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案,“结案率”就成了百分之百(中国青年报 200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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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案,“结案率”就成了百分之百
2005年11月17日
张培元
11月初,四川省崇州市妇女王琳因遭到他人的野蛮凌辱,先后两次到法院状告施暴者,却两次受到法官劝阻,被告知过一个月后再来立案。立案庭庭长李健解释说:法院有个内部指标———结案率。12月5日是崇州市法院全年工作统计截止的时间,为了保证结案率,每年11月5日到12月5日,法院会说服当事人推迟一个月立案。如果这段时间收案,法院短时内无法审结,这会影响整个法院的结案率。(《成都商报》11月14日)
仅仅因为在年终总结中要保持高高的“结案率”,法院就紧紧关上正义之门,冷冷地将鸣冤者堵在门外。原本考核督促法官严格执行《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及时结案的“结案率”,如今却成了阻挡群众诉讼的拦路虎。什么都往数字政绩上靠,司法行政化、考核机械化,法院和法官在考核中得到高分,其法律仲裁者的公正形象却受到损害,孰重孰轻?
看到弱女子王琳几度徘徊在法院门口的憔悴背影,笔者想起了著名作家卡夫卡在小说《诉讼》里讲述的那个关于“法之门”的寓言:一个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法”的大门像以往任何一个时刻一样,敞开着。这个人打算进去,却被守卫挡住。于是,他守在门前一直等到生命最后一刻。临死前他向守卫提出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就没有另外一个人企图走入“法”之门呢?守卫回答,这一大门只为你敞开着。
一扇供人通行的大门,就应该及时向大家敞开,当王琳急切需要法律阳光照耀之时,它又怎能阻断弱势者渴求的目光呢?杀死小说中那个“乡下人”的,不是重重帷幕之后藏着的神秘法律,而是渎职擅权的守卫,他用最简便的办法,消磨掉了无辜者对法律的信仰。
将公共利益弃于一旁而不顾,不立案就是不作为;把法律的人文关怀磨得千疮百孔,不办案就是尸位素餐。因此在众多老百姓心里,此等“结案率”就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