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张可可事件发生在美国,国人还会叫好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14:15
作者:民主走狗 提交日期:2010-5-10 20:04:00 访问:45376 回复:370     假如张可可事件发生在美国,国人还会叫好吗

  一个二十出头的楞头青,因想见女网友不成,就一气之下绑架了个小女孩,以此威胁警方和女网友,好达到见佳人一面的目的,在和警察对峙了50分钟后,被狙击手一枪击碎脑壳,小女孩也成功获救,并引来周围人群一阵欢呼。这就是张可可事件的大致始末。
  
  张可可已被击毙一个星期了,可互联网上围绕他的争论,非但未见平息,反倒日益激烈了起来。在这场各执一端、互不相让的口水大战中,主要分为两大派,一派是“叫好派”,为警方当机立断地处决张可可的壮举而鼓掌喝彩;另一派则是“质疑派”,质疑警方对张可可的如此处理是否有些操之过急。眼下,这两派为争出个是非曲直,可以说是各持立场、各抒己见,唾沫腥子乱飞,吵得脸红脖粗,不亦乐乎。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初听起来,都蛮有理,可听着听着,就听得不耐烦上了。无怪乎耐心不够,实在是似两派这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争吵下去,那怕是争个一百年,也甭想争出个究竟。
  
  这倒也正常,张可可事件毕竟发生在国人的家里,或多或少,总和国人存在些联系,也就是说,总有点利益相干性。那这样一来,国人在张可可事件上,就难免带点主观倾向性。两个各有倾向性的人一旦争辩起来,自然是自说自话、自卖自夸了,再怎么辩,也难辩出个究竟。国人自己的事,一向很难论出个明堂,倒是老外,尤其是老美的事,国人倒时时能看得入木三分,总能看出点一针见血的真知卓见来,足令老美受益非浅。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姑且把张可可事件搬到美国去,假如张可可是个美国人,他也在华盛顿绑架了个小姑娘,并借此提出了类似的要求,若美国警察也象中国同行那样从重从快地一枪把他解决,那又将产生什么样的反响呢。
  
  有几点应该可以肯定。首先,在事发现场,绝难有什么欢呼声,也决不会有谁会据此给警方授什么奖。至于事后吗,那舆论上可能将铺天盖地的尽是些声讨警方执法过当的斥责之声,而警察则可能会因此灰溜溜地在媒体上向国民鞠躬致歉,说不定当地的警察局长就可能因此而丢官罢职。谁叫山姆大叔天生就护犊子呢,不管啥人,只要披上张老美的皮,就算是个本阿登那样的恶魔,美国警察也不敢在几十分钟之内就轻易扣动板机啊。真要那样,不要说张可可的家属饶不了他,就连美国公众,都会跟他没完。没办法,美国人都怕死啊,再说他们也都生性散漫惯了,时常就弄出点出格的事,保不准他们也会象张可可似的一时冲动地干出点绑架小姑娘的勾当,如他们今天允许了警察可以如此处置张可可,那或许明天,张可可的命运就将落在他们的头上。前景如此可怕,老美又怎能容得了警察如此随便开枪呢,那岂不将坐视小女孩的生死而不救吗。谁说的,尽管相信,若孩子有个三长两短,美国警察也将吃不了兜着走。可在老美眼里,小女孩是命,那个张可可也同样是条命啊,两条命都马虎不得啊;小女孩固然是弱者,可在全副武装警力包围下的张可可,何尝不是更弱的弱者呢;他不就想见个女网友吗,就让他见吧,都把他围得水泄不通了,也掀不起多大风浪了,就答应他点要求吗,又有何不可呢,何必非要刺激他铤而走险呢,非把他往绝路上逼呢。小女孩是要救,可张可可的生命权也同样要维护,可以想见,面对如此两难的难题,美国警察休想在50分钟时间内解得出来,他们非得把给张可可一切可能走的生路都铺好之后,而这还必须都得在媒体的严密监督之下,才好做决断,而这显然都是需要时间的,只有把所有可能导致舆论攻击的口实缝隙都堵死后,老美的警察才敢下此杀手。否则,枪若草草开了,那开枪后的麻烦,可就太大了,谁也招惹不起啊。唉,美国老百姓太刁了,休说警察,就是总统,若有丝毫没做到位,让人看出点毛病来,也难有好日子可过了。其实,表面上美国人是在捍卫张可可的利益,实际上也是在保护自己。所谓罪与非罪,往往就在一念之差,谁年轻时,都可能象张可可那样愣头愣脑的干些傻事,如果但凡捅出点娄子,就造成警察开枪的杀身大祸,那生来就好调皮捣蛋的美国人,岂不将没法活了吗。
  
