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血案能否唤醒司法打开正义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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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2 08:42:36 来源:四川在线(成都)手机看新闻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不公正就会延续到法院的大门内,演变成民间狂人对于司法腐败和不正义的嗜血报复。
作者:罗前彬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校园凶案还没来得及审理完结,网上又盛传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枪击案,多名司法人员死伤。
虽然这起法院“三枪”血案的详细经过目前还不清楚,但官方新闻网也得到当地宣传部门的证实,看来“凶多吉少”。一开始,有传言说,嫌疑人是当庭发飙,笔者不信;后来传说是从外面“杀入”,如同“何胜凯案”—— 去年10月14日,贵州遵义中院发生恶性报复社会事件,凶手何胜凯因不满法院判决,携双刀进入法院,60秒内杀伤3人,杀死1人,震惊全国。(成都电视台)
司法工作人员法院喋血,首先暴露了法院安保的疏漏。法院乃是是非之地,当初创立法庭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和平手段,而不是私刑方式解决纠纷。在现代法院诞生的英、美等国,法院安检程序非常严格,目的就在于纠纷可以通过文明方式解决。我国最高法院《规则》第六条规定了“司法警察有权对进入法庭人员进行检查”,范围包括:(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随着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接踵而至,诉讼秩序和法官权益保障问题也凸显出来。一段时期来,在全国法院发生了多起当事人携带硫酸、炸药等危险物品冲进法院伤害法官的恶性突发事件。但是,一些地方法院限于财力和民意的反感和戒备,没有执行。
其次,不断增多的报复司法机构和工作人员案件,也体现了司法的丑陋一面。一些地方法院不断炮制出佘祥林、赵作海们的冤案,让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感到恐惧;而“被原告”、“被代理”等荒唐判决和司法腐败,也使民众渐渐丧失对法院的信心。据统计,现有的上访事件,多半是由司法不公引起的。有人调侃,“有一天法院关歇业了,上访就少了。”这当然是一种不负责任、无可奈何之愤懑,但民众对于法院作为法律和正义化生的威严形象的却已不容乐观。
笔者想起卡夫卡的《法的门前》:一个乡下人来求见法,被守门人拦下后,他用尽各种方法,终其一生也未能见到法。在他弥留之际,乡下人忽然发现这么多年来,只有他一个人来求见法;守门人告诉他:“除了你,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道门,因为他是专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关上他了。”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不公正就会延续到法院的大门内,转化成“狂人”对法院和工作人员的嫉恨。不知道民间狂人对于司法腐败和不正义的嗜血报复,能否惊醒我们沉睡之中的司法部门改善现状,为公民打开正义之门?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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