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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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物一元论 [ 2009/12/11 22:44:00 | By: 沙漠沙粒 ]   3 推荐

哲学是人类认识事物、获得知识、形成意识的认识思维活动,是社会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哲学发展史告诉我们,哲学是通过提出和解决“存在是什么?”、“本体是什么?”、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这些形而上学问题发生和进行的。我认为事物就是哲学追问的存在、本体和本源,各种哲学问题都可以还原为“事物是什么?”、“事物是如何发生的?”的这两个元哲学问题,哲学本体论是关于“事物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理论,哲学认识论是关于“事物是如何发生的?”这个问题的理论。

一、事物是什么?

1、事物的哲学定义:事物是人类认识思维活动的对象和结果,是人类为了生存发展的需要,通过认识思维活动从作用和影响人感官的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具有固定的内容、形式和名称的对立统一体。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事物形成基于质料、形式、目的、动变四个原因的“四因说”,并举例进行了说明:大理石雕像的基本原因包含大理石材料(质料因),区别与其它事物的形式(形式因),石匠艺术家雕刻塑像的劳动(动因),艺术家雕刻大理石塑像具有的终极目的(目的因)。如果缺少了以上四个基本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一切事物都不能创生,都不能在现实中存在。

事物是认识的对象和客体。事物是从来就有的还是后来发生的?有些人认为事物是从来就有的,有些人认为事物是后来发生出来的。有的事物发生论者说:上帝用了六天时间创造了天地万物。有的事物发生论者说:宇宙是大爆炸的产物和结果。亚里斯多德也是一个事物发生论者,他认为事物是人和神共同创造出来的。自然事物是神创的、大理石雕像是人造的。

我认为:在人类产生以前只存在混沌的自然,不存在具有一定界限、规定和语言名称的各种事物,不存在大家现在述说的世界,事物和世界是后来发生的。事物或世界既不是上帝创造的,也不是神人共同造出来的,而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事物或世界不仅是人类认识的对象,而且还是人类认识思维活动的结果。

外在于人的自然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当人通过感觉器官感到自然对自身的作用和影响时,思维组织就会通过感官锁定产生和发出作用和影响的来源,把锁定的认识对象同大脑记忆的已知事物联系在一起进行比较,发现和判定面前的认识对象同已知事物的不同之处,把它同记忆的事物区别开来,并加以界定和冠名。于是,一个新事物就被人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展现和抽取出来了。

事物是人类语言描述和界定的认识对象。

语言是对事物的界定。人类语言表述和界定的一切对象都是真实的事物,不仅每一个名词描述的对象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物,而且每一个动词、形容词、数词和量词描述的对象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物。

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说得好:你不能知道什么是不存在的,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你也不能说出它来,因为能够被思维的和能够存在的是同一回事;如果一个字或词能够有所指地加以应用的话,它就必然意味着某种事物而不是意味着无物,因为这个字或词所意味的事物必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存在着的。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是任何一个可以用判断系动词“是”或存在动词“有”来描述的对象。我认事物就是存在,事物是任何一个可以用判断系统动词“是”或存在动词“有”来描述的对象。

判断是人类认识行为的具体形式,世界万物都是经过人类的认识判断被发现、被界定和被彰显出来的。事情是具体形式的事物,每个动词都表示一个事情,判断系动词“是”表示的事情是人类的判断认识行为,因此可以说:万物都是被人“是”出来的,每一个事物都可以用“是”来描述。存在动词“有”表示的事情是事物的存在,事物的存在同时间和空间有密切关联,因此可以用存在动词“有”表述存在于一定时间段和空间体之中的任何一个事物。

事物是可以用数字化的计算机语言描述的对象。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事物,每一个事物都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规定,因此我们可以用一个公用数字代码加上一个私用数字代码组成的计算机语言描述任何一个事物,轻松地使世界万物实现数字化。

事物是可以用科学语言描述和界定的对象。数学中的各种数字和符号,几何学中的点、线、面、体图形,物理学中的各种公式,化学中的化学符号和化学反应方程式,都是描述事物的科学语言。这些科学语言描述和界定的都是人类科学活动发现、界定彰显出来的一个个具体事物,都是一个个科学认识的对象和结果。

对立统一是事物具有的一般本质和特征。

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具有的本质,事物外部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具有的特征。每个事物都处在内部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中,都是完全意义上的对立统一体。

