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晓华涉重婚罪案首次开庭 最高或囚两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31:29
据权威渠道透露,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一案,不久前已在北京法院首次开庭。知情人士透露,因邱晓华收受礼金尚未构成受贿罪,司法部门可能主要追究其重婚罪法律责任,而此罪最高刑期是两年。纪检人士说,这表明官员的生活圈已纳入中央反腐的检查范围。
香港《文汇报》报道,在中国腐败官员名单上,邱晓华是第一个因涉嫌重婚罪被追究的省部级高官。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的表述是:“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今年两会前夕,邱晓华也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报道说,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主要涉及三方面情况。一是邱晓华自2003年起,先后四次收受礼金,总计约22万元;二是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三是当局查出邱晓华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
据指出,邱晓华收受礼金可能不足以构成受贿赂罪。原因在于受贿罪是收钱后为对方谋取利益。而邱晓华案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并不典型。
此案不久前刚一审开庭,但并未公开审理。法律界人士表示,未涉及重大刑事问题的案件一审时,通常在当事人居住地的区级法院审理。由于国家统计局职工宿舍位于北京西城区,西城区法院并未对邱晓华一案是否在该院开庭给予回应,并表示刑事案件的立案情况不接受公开查询。
北京赢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云清律师表示,根据《刑法》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此,纪检部门人士表示,之所以对此案严厉惩处,表明中央对官员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据指出,官员生活圈也纳入中央反腐监管中。
官方指出的邱晓华违纪案主要事实
收礼金
2003年收受上海福禧投资控股董事局主席张荣坤10万元港币;
2003年 收受澳门某企业陈某2万元港币;
2005年某省公司董事长王某,以为邱妻治病之由向其赠送5万元人民币;
2006年收受某省农村社会调查队队长付某5万元人民币。
涉重婚
1983年邱晓华结婚,现有一女。
2003年下半年 邱晓华与姜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致其怀孕。2004年起,邱晓华每月给姜某1万元生活费。2005年7月,二人在北京合资购房一套。2005年8月,姜某为邱生一子。这期间,二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出现。
涉色情
当局还查出邱晓华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