  如此说来,如张可可事件出现在美国,那老美的舆论将会一边倒地倾向于“质疑派”,而很难听到点“叫好派”的声音。老美那边,好是叫不起来了,那中国这头的“叫好派”呢,只怕到那时,也会摇身一变为“质疑派”,更乃至再进一步,变成“挖掘派”。质疑什么呢,当然是要质疑美国警察如何草率行事、草菅人命了;挖掘吗,则是要借此挖掘美国的社会根源了,不从老美的社会上找出点病根,那张可可事件岂不将白发生一回了吗,国人岂不也将白关注一番了吗。
  
  由此可见,如张可可这个愣头愣脑的小青年,非要作出点妖的话,那最好选在美国吧;若作在国内的一亩三分地上,即使到时他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没人给提供这个可能了。
  


作者:稻草飞飞丫 回复日期:2010-05-10 20:06:23
      天啊,沙发

作者:翡翠洲 回复日期:2010-05-10 20:09:41
      国人叫不叫好不知道,但美国警察可不象楼主所梦想的那么仁厚,他们也会因为罪犯拒绝把头放在脑后而开枪,击毙之后也会欢呼庆祝,楼主怕是好梦难圆了。

作者:524884768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0:53
      各有各的理

作者:524884768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1:55
      各有各的理

作者:您常用的男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3:50
        ■有目击者称,谈判专家与男子对话过程中,受惊的媛媛哭声不止。男子要求电话联系的女子一直没出现。男子随后激动起来,屡次想用刀伤害小女孩,但被谈判专家和特警制止。
      =============================
      
      为什么还要开枪击毙,北京警方的狙击手很想立功吗?

作者:xlwqslsl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4:40
      路过,顶11!!!!

作者:阿随1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7:30
      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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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iyangak47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26
       建议楼主看《大秦帝国》,法制强秦!儒治亡国!
  我相信即使美国也不会放任人践踏法律的,即使中国领事违反照样挨打!更何况劫持人呢?!

作者:您常用的男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53
      
  网上为北京警方击毙叫好的人的根据之一就是歹徒不该劫持儿童,试想如果歹徒劫持的是某位高官的孩子,北京警方即使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击毙歹徒,他们还会在不到一个小时内轻易开枪吗?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9:41
      作者:香裸梦1 回复日期:2010-05-10 15:35:22 
      只有变态才会同情变态,对小孩子的获救不以为然,所以才会因为同类死了而痛心疾首、如死亲爹。。
              
      同情歹徒的都是变态,而且胆小如鼠,想做坏事又怕被爆头,所以才在这里混淆视听。真是一群彻底的废物!
      
  

作者:冷静的蛆虫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9:46
      我去看下报到再说。

作者:别过来我有刀 回复日期:2010-05-10 20:22:20
      不是有消息说女网友其实是个伪娘?

作者:kjd1999 回复日期:2010-05-10 20:24:17
      在美国,他死得更快

作者:迷途小宾 回复日期:2010-05-10 20:26:35
      插入
  

作者:唠叨猫鱼 回复日期:2010-05-10 20:26:45
      罪犯心理,自我辩护,这都不开枪,那以后中国的治安会更乱,犯罪分子会更加嚣张。

作者:遥辰 回复日期:2010-05-10 20:32:16
      还是有点片面,不过我是坚持警察行事过于草率的。

作者:hotties2009 回复日期:2010-05-10 20:46:31
      其实,天涯不得不成为一个婊子,有些帖子为什么不能回复,连让人张嘴的可能性都没有,还说什么自由

