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护私有产权道路既阻且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53:00
海外华人过去在中国大陆拥有过的侨房房产,产权相关遗留问题能否得到彻底解决?今后回到大陆购房置业,私产能否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这些都是海外华人以及海外投资者密切关注中国两会的焦点之一。
中国酝酿十三年的《物权法》草案,三月八日终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计下星期可获正式通过成为法例,朝保护私人产权方向作出重大突破,亦被外界视为是意识形态上再一次突破。虽然物权法有助保护产权,但因为目前只是框架,距离真正明确保护私人产权,仍有一段漫长道路要走。
现时宪法虽已加入保障私人财产的条文,但缺乏具体明确的相关法例,《物权法》填补这方面的真空,在草拟过程中却备受争议,部分出于意识形态上的分歧,部分则是担心法例会成为已侵吞公产者的保护伞。
共产党理念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物权法》引起意识形态争议不足为奇。不过,过去所谓一切归公制度下,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情况泛滥,到文化大革命的极端时期,稍有点钱的人都可能被抄家甚至扫地出门,公产和私产其实都缺乏明确保障。现时不少人在大陆投资,主要是靠互信,一旦出现利益纠纷,由于产权法例含糊,有理说不清。《物权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无论是保障产权,或维持投资信心发展市场经济,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起重要作用。
至于担心法例通过后,以前国企改革中部分以权谋私得来的财产,会得到保障,不排除到时可能有人以《物权法》作为挡箭牌。部分国企变成私企的过程中,有的由管理人员串同估价人员压价售产予相关利益者,大量国有资产因此贱价甚至是免费奉送予私人手里,因此反对者提出的忧虑引起广泛讨论。《物权法》由初稿至今七度提交全国人大常委审议,最后加进保护国有资产的条文,响应这方面的忧虑。
如果有关财产是透过偷抢骗等非法手段得来,即使在香港等私有产权被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不会得到法律保障。对付国有资产不正当流失,不应该针对《物权法》,应该从其它法例的有效落实着手。
没有《物权法》的管制,反而更容易促成官商勾结,最明显的例子是全国各地的征用农民土地事件。发展商有钱赚,官员可以提升当地生产总值作为“政绩”,甚至还可能揩到不少油水,结果出现强征民地,或者以极低价钱和赔偿来买地的事件,成为农民上访请愿抗议的热门原因,甚至演变成官民流血冲突,民怨沸腾,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计时炸弹。
理论上,《物权法》在保护私产的大前提下,对征地作出规限,也有助减轻贫富悬殊进一步两极化,缔造一个较为公平和谐的社会。但是,由于种种现实限制,新法规能够发挥多少预期效果,还有待时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