事物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体。事物既是认识的对象也是认识的结果,事物既包含客体的元素,也包含主体的元素。没有认识的主体,就没有认识的客体。没有主体的认识行为,作为认识结果的事物就无从产生。

事物是可感事物和可知事物的对立统一体。可以被人的眼睛看到、可以被人的手触摸到的可感事物,包含着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多种规定、性质和能力,包含着作为可感事物组成元素存在的可知事物。可感事物离开可知事物就不是现实中的可感事物,可知事物离开可感事物就失去了载体而无法存在。

事物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的对立统一体。具体事物是人类用综合归纳的认识方法,通过综合归纳认识对象的多种规定发现、界定和彰显出来的个体事物。抽象事物是人类用分解抽象的认识方法,通过分解和抽取整体事物的组成部分形成和产生的个体事物。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同一个事物。一个事物作为多种规定和多样性能组成的统一整体是具体事物,一个事物作为某个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又是抽象事物。

事物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事物,每个事物既有同于其它事物的普遍性规定,也具有异于其它事物的特殊性规定。完全没有特殊性的事物和完全没有普遍性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事物是大事物与小事物的对立统一体。任何一个事物都依存于另一个更大事物之中、是作为更大事物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小事物,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两个或多个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包含小事物的大事物。世界既是包含全部小事物、中事物和较大事物的最大事物,也是存在于每个较大事物、中事物个小事物之中的最小事物。

事物是事情和物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事情是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物体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物体是事物包含的一般自然内容,是事情发生的主体。事情和物体相互依存,互为对方的存在条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事物是相对固定的认识对象和认识结果。

一个事物被人类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并加以约定俗成的冠名后,就具有了固定不变的内容和形式。一个事物之所以能够被人认识、记忆、思维和交流,是因为这个事物具有固定不变的内容、形式、内外关系和性能,是因为这个事物具有一定时间段和空间体的限制,是因为这个事物始终处在一定的发展变化范围之内,是因为这个事物对于人类具有相对固定的价值。

如果我们把在时间规定方面具有前后相继关系的两个或多个事物误认为是同一个事物,抹杀了每个事物具有的一定时间段规定就会造成认识的混乱,产生关于这个事物的错误看法和观点,引起关于这个事物的争论。赫拉克利特关于“事物是变化不居的”观点,柏拉图关于“可感事物具有既存在又不存在的矛盾性质”的观点,康德的“二律背反”的观点,都是误把两个或多个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在空间上互为邻居的事物当作一个事物所产生的错误观点。

事物是世界万物统一的现实基础

事物、只有事物才是世界或万物统一的基础。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是事物的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相对于事物来说相互对立统一的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都是具体事物,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一般事物不是真正的一般事物,而是具体事物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因此,相互对立的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都不能成为世界统一的基础。

什么是具体事物?具体事物是同一般事物相对立的认识对象和认识结果,是有具体内容规定和限制的对立统一体。

什么是一般事物?一般事物是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认识对象和认识结果,是真正的无具体内容规定和限制的、或以无具体规定限制作为自身规定和限制的对立统一体。

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一般事物也有特殊性,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组成的对立统一体。具体事物的规定是“有”,是有具体内容规定的事物。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一般事物的规定是“无”,“无”是“有”的特殊存在形式,因此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一般事物是有具体内容规定的具体事物,而不是真正的无具体内容规定的一般事物。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共有的规定是事物或对立统一体。

事物同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是相互包容的。从内容或内涵方面看,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的内容或内涵多于事物,事物存在于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之中,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包含事物。从适用范围和外延方面看,事物的外延和使用范围大于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事物包含一般事物和具体事物。

以往的哲学本体论都没有发现无具体内容规定的事物或对立统一体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没有发现同具体事物相对立的一般事物,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具体事物,而是错误地把它看做是世界统一的基础,看做是世界的本体。

柏拉图的理念论发现、界定、彰显了可感和可知两种具体形式的事物,发现、界定和彰显了两个世界,但是没有从可感事物和可知事物中发现一般事物,没有从可感世界和可知世界中发现和抽取出一般世界。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也仅仅发现、界定、彰显了可感“个体”和可知“共相”、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潜在的“质料本体”和实现的“形式本体”,而没有从可感“个体”事物和可知:共相“事物中发现一般事物,从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中界定出一般实体,从“质料本体”和“形式本体”中发现、彰显和抽取出一般本体。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表面上的一元论,本质上的二元论世界观。用建立在二元论世界观基础上的,具有片面性的认识方法认识存在、本体和事物,必然不能获得存在、本体和事物的正确观点和知识。