作者:jun-xiao 回复日期:2010-05-10 20:52:27
      你堂兄在美国读硕士,后来进思科公工作,前年他回国探亲,我们聊天时他就说过,美国警察如果在公路上拦住你的车检察,你在车中你的双手一定要让他看到,让他确定你没有危险动作,否则他们是会开枪的。

作者:E国红猪 回复日期:2010-05-10 20:53:01
      以事论事就可以了,什么都扯上美国就恶心了。
  楼主记得前几年有个黑人青年给两个白人警察狂开几十枪打死的事没有?美国警察最喜欢开枪了,还要等封住媒体的嘴?
  
  问楼主,谁有权利可以要求那个女网友来见他?
  
  楼主那是相当幼稚,你知道警察碰到这种事的首要原则是什么?是保护人质的安全。狙击的机会可是稍纵即逝,如果那时候不开枪,歹徒突然发狂把小孩杀了,那时候媒体是不是说警方围住歹徒一个小时无所作为致人质惨死?谁对小孩的生命负责?楼主你可以吗?!!!!

作者:hn212 回复日期:2010-05-10 20:54:17
      枪声一响,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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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0 20:55:22
      走狗说的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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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甲中的本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1:04:35
      楼主对美国警方的揣测太过臆断了吧.
  
  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者:命途多蹇 回复日期:2010-05-10 21:06:35
      作者:taiyangak47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26 
  
     建议楼主看《大秦帝国》,法制强秦!儒治亡国!
    我相信即使美国也不会放任人践踏法律的,即使中国领事违反照样挨打!更何况劫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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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背景的人物会被法制吗

作者:木木思春 回复日期:2010-05-10 21:06:42
      好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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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nxinsuikong 回复日期:2010-05-10 21:13:42
      
  
  没有可比性吧
  
  一个是文明国家
  
  一个是......
  
  
  

作者:猫_U为啥那么傲 回复日期:2010-05-10 21:24:00
      丧失人性的傻X该死。

作者:二十里铺 回复日期:2010-05-10 21:36:09
      狗日的楼主 你TMD的真会找理由,如果劫持的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想,又会做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作者:荆棘鸟之冰 回复日期:2010-05-10 21:38:55
      违法必究 抗法 当时又是为了拯救孩子
  这家伙为了见网友就这样 以后还了得?·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0 21:38:55
       7月16日,美国科罗拉多州上演了惊魂一幕:一名持枪男子冲进位于首府丹佛市的州议会大楼,高喊“我是国王!我要来接管这个政府”。为了保证州长比尔·里特的安全,里特的一名保镖在与该男子短暂对峙后,连开四五枪当场将其击毙在办公室外。所幸的是,在这场虚惊之中,州长本人安然无恙,并且没有任何其他人员伤亡
  
  
  目前,警方仍未透露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以及其擅闯议会大楼的动机。警方拒绝对枪手的胡言乱语作出评论,不过他们认为,这名枪手的举止和言词都表示他是一名“相当危险的人物”。但警方证实,这名男子并没有开枪。
  
  http://www.gog.com.cn  07-07-18 09:07   现代快报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0 21:43:22
      法新社奥克斯纳德十一日电】周三一名在美国加州胁持学生为人质的枪手,最后被警方击毙。
    此案周三在洛杉矶以北九十五公里的韦尼梅中学发生。负责此案的指挥官汤姆表示该名枪手现年十七岁,姓名尚未公布,他并非该校学生,也不认识该名女人质。枪手的胁持动机尚未查明,枪手被击毙前曾要求警方向他开枪,但详情汤姆表示不便透露。而该名人质为该校一名十七岁女生。
    一名就读该校中四的目击者表示,枪手用手围着女人质的头,并用枪指着她的颈。另一名目击案发经过的学生则表示,该名男子曾用枪指向其他学生,示意他们退后。枪手胁持人质期间,全校学生疏散至附近的一所中学。
    汤姆表示,在胁持人质前,该名枪手曾在校门外向一辆准备离开的汽车开枪,但无人受伤。后来该名男子走进校园并胁持一名十七岁女学生。一名学校职员曾要求枪手放下手枪,但枪手表示他身怀炸弹,并威胁会同归於尽。后来特殊武器及战术部队成员到场数分钟后将枪手击毙,但在他身上并未发现任何爆炸品。
  

