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54:12

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1971年,针对美国女性每四个人就有一个遭受过性强暴的事实,美国学者苏珊·格里芬发表了一篇影响深远的文章:《强奸:全美国的罪行》(Rape:The All-American Crime)。在这篇文章里,格里芬指出强奸虽然是极少数男人犯的罪行,但是恐吓的却是每一个女性。生活在强奸社会里的女性,时刻生活在恐惧里,不得不服从男权制的统治。强奸,本质上是男权统治女性的武器。

     格里芬认为,无论男女,任何一个对强奸默许,不抗议,不力争改变这种状态人,就是恐吓女性、迫使女性服从的帮凶。面对强奸的沉默的人,是这种罪行的间接的参与者。格里芬因此愤怒地说:“强奸:全美国的罪行”。

    看了《南方都市报》上的《山木王朝:性侵害疑云中的山木集团调查》之后,我怒火满腔,耳边立响起的就是格里芬的名言,忍不住大声地喊出来:强奸,全中国的罪行!

        山木这样的强奸犯居然多年担任“教育集团总裁,”并在其公司采用法西斯的洗脑、恐吓、伤害等管理方式。这是对中国教育的巨大讽刺。那些在山木集团里靠性关系提升的人,那些知情不报者,甚至那些被伤害的也不举报者,是山木得以成功的原因。

        我们的社会,多年来面对强奸,大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多人还对被害者表示怀疑,如报道中的那个警察。这样的沉默就是纵容,这样的沉默就是帮凶。我们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不站出来反对强奸,要求停止对女性的暴力,改变全社会对强奸的态度,我们就是伤害每一个在恐惧中的女性,就是帮凶罪犯吓唬你的姐姐妹妹母亲女儿妻子。

         改变社会对强奸的态度,第一步,是明确地意识到强奸是男性是对权力的滥用。强奸是男性用自己的力量对女性的胁逼。虽然强奸是极少数男人的罪行,表达的却是父权制绝对男性的权力:对女人控制和统治的权力。山木的所作所为,集中体现了这一点。他用强奸作为武器,控制要逃脱他控制的女性,而且非常成功。他居然还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成功的楷模。他的成功是我们这个社会黑白颠倒价值混乱的典型例子。

    第二步,坚持被强奸的受害者无罪。被强奸的女性,你没有责任,你没有罪过,你无辜而清白。你虽然被强奸了,你的身体和内心仍然都是清白而干净的。受害者不为犯罪者承担责任。抢劫犯抢劫了一个老人的钱包,你没有理由责怪老人带着钱或包。一个女性被强奸,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有女性的生殖系统。责备受害者,毫无逻辑,毫无道理。

        受害者举报被强奸,应该被看成是勇敢、有勇气的英雄。在强奸社会里,需要极大勇气,一个人才能对犯罪者大声而公开地说不。我常常想男权社会的本质就是欺负人类的另一半——女性。女性遭到欺辱,耻辱的应该是犯罪者,应该是对犯罪者沉默却对受害者指手画脚的人。站出来举报的,是我们中的勇者,应受到社会的倾慕。

      第三,学习强奸的政治和历史,组织反强奸的活动,防止强奸的发生。我在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曾多次参与组织“如何认识强奸”学习班,“把夜晚拿回来”等活动。这个活动是通过宣传,游行等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制造反对强奸的舆论,引起公众对强奸的重视,反对对妇女的威胁和伤害。在夜晚的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里,男女学生们手拉手走在街上,呼吁把夜晚还给女性,创造女性安全的环境。在美国的每个大学的校园里,公私机构的路边楼道里都有紧急报警系统,给遇到突发事件的女性以帮助。

    我们也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