2、哲学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

为了避免记忆、思维、交流中出现混乱,为了记忆、思维和交流的正常进行,人们时常要对每个事物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建立哲学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是对事物进行科学定义和分类必须要做的基础性工作。

什么是定义?定义是认识主体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界限和位置,使它同其它认识对象或事物有所区分、从而彰显出来的判断认识行为。

“定义”作为一个词语,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作为动词使用,在另一定语言环境中作为名词使用。“定义”作为动词使用时,它的词面含义是确定(认识对象的)意义,是指人界定或定义事物的认识行为。“定义”作为名词使用时,它是指确定的意义或确定的含义,是指认识对象或事物具有的界限、位置、关系和规定。

什么是事物的哲学定义?

事物的哲学定义是指一个事物或一个认识对象在哲学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中所具有的确切位置、界限、规定和意义。

定义事物的方法有哪些?

定义事物或确定事物意义的常用方法是逻辑学揭示的种加属差的方法,另一种是认识论揭示的描述事物发生的定义方法,此外还有其它一些定义的方法。

什么是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是认识主体通过确定一个事物在一个综合事物系统中的种属位置,表明它所具有的界限,使这个事物同其它事物相互区分开来的定义方法。

什么是描述事物发生的定义方法?描述事物发生的定义方法是通过对认识对象或事物的具体发生过程的详细描述,把它同其它认识对象或事物区分开来的定义方法。

定义具体事物常用的方法是属加种差的逻辑学定义法。定义一般事物常用的方法是描述事物如何形成的认识论方法。

使用逻辑学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科学准确地定义一个事物或认识对象,必须先建立一个有关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在此基础上才能对这个认识对象或这个事物进行定义,才能确定这个对象或事物在这个综合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

一个关于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最少需要一个一级概念和几个二级概念才能建立起来。为了建立哲学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我把事物称为元体,并把元体作为事物综合分类系统的一级概念,把全部具体事物分为四个不同类别:元集体事物、元分体事物、元实体事物、元本体事物,创立了元集体、元分体、元实体、元本体四个具体事物的概念,以满足建立哲学的事物综合系统对二级概念的需要。

从科学的观点来看世界万物的分类问题,一个对所有存在或事物的完美分类系统应该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有限的(类的数量是有限的)、覆盖的(任何存在都属于某一类,类的集合包含宇宙万物)、无交的(任何存在都只属于某一类,不同的类之间没有相交)。

我把一个事物大家庭划分为四个事物小家庭,事物大家庭的每个成员都从属于一个事物小家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独立于这四个事物小家庭之外,也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处在两个事物小家庭之中。这个关于事物的哲学分类系统完全满足了世界万物的科学分类系统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什么是元集体事物?

元集体事物是人类通过思维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中、从虚无混沌中发现、界定、彰显出来的全部个体事物组成的一个集合统一体,是一个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依存在元本体、元实体、元分体事物之中的,可以被人认识和掌握的对立统一体。

哲学名词“世界”、“宇宙”、“万物”表述和界定的对象就是元集体事物。

什么是元分体事物?

元分体事物是人类通过日常的感性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中、从虚无混沌中发现、界定、彰显出来的,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作为现实可感世界的一部分依存在元集体事物之中的,人凭借感官可以感到的对立统一体。

专用名词表述的可感个体事物都是元分体事物。

例如:“太阳”、“地球”、“柏拉图”、“嫦娥一号卫星”都是元分体事物。

什么是元实体事物?

元实体事物是人类通过理性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部分可感个体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出来的,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作为部分可感个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依存在元集体、元分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觉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对立统一体。

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表述和界定的对象,大都是元实体事物。

例如:“人”、“植物”、“生命”、“美”、“大”、“一”都是元实体事物。

什么是元本体事物?

