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梁平拆迁出怪事:一居民房屋被低价收购后竟被高价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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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梁平拆迁出怪事:一居民房屋被低价收购后竟被高价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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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rlanhui 发短信加好友更多作品

 

发表于:2009-11-24 22:32:47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自己的房屋被低价收购后竟被高价转卖,余贵斌、刘正松夫妇怎么也想不通  黄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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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11月24日20:00讯(重庆日报万州站记者黄金华)  原住在重庆梁平县梁山镇西正街秦家巷140号的居民余贵斌、刘正松夫妇怎么也不会想到会遇到这样的荒唐事:自己合法的房屋被开发商损坏后,县相关部门便以城市建设拆迁为由,强行将其房屋列入拆迁范围。该部门核定的面积比房屋实际面积减少了数十平方米不说,还低于当地正常拆迁安置补偿价格。令人感到气愤和荒唐的是,房屋被低价收购后,却原封不动地办到了开发商名下,而开发商又以高价将此房屋卖给其他居民。今日,面对自己失去的房屋,余贵斌、刘正松夫妇想要讨回公道。 

居民:迫于压力合法房屋被强征 

余贵斌、刘正松夫妇告诉记者,2002年3月4日,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梁平国土房管发[2002]20号”文件,将县城秦家巷南段片区列入综合改造工程新增拆迁范围,进行旧城改造。 

2002年,重庆一城置业公司梁平公司在搞城市综合改造建设中,造成余贵斌建于1994年的自有房屋墙体开裂、基础下沉。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开发商补偿余贵斌房屋损失3万元。 

同年12月7日,梁平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对该拆迁范围内的余贵斌发出通知,称将于同月20日对他的房屋进行拆迁。 

余贵斌称,相关部门核定的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少计了74㎡,而且补偿价格低于其它拆迁补偿560元/㎡,“更气人的是,他们还把开发商之前补偿我的3万元,从补偿款里扣除。”。 

由于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2003年4月8日,梁平县公安局以“扰乱机关单位秩序”为由,分别对余贵斌、刘正松治安拘留7天和5天。 

2003年4月18日,走出拘留所的余贵斌、刘正松迫于压力,与拆迁方重庆一城置业有限公司梁平公司、代办拆迁的梁平县启夏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以余贵斌住宅房屋面积160㎡,268.2元/㎡的评估价格,在扣除原支付的危房补贴3万元后,共计支付各项补偿款5万元。 

至此,余贵斌夫妇失去了已经居住了近10年的合法房屋。 

现状:房屋竟被原封未动还原面积转手出售 

另余贵斌、刘正松夫妇不解的是,在他们交出房屋后,房屋竟不拆迁了。2005年11月9日,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该房屋原封未动的情况下,给重庆一城置业有限公司梁平分公司颁发“308房地证2005字第12680号”《房屋产权证》,记载该房屋三层住宅建筑面积共计234.09㎡。余贵斌称,该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正好与原面积相符。 

今日下午,余贵斌带着记者来到秦家巷140号。记者在现场看到,曾被要求强制拆迁的该房屋迄今为止除了正面被贴上墙砖外,没有改变任何结构。但门牌号由原秦家巷140号变成了现在的“育英街95—15”号。 

据与此相邻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称,目前拥有该房屋的秦姓居民是以20余万的高价购得此房的。 

国土局:面对采访相关负责人多次挂断记者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梁平县国土局核实相关情况。据办公室主任熊健称,负责该事件的纪检组长蒋凤翼因在县党校学习,无法接受采访。 

熊健同时介绍称,因事发时未在国土部门,对该事件不知情。但曾多次接待过余贵斌的上访,且称余贵斌经常到局长办公室门口坐等处理此事,他及有关同志曾为其送过饭。 

随后,熊健让记者留下电话号码后称,他们将与蒋凤翼取得联系后,安排时间接受采访。 

今日17时许,记者连续拨打蒋凤翼手机长达一个小时,试图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但却被其多次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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