作者:xjzhangbj 回复日期:2010-05-10 21:44:12
      换个角度来看的话,如果死的是小女孩,恐怕又要说警察开枪慢了。

作者:modi1983 回复日期:2010-05-10 21:48:58
      若小女孩是你的女儿 也许你就不要上网乱吠了

作者:注建一次过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1:07
      秀才之流不会出来指责美国警察这个是肯定的,其他都难以苟同LZ

作者:zhongds238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2:56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9:41 
    作者:香裸梦1 回复日期:2010-05-10 15:35:22 
        只有变态才会同情变态,对小孩子的获救不以为然,所以才会因为同类死了而痛心疾首、如死亲爹。。
                
        同情歹徒的都是变态,而且胆小如鼠,想做坏事又怕被爆头,所以才在这里混淆视听。真是一群彻底的废物!
        
  

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5:53
      走狗说的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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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ongds238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6:30
      美国佬好像开枪快得多,击毙的更迅速,这点的确比北京警方强,北京警方墨迹了50分,害的小女孩受伤。

作者:淡水29度 回复日期:2010-05-10 22:01:21
      作者:香裸梦1 回复日期:2010-05-10 15:35:22 
        只有变态才会同情变态,对小孩子的获救不以为然,所以才会因为同类死了而痛心疾首、如死亲爹。。
                
        同情歹徒的都是变态,而且胆小如鼠,想做坏事又怕被爆头,所以才在这里混淆视听。真是一群彻底的废物!
        
  总结的很好

作者:w251893174 回复日期:2010-05-10 22:08:09
      
  
  路过
  
  
  世上本无对与错
  
  
  
  当事情降临到自己身边时,才会选择最利于自己的选项,那就是对自己而言的“对”!
  
  
  

作者:糖是甜的吗 回复日期:2010-05-10 22:09:55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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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0 22:12:53
        
    
    路过
    
    
    世上本无对与错
    
    
    
    当事情降临到自己身边时,才会选择最利于自己的选项,那就是对自己而言的“对”!
    
  ----------------------
  这就叫立场
  
  屁股在哪儿道理就在哪儿
  
  你认同小孩子不该被变态绑去用刀割,当成其达到目的的工具.
  
  你就觉的警察有道理
  
  你觉得你就跟那个变态一样,某天可能也为啥事把弱小儿童的命用做达到目标的筹码
  
  你会兔死狐悲

作者:sdcdeath 回复日期:2010-05-10 22:18:29
      
  
  作者:gnxinsuikong 回复日期:2010-05-10 21:13:42 
    
    
    没有可比性吧
    
    一个是文明国家
    
    一个是......
  ------------------------------------------------------------
  .........................................................

作者:wangyanhonglv 回复日期:2010-05-10 22:24:19
        
    作者:gnxinsuikong 回复日期:2010-05-10 21:13:42 
      
      
      没有可比性吧
      
      一个是文明国家
      
      一个是......
    ------------------------------------------------------------
    .........................................................
  ------------------------------------------------------------
  您到向往中的文明国家去,拿把玩具枪,都不用劫持什么人质,就对着行人乱指,警察到了别投降,继续指,您看文明国家的文明执法者会怎么对待您
  

作者:海岸俱乐部 回复日期:2010-05-10 22:26:35
      如果置身与当时的现场气氛,或许众多发帖的文字会有所变化

作者:陆发爱 回复日期:2010-05-10 22:29:02
      这种趋势非常危险,警察动不动就开枪是非常危险的,生命被冠冕堂皇的轻视了。

作者:52xh 回复日期:2010-05-10 22:30:24
      别以为美国就保护你这小崽子,美国也一样是弱肉强食的,只是披了让你向往的外衣而已。击毙没有问题,他已经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了。

作者:MOTO330 回复日期:2010-05-10 22:42:15
      露珠湿沙碧 暮幽晓寂寂
  

作者:善品茶 回复日期:2010-05-10 22:49:37
      作者:淡水29度 回复日期:2010-05-10 22:01:21 
    作者:香裸梦1 回复日期:2010-05-10 15:35:22 
          只有变态才会同情变态,对小孩子的获救不以为然,所以才会因为同类死了而痛心疾首、如死亲爹。。
                  
          同情歹徒的都是变态,而且胆小如鼠,想做坏事又怕被爆头,所以才在这里混淆视听。真是一群彻底的废物!
          