元本体事物是人类通过哲学的理性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全部可感个体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出来的,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作为全部可感个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依存在元集体、元分体、元实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觉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对立统一体。

在哲学名词表述的对象中,有许多都是指元本体事物。

例如:“时间”、“价值”、“运动”、“内容”、“形式”、“阴”、“阳”,以及老子的“道”、“器”,柏拉图的最高理念“善”、康德的“宇宙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都是元本体事物。

按照事物概念的内涵多少降次排列:依次是元集体事物、元分体事物、元实体事物、元本体事物、元体事物。按照事物概念的外延大小降次排列:依次是元体事物、元本体事物、元实体事物、元分体事物、元集体事物。

事物同元集体事物、元分体事物、元实体事物和元本体事物是相互包容的。元体概念的外延大于元本体、元实体、元分体和元集体概念的外延,因此,元体包含元本体、元实体、元分体和元分体。元体概念的内涵小于元集体、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因此,元集体、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都包含元体。

二、事物是如何发生的?

事物是通过人类的认识思维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生出来的。那么,人类的认识思维活动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呢?

事物是如何发生的?是哲学本体论的问题,“认识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是哲学认识论的问题,哲学本体论和哲学认识论具有密切的联系,哲学本体论是哲学认识论的基础,哲学认识论是哲学本体论的深入和发展。哲学本体论和哲学认识论好比是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正面离不开反面,反面也离不开正面。

 1、什么是哲学认识论?

哲学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内容、形式、过程、结果和规律的哲学理论。

哲学认识论主要解决“认识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知识是如何形成的?”的问题。哲学认识论也被大家称为知识论。

2、哲学认识论的历史

围绕着“认识是如何进行的?”认识论问题和“知识是如何产生出来的?”的知识论问题,哲学家分为唯理论和经验论两大派别。

唯理论者认为知识来源于人先天具有的天赋理念,只有根据天赋理念进行演绎推理才能得到知识。唯理论强调理性思维在知识形成中的重要性,忽视感性认识或经验在知识形成中的作用,具有割断知识同客观世界的联系的隐患,很容易使知识体系成为无源之水。

经验论者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或感觉,只有用逻辑归纳的方法归纳感觉经验材料才能得到知识。经验论强调感觉或经验在知识形成中的重要性,忽视理性思维在知识形成用的作用,因此不能说明知识体系是如何能建立起来的问题。

唯理论和经验论在知识的来源、在认识的方法和逻辑问题、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哪个更可靠三个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在古希腊,唯理论和经验论是以朴素自发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柏拉图的“知识回忆说”就是朴素的唯理论。在中世纪,唯理论和经验论是以宗教神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近代的欧洲,哲学认识论成了哲学的首要,唯理论和经验论形成了系统的理论。经验论的代表人物有:培根、霍布斯、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唯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沃尔夫。

什么唯理论所谓的理念?唯理论的理念是指人具有的充满理性光辉的意念。理念是人通过认识实践活动,在获得大量正确知识的基础上,从人的理性行为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元实体事物。

什么是理性?理性是十八世纪的欧洲风行的一种具有强大能力的社会意识,它表达了当时人们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最基本的意念,表达了该世纪人类取得的一切成就。理性是整个西方近代哲学的出发点,以理性去反对启示或权威是近代哲学的共同任务,也是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共同点。

人是理性动物,人的行为是有理性的行为,是在理性意念的指挥下进行的行为。生存发展理念是人具有的最基本的理念,人类的其它各种具体理念都是生存发展理念的变形或具体表现形式。

理念是从来就有的还是后来发生的?

生存发展理念是人生来具有的理念,是自然赋与生物和人类的必然性规定。求真、向善、爱美、食色、趋利、避害、拒绝启示或权威的理念,是人的生存发展理念的变化形式,是人通过大脑的思维、通过对后天所获全部知识的分析处理所形成和产生出来的,是人先天具有的生存发展理念同人后天所获的知识,经过大脑的思维而相互融合的结果和产物。

在人的理念中,有一部分组成元素是从来就有的,有一部分组成元素是后来发生的,人的理念是原有内容和发生内容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人的理念不仅仅同先天的自然规定有关系,而且同后天的经验知识也有关系,唯理论只承认理念同先天的自然规定有关联,不承认理念同后天的经验也有联系,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观点。

根据理念进行逻辑推理能获得知识吗?

