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情妇告倒庞家钰?网友看出首发《知音》的这一新闻有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29:22

“知音体”闪了媒体腰,庞家钰岂是情妇告倒的?(原创首发) 
[且将心事付瑶琴] 于2007-09-08 04:56:51 上帖 于人民网强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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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转载了《知音•海外版》2007.9的文章《11名情妇联名告倒贪官--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落马记》后,迅速被各大媒体倒手转载,并引起了热评。

媒体应当揭露庞家钰的严重违纪违法和道德败坏的丑恶行为,中共陕西省委对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中,就指出了庞家钰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但今年2月的媒体对此案的报道中的介绍并不是情妇告倒了庞家钰,而是其他干部举报的。说庞家钰是被情妇告倒的,则是《知音》最先“知音”。这篇文章从标题到内容都是标准的“知音体”。如“拉链市长”、“情妇团队”、“惊动中央”,整篇都围绕“情色”做文章。而且一些内容和情节却是从其他的报道文章中移花接木后进行演绎的故事;有的说法可能还存在问题。说庞家钰是情妇告倒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的“忽悠”;可以说又是一则假新闻。

让我们来看下相关权威媒体的文章吧。2007年07月05日《检察日报》刊登了一篇《“八年来,我一直在举报庞家钰”》的文章。该报在编者按中说,本报今天独家披露庞家钰案举报人的举报经历,其八年举报过程的曲折艰辛,以及其个人感悟,都给人留下诸多思考。该文中的举报人叫魏建军(化名)曾任某局副局长,是名男性。当然就不可能是庞家钰的11名情妇之一。《华商报》2007年02月09日的一篇文章《陕西原政协副主席工程腐败被彻查》一文中说的举报人叫杨清(化名)原是宝鸡某局的干部,是宝鸡举报庞家钰腐败案的多名举报人之一。从1998年开始,他就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多次向中纪委反映宝鸡市委书记庞家钰的违法违纪情况。也许这二个举报人都是同一个人,因不同的媒体化名不同。从上面的媒体报道中可知,告倒庞家钰的是男性干部而不是他的情妇。

那么怎么说成是情妇告倒庞家钰的呢?也许《宁夏网》 2007年02月01日转载《瞭望东方周刊》的文章《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被“双规”的前前后后》一文中的内容,让《知音》文章的作者联想演绎出此说。《瞭望东方周刊》的文章中有:宝鸡坊间传言,庞家钰的落马来自于一位神秘人士的举报,该人士对庞家钰的情况掌握得比较清楚,并在其就任宝鸡市委书记中就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因当时庞属于省管干部,举报一直得不到重视和彻底查处。2003年庞家钰上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举报信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中纪委多次秘密赴兰州和宝鸡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在中央领导的支持下,开始调查庞家钰案件。再看2007年02月05日的《第一财经日报》的文章《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落马疑与金融大案有关》。文中说到:有关庞家钰“落马”的具体原因目前有两个“版本”:一是缘于当地冯家山引水工程三次爆裂引发的“豆腐渣”工程。另一种“版本”是起因于1992年庞家钰任宝鸡市委书记期间,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该案涉及金融证券单位、党政司法机关20余人,被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涉案人员达15人之多。其中两人被判死刑。据说,被执行死刑的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胥宝生之妻,三年里坚持不懈地告状,终于告倒庞家钰,而支持胥宝生之妻告状的是中央新闻媒体驻宝鸡当地的三名记者。这“另一个版本”让《知音》文章的作者“开窍”,于是将告倒庞家钰扭成了他的情妇。

显然胥宝生之妻告状不会是子虚乌有的。但胥宝生之妻是否庞家钰11名情妇之一,亦即《知音》文中的曾倩。相关报道没有提到这层关系和她的职业,也没有庞家钰与胥宝生曾经是同一厂正副厂长的介绍。那么《知音》文中说“曾倩是宝鸡市某高中的英语老师,不仅年轻漂亮,而且气质优雅。”源自何处呢?《华商报》2007年02月09日的一篇文章《陕西原政协副主席工程腐败被彻查》一文中有“他交待了与西安某高校一女教师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对方是有夫之妇,是其到省政协任副主席以后结识的。”和“据权威人士介绍,庞家钰的情事败露在其被“双规”后,被没收监控的手机里经常收到一些表达暧昧、语言明显超越一般同志关系的短信。随后,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名即将不惑之年的女教育工作者。”这也许就是《知音》将胥宝生之妻即文中的曾倩说是英语老师的“依据”。

