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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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鬱病一、前言
什麼是躁鬱病?躁鬱病又稱為雙極型情感性精神疾患,這類患者會週期性地呈現躁狂發作期和重鬱發作期。它是一種週期性情緒過份高昂或低落的疾病,這種情感上兩極端的變化,持續時間長,常常會影響社會生活與功能。但也有患者在生病過程中只呈現躁期,而沒有鬱期,也是歸類為雙極型情感性精神疾患。
二、症狀
躁狂發作期的症狀
異常且持續地具有高昂的,誇大的,或易怒的心情。
誇大的自我評價或自大狂。
睡眠需求減少。
比時多話或一直說個不停,說話速度快。
意念飛躍,思緒奔馳,念頭一個接著一個。
注意力分散,判斷力薄弱
活動量大大地增加。
不當的社交行為,無節制的花錢,輕率的性活動,或愚昧的商業投資。
情感障礙嚴重造成顯著職業功能,一般社會活動,或與他人關係的損害;或必須住院以免傷害自己或他人。
三、重鬱發作期的症狀
持續性的憂鬱心情,幾乎整天或幾乎每日都有憂鬱心情。
對曾經享有的嗜好和活動(包括性生活),顯著地減少或失去興趣。
食慾不振以致體重減輕,或飲食過度以致體重增加。
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度。
坐立不安,容易激動,或動作變得遲緩。
容易疲倦,失去活力。
罪惡感,無價值感和無助感。
精神難以集中,記憶力減退,難以下決定。
有死亡或自殺的念頭,或企圖自殺的舉動。
可能會合併有其他精神病性特徵,如妄想或幻覺。
持續而治療每每無效的身體症狀,如頭痛,消化異常,慢性疼痛等等。
四、病因及病理機轉
二十世紀以來,精神醫學在各方都有長足的進步,躁鬱病的病因也受到廣泛的討論。在遺傳基因,心理動力,環境壓力,精神內分泌系統新陳代謝的異常,體型的類型,乃至於社會文化的影響,都有很多學者加以研究討論,但都很難完整詮釋躁鬱病的病因及致病機轉。曾有學者企圖統合各派觀點,創立所謂統合互動模式解說躁鬱病是在:一。遺傳體質易感傾向,二。生物功能障礙,三。心理社會壓力所帶來的失落感,及四。經由錯誤學習得來的無助感等四大病因的相互作用下而產生的。但是在生物-心理-社會-行為的模式主軸上,何者為因?何者為果?抑是彼此影響而產生惡性循環?則始終未有定。目前大多數的學者還是接納多種病因可能同時並存的理論,雖然病因中有些為主因,有些為次因,有些則為潛在因素,誘發因素,和強化因素。患者往往是先天體質具有潛在的易感傾向,新腎上腺素和serotonin兩種中樞神經傳導物質系統的異常,在生活事件的衝擊影響下,整個社會文化的時空背景中,個人又在人格發展過程中有錯誤的認知學習,這些因素的遇合與運作組織成了整個躁鬱病的致病轉機。
五、病程及治療原則
躁鬱病的自然病程(指未經治療時),大部份是良性但難以預測的。有些患者終身只發作一次躁期;有些患者終生只發作一次躁期和一次鬱期;有些患者發作一次躁期後,一直只表現出鬱期重覆地發作;有些患者躁期重覆地發作而未出現鬱期;有些患者則是躁期和鬱期重覆地發作;所以躁鬱病的病程是變化多端的。一次躁期的發作大約維持三至六個月,而一次鬱期的出現可由數週至九個月,但是醫學上己經知道,每次的再發作,包括躁期和鬱期,無論在嚴重程度上或時間上,都會比前一次更嚴重且期間更長,因此建議要有預防性的治療。
躁鬱病的治療原則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急性期的治療,另一是預防再發。急性躁期的治療是以抗精神病藥物合併使用情緒平穩劑(如鋰鹽或癲通等)為原則,因為病情的需要,通常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是短時間的,一般而言約二至四週;而情緒平穩劑的使用至少要在二至四週後才漸漸有效果出來。另外,少數病情難以控制的患者,在醫療上可以考慮給予電痙攣治療。在躁期的患者,社會心理因素(環境因素)相當重要,應避免正面的衝突,減少刺激,並給予適當的情緒發洩與疏導。
至於急性鬱期的治療原則主要以抗憂鬱劑為主,通常在良好的治療下,二至四週內即可以有很好的進步。此期患者會產生罪惡感及對以前做過的事情後悔,支持性的心理治療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抒解患者的惡劣情緒,減輕罪惡感,防範自殺,讓病人學習正向的想法和思考,進一步在行為上可以配合改善,親屬及朋友也應多支持並鼓勵患者,切忌誤認為裝病或偷懶而予以責備。
六、預後
在談到躁鬱病的預後時,需要考慮患者服藥的合作情形,臨床徵候及症狀,;患者的性別,生理狀況,發病年齡,發病前的人格,以及是否有家庭病史等因素。一般而言,單純躁期症狀患者,其預後要比單純鬱期或兩者混合的患者來得好。躁期時間較短,發作年齡較晚,少有自殺念頭,以及少有精神病性特徵及其他生理問題的患者,其預後也比較好。大約有百分之七的躁鬱病患者終生不會再發病;有百分之四十五的患者,會大於一次的發作期;有百分之四十則成為慢性疾患的患者。在長期的追蹤治療個案中,有百分之十五的患者情況可以相當穩定而良好;有百分之四十五的患者情況良好但會有多次復發;有百分之三十的患者可以達到部分緩解;而剩下百分之十的患者,則淪為慢性精神病患。
此外,鋰鹽在治療過程中,約有百分之六十的患者對其反應良好;百分之十五到二十的患者僅為部分反應者;其他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的患者則屬於完全不反應者。但在預防復發的措施上,鋰鹽仍是第一考慮使用的藥物。而且鋰鹽己被證實的確可以防止躁鬱病的復發,或是即使不幸再度復發。,仍可縮短生病的期間,減輕其嚴重程度,縮短住院天數,減少住院費用負擔。
台中榮民總醫院精神科  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