    总结的很好
  =================================================
  同意

作者:gnetty 回复日期:2010-05-10 23:07:43
      走狗
  
  
  

作者:Out_Man_2010 回复日期:2010-05-10 23:12:18
      假如发生在LZ洋爹那里,关我屌事!
  你洋爹哪里又不是没有警察开枪的事情发生
  可能还不用等五十分钟
  

作者:林姗的初恋情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3:13:13
      哎,真不知道这年头是怎么了,不是天灾就是人祸.................

作者:风云了了 回复日期:2010-05-10 23:26:48
      楼主去看看美国的连续剧闪电行动就知道了,他死的会很快,根本用不了1个小时,只要狙击手准备好了,立马干掉,在美国孩子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作者:deking77223 回复日期:2010-05-10 23:31:47
      我的祖国已经越来越显现出浮躁、狂热、悲哀、迷茫的气息。社会在财富的迅速积累下,糜烂与堕落、国富民衰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各级政府处处想着与民争利,社会两极分化异常严重。富人们肆无忌惮的忘乎所以,穷人们走投无路般的苟延残喘,青年人的思想在社会的约束中扼杀,中年人的幸福被居高不下的房价击碎,老年人的健康被日益污染的环境毁灭。学术界一潭死水,文化界死水一潭,政治界腐败堕落,娱乐界本着娱乐至死的精神,麻痹所有还有一丝想要抗争与改变的人们,所有中国人都在争骗抢夺,生怕自己被别人挤下去。高油价、高房价、与民争利的地方政府绑架了整个中国的向前发展,弱小的人民只有在网上穿着马甲,搞笑娱乐,无奈自嘲,解构雷人。这便是如今国家最大的可悲。看似表面的欢声笑语一团和气掩盖着深深的悲哀。看似繁荣向上的祖国,却处处充满了不可预测的危机。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年轻人,我担心未来的国家会像虚幻的巴比伦之城一样在顷刻间坍塌毁灭。所以,我亲爱的祖国,请你不要继续堕落了。
  本人代转,

作者:wo0088926 回复日期:2010-05-10 23:32:41
       楼主这样的人就是走狗!美国的走狗!感情不是你家孩子不心疼啊!再说了,为了见网友就拿刀架孩子的人值得这样称赞吗!下次直接架楼主脖子,你可以对警察说,不要开枪,慢慢说,他捅死我再说!

作者:清晨慢跑2009 回复日期:2010-05-10 23:34:59
      这种趋势非常危险,警察动不动就开枪是非常危险的,生命被冠冕堂皇的轻视了。

作者:风云了了 回复日期:2010-05-10 23:40:12
      楼上难道见不到网友就拿到绑架孩子的这种趋势就不危险,就没有轻视生命了吗?

作者:joe1995 回复日期:2010-05-10 23:41:35
      推荐大家去看一部电影《狙击电话亭》,有点意思, 不知道男主角在CHINA TELECOM的电话亭里会怎么样。。。
  

作者:frxzz2002 回复日期:2010-05-10 23:48:26
      LZ直接改名叫美国走狗就行了~~
  不过张XX可能会恨你,因为如果他在美国做出了同样的事情,那他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的更快~~
  美国警察可不会因为你自称是他们的狗而和你大谈所谓的人权与道德,他们更是工具,更是你们口中所谓嗜血的工具。维护法律的规定才是他们的职责。你正在暴力犯罪,而且是这种随时有可能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犯罪,SORRY~~你的下场只能是吃枪子~~
  