《瞭望东方周刊》的文章《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被“双规”的前前后后》中曾有原宝鸡市财政局局长的李增邕说的一段话:“我只是一个替罪羊,当时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胥宝生和庞家钰关系密切,胥宝生把我就没放在眼里,有什么事他就直接找庞。”李增邕说。据李增邕介绍,在事发前不久,他曾劝告胥宝生,有什么问题主动向组织交待,而胥称,他和庞关系很好,庞不会搞他的问题,在北京出差时,他俩还住在一个房间里。

《华商报》的文章里李增邕说,其实胥宝生和庞家钰早就认识,在庞家钰当晶体管厂副厂长的时候,胥宝生是财政局工交科的干事,主要和企业联系,庞家钰就熟识了胥宝生。显然庞家钰与胥宝生即《知音》文中的李思民,根本就不是正副厂长的关系。《知音》文章那样说显然是为了编故事的需要。但也露出了马脚,正副厂长之间肯定见过对方的妻子。而在《知音》文中则是“在市政府的一次家属联欢会上,李思民的妻子曾倩引起了庞家钰的注意。”

《知音》的文说到金融投资公司出事问题时,曾倩赶到西安,向庞家钰讨主意。庞家钰脸色一沉说:“你传话给李思民,让他放聪明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过去,那样我可以通融关系,至多判个三年缓期,而且还能保留公职;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我马上就可以判他死刑!”曾倩对庞家钰的话信以为真,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庞家钰身上。李思民在接受讯问时承揽全部罪责,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却被法院判处死刑!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分别获刑16年和10年。

事后,曾倩质问庞家钰:“我丈夫是替你死的,你不是人!”庞家钰冷笑道:“李思民死不足惜,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我不会亏待你的。”曾倩发誓要告庞家钰。

这明显是将《华商报》中的那段:在司法机关对李增邕进行调查的时候,庞家钰竟托人捎话给李,“你要是主动承担‘责任’,我就可以判你三年缓刑还保留你公职,你要是不主动承担,可以判你死刑!”移花接木成的。

如按照《知音》文章的说法,那么李思民即胥宝生被判死刑岂不是冤案,或者至少是错案了?法院要不要重新审理?给予多少国家赔偿呢?《知音》文章作者这是想当然还是有真凭实据?

《知音》的文章中说,冯家山引水工程竣工后不到半年,就因为质量问题发生塌方和管道爆裂等严重事故。2002年冬天,庞家钰正率领6名情妇到南非“考察招商”,引水工程第六次爆管,事故引起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庞家钰迅速从南非赶回宝鸡进行处理。

但《瞭望东方周刊》的文章是这样说的:1999年该工程刚刚建好时,主管道便连续爆裂三次,随后的2003年中秋节又爆裂过一次,2004年12月18日再次爆裂,每次爆裂都要使宝鸡市区大面积停水一到两天。最近的一次爆裂发生在2005年7月17日。而此次爆管正值炎热的夏季,宝鸡市民受尽苦头。

第六次爆裂发生在2005年7月17日,而不是2002年冬天,时间相关了两年半。《知音》的文章可能是为了将6名情妇与第六次爆管两个六捏在一起更吸引人才推移时间的吧。

《知音》的文章为了吸引眼球,文中多处情节是演绎和编造的,作者展开想象的翅膀将故事说得如同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似乎他就在床底下,这个“才情”令人叹服。但将庞家钰的落马说成是情妇告倒的,显然与实事不符,是在混淆视听,是不负责任的,是不道德的行为。将真正的举报人置于何地?应当受到谴责。

当“纸馅包子”和“最毒后母”等假新闻刚刚平静。《知音》从煽情路线出发,炮制了这个故事。媒体又被《知音》体给撞得闪了腰;网民更是义愤填膺地热议了一把,结果再次被愚弄。

唉!媒体,你可站直啊!网民啊,你可得擦亮眼!

链接:1、11名情妇联名告倒贪官

    2、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被“双规”的前前后后

        3、陕西原政协副主席工程腐败被彻查

       4、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落马疑与金融大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