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厢情愿”掩盖了多少强奸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22:50:06

“两厢情愿”掩盖了多少强奸罪行?
 

昨日《红网》一篇题为《文强二审否认强奸女大学生律师称属两相情愿》的文章披露,重庆“打黑除恶”中扳倒的最高级别官员,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局长文强,在一审以“四宗罪”被判处死刑后,希望通过二审改为“死缓”,以保住一条小命。

按照检察员的说法,文强“涉黑”,且受贿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不论是下属,还是黑社会;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办公室;不论钱多钱少,都来者不拒,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

因此,文强想在这方面减刑已经没有任何可能。那么,文强要想活命,也就只得从其他罪名中寻找可以减刑的理由了。

而此前文强涉嫌强奸,媒体报道也是很多,甚至牵扯上一些著名的演员和“大腕级”节目主持人。

无独有偶。同是在昨天,《新华网》一篇题为《山木称与被强奸人是情人关系事发系对方自愿》的文章披露,轰动全国的“宋山木涉嫌强奸案”已进入调查的关键阶段,山木在接受调查时对警方表示,“罗云是情人”,并称5月3日当晚双方属于“两情相悦”,只是情人之间的交欢,没有违背罗云的意志。

报案人罗云就山木的“情人”论,摆出了诸多事实进行了很有说服力的驳斥,相信一般人都会从字里行间里读出“山木确实是强奸了罗云”。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最终认定文强和那位女大学生真的是“两厢情愿”,那文强的性命肯定也就保住了;如果最终认定山木和罗云属于“两厢情愿”,则山木也就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了,并且是“玩了白玩”。

当今社会,无论是“有权有钱”的文强,还是“有钱有势”的山木,在他们的眼里,强奸了别人,给点钱即可轻易打发;如果受害人告他,再多花一点钱收买;如果被害人横竖不就范,他们就利用黑道上的人,让告他的人活得没有安全感;最终即使是法院受理了,家人也可以通过花钱或通过威胁,让受害人承认是“两厢情愿”,最终撤诉,或者法院就直接采信犯罪嫌疑人的话,硬判他们当时是“两情相悦”。

笔者不禁要问:还有多少强奸案,最终在金钱和权力的润滑下变成了“两厢情愿”?

这社会,伴随着部分有权有钱阶层越来越缺乏道德,没权没钱阶层的安全感也就变得越来越得不到保障,因此社会“仇富”、“仇官”心理不断升级,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即使中国的警力在不断大规模地增加,可恶性案件却依然不减反增。

笔者以为,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很好地保护弱势群体,法律的天平过分向强势群体倾斜,让那些强奸犯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即能以“两厢情愿”逃避法律的制裁,那将是法律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