作者:淡风冷月 回复日期:2010-05-10 23:48:38
      在中国,叫好派站了上风
  
  所以,中国依然只能是中国
  
  美国,还是那个美国
  
  这就是差别
  
  可笑的是
  
  为了反美
  
  民主人权成了贬义词
  
  好多人对它的愤恨
  
  达到了非理性的程度
  
  这是一种可悲的虚无主义
  
  

作者:淡风冷月 回复日期:2010-05-10 23:50:29
      楼主桶了马蜂窝,哈哈

作者:frxzz2002 回复日期:2010-05-10 23:51:21
      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5:53 
    走狗说的有道理,支持
  =======================================================
  原来你这个连电脑都没有的SB居然是走狗的走狗~~~
  你太有前途了~~~

作者:frxzz2002 回复日期:2010-05-10 23:59:28
      作者:淡风冷月 回复日期:2010-05-10 23:48:38 
    在中国,叫好派站了上风
    
    所以,中国依然只能是中国
    
    美国,还是那个美国
    
    这就是差别
    
    可笑的是
    
    为了反美
    
    民主人权成了贬义词
    
    好多人对它的愤恨
    
    达到了非理性的程度
  ============================================
  张可可在美国会死的更快,你敢否认吗?
  按照你的意思,美国的就是对了,那击毙张可可就是正确的了?
  既然正确了,你为什么又在这反对中国警察击毙张可可?
  是因为中国警察不应该用50分钟去和张可可谈判?还是同样的一件事因为不在同一个国家你就有两个不同的理解标准?
  是,我们不理性,但最起码我们还明白是非,不像你们这种把英文民主、人权几个字写在那张黄脸上的弱智强上许多~~
  

作者:frxzz2002 回复日期:2010-05-11 00:00:39
      张可可在美国会死的更快,你敢否认吗?
    按照你的意思,美国的就是对了,那击毙张可可就是正确的了?
    既然正确了,你为什么又在这反对中国警察击毙张可可?
    是因为中国警察不应该用50分钟去和张可可谈判?还是同样的一件事因为不在同一个国家你就有两个不同的理解标准?
    是,我们不理性,但最起码我们还明白是非,要比你们这种把英文民主、人权几个字写在那张黄脸上的弱智强上许多~~
  

作者:醒不睡的谐和 回复日期:2010-05-11 00:12:52
      私以为,SB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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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看书十年 回复日期:2010-05-11 03:59:12
       罪犯心理,自我辩护,这都不开枪,那以后中国的治安会更乱,犯罪分子会更加嚣张。
  

作者:lijians12345 回复日期:2010-05-11 04:20:23
      lz你确定那是地球上的美国还是你想象中的美国。

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1 04:37:09
      回帖(60):作者:frxzz20022010-05-10 23:51:21  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0 21:55:53  走狗说的有道理,支持  =======================================================  原来你这个连电脑都没有的SB居然是走狗的走狗~~~  你太有前途了~~~回帖(61):作者:frxzz20022010-05-10 23:59:28……………………………………………………干你妹子来着,老子没电脑碍你妈的逼疼啊!还不让说话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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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hwangwei 回复日期:2010-05-11 05:58:41
      落果

作者:跳出手掌心2009 回复日期:2010-05-11 06:18:19
      一条封建残余势力的狗而已!你也配谈民主?配谈人权?赵作海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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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没说的 回复日期:2010-05-11 06:24:56
      
  
  
  
  
  罪犯心理,自我辩护,这都不开枪,那以后中国的治安会更乱,犯罪分子会更加嚣张。LZ敢到美国试一把我们开开眼好了,再说,美国怎么啦,那是人家的事,我们自己不允许胁迫儿童,因为我们是人,懂吧
  

作者:我是没说的 回复日期:2010-05-11 06:26:26
      
  
  
  
  
  谁敢用孩子的生命泄自己的私愤,格杀勿论!!!!!!!
  
  
  
  
  

作者:人以人为本 回复日期:2010-05-11 06:29:06
      我要质疑的是,为什么没有联系上死者的家属和朋友来劝解?以现代科技,这应当不是难事。其二,从那个谈判专家后来的叙说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对策从一开始就是击毙死者、救出人质。其二,女网友当时的意愿何如?

