是徒劳的;相反,如果人所生活的体系优良的话,他们也会变得更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担既然这样,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值了”(他的真实的历史任务)。“作为价值增值的狂热追求者,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他同货币贮藏者一样,具有绝对的致富欲。但是,在货币贮藏者那里表现为个人的狂热的事情,在资本家那里却表现为社会机制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制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他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
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社会体系藉以决定个人行为的方式;无论这些个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是资产阶级或资本家,还是无产者。它成了上述所谓“社会境况的逻辑”的一个例证。正如马克思以黑格尔式的风格所表述,在很大程度上,资本家的一切行为只是一种“通过他才有了意志和意识的资本的职能”。然而,这只不过意味着,社会体系也决定了资本家的思想;因为思想或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行动的工具,也即,如果它们获得公开表达的话,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行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直接是以影响社会的其他成员的行动为目的。这样,通过决定人的思想,社会体系、尤其是阶级的“客观利益”就在其成员的主观精神中成了自觉的意识(正如我们前面以黑格尔的行话所言)。阶级斗争和同一阶级的成员之间的竞争都是实现这一过程的手段。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已经揭示,为什么说社会工程学和社会工艺学最终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依赖的因果之链使我们受制于社会体系,而不是相反。但是,虽然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社会体系,资产阶级和工人却注定有助于它的变革,有助于我们最终从社会体系的羁绊中获得解放。通过驱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资本家迫使他们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就这样,即使是资产阶级的成员,也必须在历史的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推动社会主义的最终来临。
从随后的论证来看,对通常译为“有阶级意识的”和“阶级意识”的马克思主义术语,在此有必要附带作一点语言学的评论。首先,这些术语表明了上述分析的过程的结果,由此客观的阶级境况(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在其成员的心中有了意识,或者用一种完全摆脱黑格尔的语言来表述同一思想,可以说成,由此阶级的成员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境况。有了阶级意识,他们不仅知道自己的地位,而且也知道自己的真正的阶级利益。但是除此之外,马克思所用的这个原初的德语词汇还揭示,翻译中通常遗漏了某种含义。这个术语来源于并暗示着一个普通的德语词汇,该词汇已经成为黑格尔行话的组成部分。虽然可以把它直译为“自我意识”,但是该词汇即使在通常的用法上,也具有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和权力的意思,也即具有为自身感到骄傲、完全肯定自身、甚至是自我满足的意思。因此,译成“有阶级意识的”一词,在德语中不只是意味着此,勿宁说意味着“肯定自己的阶级或为自己的阶级骄傲”,以及通过需要团结的意识来制约它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几乎专门只把它用于工人阶级,而很少用于“资产阶级”。具有阶级意识的无产阶级一指的是这一种工人,他不仅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境况,而且也为阶级而骄傲,充分有自身阶级的历史使命,并坚信自己的坚强斗争能够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工人阶级如何知道这一定会发生呢?因为有了阶级意识,他们必然成了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来临的预言,本身就是历史过程的组成部分,由此阶级境况“变成了意识”,并使他本身在工人阶级的精神中获得确立。
我对马克思阶级理论(就其强调历史主义)的批评,遵循了上一章所采取的路线。“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公式之所以有价值,在于它提示,我们应该注意阶级斗争在权力斗争和其他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由于柏拉图对阶级斗争在希腊城邦历史上所扮演角色的卓越分析,在往后时代几乎不被采纳,这一提示就显得更有价值。然而,我们当然不应该重新过于认真地对待马克思的“一切”一词。如果考虑到阶级内部本身的问离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即使是阶级问题的历史也不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斗争的历史。诚然,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中,利益的歧异发展得如此严重,以致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应该被视为一种危险的过分简化,只要我们承认富人和穷人的问题一直具有基本的重要性的话。中世纪历史上的伟大主题之———教皇和国王之间的斗争——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发生间离的一个实例。把这种争执解释成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争执,显然是错误的(当然,我们可以拓宽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以便它能够涵盖这种类似的情况,同时再缩小“历史”概念,直至最终马克思的理论成为琐碎的真正——一种十足的同义反复;然而,这会使它丧失一切意义)。
马克思公式的危险性之一是,如果过于认真地对待它,就有可能误导马克思主义者把所有的政治冲突,都解释成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斗争(或者解释成有人试图掩盖“真实的问题”,掩盖基本的阶级冲突入结果是,有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把第一次大战之类的战争,解释成革命者或“没有掌握”核。动权力的人和保守分子联盟或“拥有”国家的人之间的战争——一种可以被用来为任何侵略作辩护的解释。这只是马克思的无所不包的历史主义抽象中隐含着危险性的一个实例。
另一方面,马克思试图用所谓“阶级境况的逻辑”来解释工业体系的制度运行,尽管有一定的夸张成份,也忽视了这种境况的某些重要方面,在我看来还是令人钦佩的;至少他对工业体系的那个阶级所作的社会学分析,是令人钦佩的,马克思所着重思考的工业体系,是一百多年以前的“无约束的资本主义”(我将这样称呼它)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