人的理念(理性意念)同知识有密切关联,知识是理念形成的基础,理念是知识的特殊存在和表现形式。理念和知识的关系同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完全一样。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必然有与之相关联的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必然建立在与之关联的世界观基础之上。理念是特殊存在和表现形式的知识,知识是特殊存在和表现形式的理念。

我认为:理念和经验获得的知识具有密切的关联,经验知识是理念建立和形成的基础,根据理念进行演绎推理完全能够获得事物的知识。唯理论关于“知识来源于主体先天具有的天赋理念,根据天赋理念进行演绎推理就可以得到知识。”的观点,是符合知识产生实际的观点,根据理念进行推理所得到的事物知识,如果同经验获得的关于对象事物的感性知识结合起来,就会得到补充和完善,就会更加正确和完美。

经验论者关于“知识来源于客体或感觉,人凭借经验或感觉就可以获得对象事物的知识。”的观点,是不完全符合知识形成实际情况的观点。人仅仅对事物进行感性认识,而不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把对象事物同其它事物进行对比、推理和判断的理性认识,怎么能获得对象事物的普遍性规定的知识呢?

什么是经验论所谓的经验或感觉?经验论的“经验和感觉”是指人的感性认识行为。“经验”和“感觉”在经验论哲学中是作为动词使用的,“经验”和“感觉”是动词表述和界定的,主要依靠感觉器官的感性认识活动。

我认为:唯理论和经验论关于知识是如何产生的观点,都是符合人类认识的某一局部实际的正确观点,也都是不符合人类认识全体实际的摸象盲人们的片面性观点。知识是认识的结果,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者共同的结果,忽视理性认识的单纯感性认识和忽视感性认识的单纯理性认识,都不能形成关于事物的全面正确的知识。

围绕着“知识是如何产生的?”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也给出了自己的明确答案。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 .述而》,他认为“德”和“仁”是上天赋予的。人的“三纲”、“五常”理念也是上天命定的。鼓吹“生而知之者上也”的孔子还认为,多数人还要通过学习才能得到知识,知识来源于后天的经验。他的学生向他请教种菜的知识,他说在种植上我不如老农有知识。

孔子的学生孟子是有名的性善论者,他认为“善”是人天生的本性,学问(知识)是从天性中发现出来的,“学问之道无它,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作学问求知识没有其它途径,只要把迷失的心性找回来就可以了。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上》。

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墨子认为知识来源于“闻知”、“亲知”和“说知”三条途径。“身观焉,亲也”,“传授之,闻也”《经上说》,自己的亲身经验和别人的经验是知识的两个来源,“方不障,说也”,“室中,说知也”《经说上》,人通过感官获得对象的信息材料后,回到室中想一想,进行理性思维或推理判断就是“说知”。后来墨家还提出“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经说上》,墨家已经认识到感官和思维器官在认识中的关系和不同作用。

我认为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的认识论观点比较接近人类认识的客观实际。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创立了“批判哲学”,提出了自己的先验认识论,在认识论领域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认为先天综合判断是知识所以可能的根据,一切知识都必须从感觉开始,感觉直观能够获得对象的表象材料,主体凭借自身固有的“先验形式”对感觉得到的杂乱表象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就可以得到对象事物的知识。

什么是康德的“先验形式”?康德的先验形式就是认识主体在进行认识思维活动以前头脑中已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已有的事物一般知识综合体系。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只有凭借已有的事物观和方法论,才能顺利的对感官获得的感性材料进行分析处理,获得对象具有的普遍性规定,从混沌自然中把认识对象发现、界定和彰显出来,并获得认识对象的全面知识。康德根据人在认识行为发生以前大脑中已经具有认识的形式和模型的事实,认为人的认识形式是先验的、是主体固有的观点,确实具有正确的一面。如果从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通过经验感觉逐步移入人脑中的,并随着人经验感觉的增加有所变化和进步的事实来说,康德的先验形式同时也是后天经验的结果,也是经验形式。

康德的先验认识论发现了唯理论和经验论存在的片面性错误,并对这种片面性错误进行了修正,他认为:没有感觉获得的杂乱表象参与其中的理性推理是空的,没有先验形式参与其中的经验感觉是盲的。强调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知识形成中各自具有的作用,对哲学认识论的发展进步具有重大的学术进步意义,但是康德的认识论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缺陷。

 3、认识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

什么是认识?认识是人类发现事物、获得知识的主动行为。

认识是人凭借感官和大脑,主动收集和整理认识对象具有的各种信息,把作用和影响主体感官的认识对象从混沌自然中发现、彰显、界定和抽取出来,并获得认识对象全面知识的行为。

生存发展是人类认识行为的原因和目的。外在于人的自然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人类只有对混沌自然进行认识,发现作用和影响自身生存发展的各种事物,获得事物的知识,才能为大脑经过对各种知识的分析处理,产生正确处置外部认识对象的行为意识做好准备工作。

认识是如何发生的?