作者:找个爽点的死法 回复日期:2010-05-11 07:23:25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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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鹿喃喃 回复日期:2010-05-11 07:26:55
      国人是否叫好不叫好说不准。
  不过在美国被爆头的几率很大,被爆头了,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多唧唧歪歪。

作者:垂直抽插 回复日期:2010-05-11 07:42:56
      TG的实力很强大的捏。。。TG一定是正确的,尔等不要质疑了,小心跨省你

作者:setupgame 回复日期:2010-05-11 07:46:22
      1999年2月,纽约警察局的警察正在搜捕一名连环强奸犯时发现了迪亚洛,迪亚洛的肤色和衣着符合对嫌疑人的描述。当警察向他发出警示时,迪亚洛逃到了自己公寓的台阶上并伸手掏钱包。警察以为他伸手掏枪,便开火了。混乱中,他们以为其中一名警员被击中。于是,警察开了41枪,迪亚洛身中19枪身亡。
  
  在后来的审判中,对于警察在此事件的所有指控都判无罪。

作者:东极兔 回复日期:2010-05-11 07:48:14
      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和法律,为什么非要和美国去比较,难道美国是正义的化身,不毙了张可可还会出现第二个张可可,我认为警察做的合情合法。

作者:坏西大队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0:09
      谁让尔生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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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tupgame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0:10
      在美国张可可会死得更快

作者:皮子豆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3:32
      我要质疑的是,为什么没有联系上死者的家属和朋友来劝解?以现代科技,这应当不是难事。其二,从那个谈判专家后来的叙说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对策从一开始就是击毙死者、救出人质。其二,女网友当时的意愿何如?
  

作者:ansoncui1009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3:54
      杀杀杀,社会上到处是杀声,从郑某开始,多少起恶性事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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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K12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3:55
      张可可这种脑残如果在美国的话,估计还没等长大就被人给打死了.像这种废物在哪个星球都会被打死.

作者:setupgame 回复日期:2010-05-11 07:56:52
      我要质疑的是,为什么没有联系上死者的家属和朋友来劝解?以现代科技,这应当不是难事
  ===============================
  王毅事后好几天还被传为张可可呢,真实身份都好几天才搞清,当时怎么联系家人?联系陕西的还是河南的?

作者:常山之祖 回复日期:2010-05-11 08:00:18
      楼主太能想了。

作者:东方孤侠 回复日期:2010-05-11 08:05:27
      美国,神之国度!美国,是最讲究人权的国家。怎会谈都不谈就一枪击毙。张可可先生用血的教训我们:北京的jc下班早,早整完早下班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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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家有晖杨 回复日期:2010-05-11 08:07:56
      你敢保证张不会伤害小女孩的性命?难道在你眼里这件事的性质是情有可原罪不至死?一个不尊重别人人权的人有何资格谈什么狗屁的人权!貌似说得公平正义,其实质,不过是,,,,好在大部份国人的头脑都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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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被富裕 回复日期:2010-05-11 08:17:26
      作者:您常用的男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53 
    
    网上为北京警方击毙叫好的人的根据之一就是歹徒不该劫持儿童,试想如果歹徒劫持的是某位高官的孩子,北京警方即使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击毙歹徒,他们还会在不到一个小时内轻易开枪吗?
    -------------------这是关键,走狗们藐视的不光是绑匪的生命,更是孩子以及所有弱势人群的生命

