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均之妻致国家七大职能部门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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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5日 09:23 凤凰网科技 【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39条
凤凰网科技讯 5月25日消息,四川长“造假门”举报人范徳均妻子张李涛向国家七大职能部门发出公开信,请求上级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以下为公开信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检察院:我是举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举报人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
今年5月20日晚9时许,范德均在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吴江市一超市内被几名便衣人士戴上手铐带走,这几名便衣人士出示了警官证,称是协助绵阳警方办案。随后范德均被带至吴江市江陵看守所,并于夜里2点左右被提审。其间,我一直在看守所外的大厅中等候,听到范德均在里面喊“你是长虹的人,你不是警察,来这里做什么?”
范德均于今年2月25日开始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虚增50亿销售收入等违法行为。经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四川省证监会、四川省国税局的重视,分别进行了非正式调查和立案调查。范德均5月20日被带走前曾接到四川证监局打来的电话,告知调查已经结束,并已经把书面回复用快件寄给范德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然而,范德均被带走时公安机关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至今范德均被带走已经超过96小时,我们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机关的正式书面通知。范德均到底因何原因被带走?被哪个机关带走?现在人在何处?范德均到底是被公安机关刑拘还是被非法拘禁?!
曾有吴江一位警察向我透露拘留理由是“范德均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值得注意的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正是范德均举报四川长虹涉嫌财务造假的内容之一。当时在场的绵阳方面人还对我说:“他要继续举报‘那个事情’,就抓他‘这个事情”。显然,“那个事情”指的是范德均举报长虹财务问题,而“这个事情”则是指所谓的范德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我想问如果真是警方正常办案,为何却有长虹的工作人员一直随行?非常明显,这是四川长虹利用国家权力对举报人进行的打击报复!也是四川长虹利用国家权力机关践踏法律和侵犯公民人权的犯罪行为。范德均作为公民享有“公民举报权”,范德均的遭遇无疑助长了大企业动用国家权力机关为所欲为的气焰,这股歪风如果不能得到遏制,无疑是对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力和大众知情权的践踏。
我恳请领导关注范德均事件。及时组织调查,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也还大众一个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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