认识是人的感官把感受到的、有关对象事物的信息传给大脑,大脑根据记忆的判断标准,判定认识对象具有认识的必要和价值,并向感觉器官发出认识的命令后发生的。

认识行为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外部事物对人感官的作用、刺激和影响力度达到了引起主体关注的临界点,另一方面是认识主体对作用和影响自身的对象事物已经作出了价值判断。

 当人密切接触自然存在受其刺激和影响时,人脑就会下意识地把刺激和影响感官的对象事物同大脑中贮存的有关的标准事物联系在一切进行比较,对刺激和影响自身的自然存在作出明确的价值判断,从而形成和产生如何处置对象事物的行为意识。

 如果大脑根据已有的知识判断出刺激和影响人身的自然存在具有影响人身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对人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或负面价值,就会向感官发出一个主动收集对象事物各种信息的命令,于是人的主动认识行为就发生了,人对有关对象事物就有了兴趣或警觉。

 如果大脑根据已有的知识判断出刺激和影响人身的对象事物不具有影响人身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在特定的情况或条件下不具有认识的必要或价值,就不会向感官发出收集对象事物信息的命令,于是人对作用和刺激自己感官的自然事物就会视而不见,人的认识行为就不会发生。

 认识是如何进行的?

认识是在人脑产生和发出的认识意识的指挥下,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循环进步、不断发展、有条不紊地进行的。

认识行为发生以后,主体的感觉器官就会对认识对象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就会主动、积极地收集对象事物的各种信息材料,并把收集到得对象信息材料传输给大脑思维组织,当大脑综合归纳了来自感官的有关对象事物的材料,形成了有关对象事物的感觉映像后,认识就会进入理性思维阶段。大脑就会把新形成的映像事物同贮存在大脑中已知事物联系在一起进行对比、发现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然后经过逻辑演绎推理,作出有关对象事物的普遍性规定的判断。在经过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到感性多次循环往复的基础上,大脑把感觉所得到的有关事物的特殊性知识,和理性思维所得到的有关事物的普遍性知识结合起来,就获得了有关对象事物的全面知识。

接下来的问题是:人的感性认识是如何进行的?人的理性认识是如何进行的?只有详细的解答了这两个问题,才能使认识是如何进行的问题更加清楚和明白。

人的感性认识是主体已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引下,从局部到全体,再从全体到局部,循环往复不断深入发展进行的。

人的理性认识是在事物观和方法论的指引下,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不断深入发展进行的。

收集、整理、归纳、比较、推理和判断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几个具体环节,认识是如何进行的问题,可以分解收集、整理、归纳、比较、推理和判断是如何进行的?几个具体问题。

事物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内容和形式、事情和物体、部分和整体、可感和可知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事物是认识的结果。认识是如何发生的问题可以转化为事物是如何发生出来的问题,可以细化为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的内容和形式、一般事物和特殊事物、可感事物和可知事物是如何生发出来的问题。

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经过收集对象的材料和比较判断的过程生发出来的,搜集材料是感性认识,比较和判断是理性认识。事情的发现和彰显首先要经过感觉获得对象事物在不同时间所具有的不同感觉映像,然后需要大脑对不同时间获得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感觉映像联系在一起进行理性思维,发现有所不同的事物影响之间具有的联系,从而把一件事情发现和彰显出来。

三、总结

事物是人类认识的对象和结果,是世界统一的现实基础。

认识是人类发现事物、获得知识的主动行为。认识是人的感官把感受到的对象事物的信息传给大脑,大脑根据记忆的价值判断标准,判定认识对象具有认识的必要和价值,并向感觉器官发出认识的命令后发生的。认识是在人脑产生和发出的认识意识的指挥下,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循环进步、不断发展、有条不紊地进行的。

知识是人类认识的结果,是人类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的认识实践活动,从对象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关于事物的观念存在和表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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