作者:飞乃悟 回复日期:2010-05-11 08:19:03
      似张可可这般的变态的罪犯,只有美国才是他们的天堂。
  
  楼主你可以去。

作者:飞乃悟 回复日期:2010-05-11 08:21:04
      错了,张可可是假身份证上的名字,原来真名叫王毅,望了还有这么一茬。

作者:casta_diva 回复日期:2010-05-11 08:48:33
       我都不明白有什么好争论的,主流价值观去哪了?开枪从来是不得已的手段,而并非制止犯罪的手段。警方开枪威胁到人质生命,万一没打死如何?叫好的人不看可能,只看结果,他们觉得救下了人质;但是罪犯也有放下刀可能,而结果并没杀人,只看结果的话,那么张可可可以说是冤死。开枪是最后的手段,这里不要拿国外枪击案对比,枪击案里都是穷凶及恶之人,背负命案,并且仍然对多人生命造成威胁。假如说把张可可和国外枪击案放一起比,就是无视有无犯罪前科,杀过人和没杀人,有枪和没枪之间的区别。救警方而言,开枪是最坏的结局,一定是谈判破裂所有方法尝试无果后的选择,那么民众完全有理由质疑警方的工作能力,这么一个新上路的劫匪,没有杀人的动机,而且提出了条件,警方当真救非开枪不可?救死者而言,假如他在开枪之前捅死人质不过接受审判,他迟疑,想保留回头的可能却被一枪打死,这对死者真的公平的?难道不应该同情他么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1 09:10:31
      作者:sihimoon 回复日期:2010-05-10 15:31:54 
      那群人打着民主的口号,举着人权的大旗,那叫一个装B啊~~~~
      当然了,反正是用别人的命去装B,又不伤自己一根头发,没准还能有一群二傻子跟在屁股后面人云亦云,切,可美死他们了~~~
  

作者:thdl555 回复日期:2010-05-11 09:22:39
      作者:被富裕 回复日期:2010-05-11 08:17:26 
    作者:您常用的男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53 
      
      网上为北京警方击毙叫好的人的根据之一就是歹徒不该劫持儿童,试想如果歹徒劫持的是某位高官的孩子,北京警方即使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击毙歹徒,他们还会在不到一个小时内轻易开枪吗?
      -------------------
  这是关键,走狗们藐视的不光是绑匪的生命,更是孩子以及所有弱势人群的生命
  --------------------------
  又有加强版的了,高官的孩子,百姓的孩子,只要刀下见红了,也只有一个后果,击毙

作者:渡江寒 回复日期:2010-05-11 09:29:17
      有没有看到电影里美国警察要检查嫌疑人的时候,先让嫌疑人双手举起,然后摸摸身上,有时候甚至直接先拷起来再查,如果嫌疑人这时候不配合,就有被当场击毙的危险,为什么?须知美国是个允许公民持枪的国度,袭警是大罪,所以如果嫌疑人不配合,你根本不知道他下一个动作是不是要掏手枪。这种事发生在美国,我想,也很正常,不要把美国想象的太灿烂。都差不多的。

作者:fatherralph 回复日期:2010-05-11 09:43:28
      楼猪好像身临其境的美国人一样,我呸。如果美国警察执法看到攻击性武器而且感觉受到威胁,一枪嘣了你。我靠,还说什么美国人会讨伐警察,白痴。对待暴力犯罪,美国人一样不手软。

作者:民主走狗 回复日期:2010-05-11 09:56:15
      谢谢版主和网友!

作者:littletingting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1:10
      mark

作者:cacheli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6:15
      脑子抽筋了吧。

作者:JY祸国N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6:48
      只能说张可可的性功能强大
  遗腹子还真多
    
    

作者:依然是你lyl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7:04
      作者:命途多蹇 回复日期:2010-05-10 21:06:35 
    作者:taiyangak47 回复日期:2010-05-10 20:18:26 
    
       建议楼主看《大秦帝国》,法制强秦!儒治亡国!
      我相信即使美国也不会放任人践踏法律的,即使中国领事违反照样挨打!更何况劫持人呢?!
    -------------------------------------------
    有背景的人物会被法制吗
  
  真正的法治是不分背景的,不过如果面上一套、暗地里又一套的法治,或者法治混乱、只有“相关规定”、再或者黑白颠倒、蒙骗河蟹的就。。。。。。。
  

作者:oxyxue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9:17
      楼主不知道美国法律的吗?在美国死的更快,美国警察叫你不许动你敢动一下,他们就有权一枪打死你,楼主以后移民去美国可千万记住了,别死了还不知道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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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umuwen 回复日期:2010-05-11 10:09:29
      张可可同志若是真是为了伪娘被爆头,那真是“死得其所”了

作者:雪儿豆 回复日期:2010-05-11 10:11:15
      绑的是楼主小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