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种爱更为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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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尔吉·原野《 人民日报 》( 2009年2月3日   16 版)

哪一种爱更为稀缺?

    儿时,父母无数次宽宥我们的过失,我们成人之后,却不愿意谅解父母所犯下的哪怕是一次错误。

  身为儿女,掌握着天下最幸福的一种权利,叫作“犯错权”,也就是愚蠢的权利、冒失的权利、冲动的权利和无知的权利。

  为什么把它称之为“幸福”呢?可以闯祸却由别人收拾烂摊子,而我们在过失中获得成长,当然幸福。

  为什么父母一而再、再而三地宽宥我们的过失?表层的道理可以说:他们年长,我们年轻;他们是父母,我们是儿女。

  其实,这个道理说不通。

  只要是人,都会犯错误。年龄和辈分并不会绕过错误行进。

  错误是什么?是当事人判断操作有误而发生的不利不良后果。一个人步入晚年,实事求是地检点平生,伴他最多的只有错误,而非成就。

  那么,父母虽贵为长辈,也没办法对错误进行免疫,也会做错事、做傻事、做蠢事。然而,面对犯错而可怜兮兮的父母,儿女的双眼大都射出锐利而绝不通融的目光,如同询问:这么傻的事,会是你干的吗?对此,父母除了欲哭无泪,只剩下入地无门。

  每个人都有偶像,每个人最早的偶像都是父母。

  儿女通过父母认识到人类可赞叹的能力。小孩子跟父母学会语言,学会吃饭穿衣,学会尊重、理解和反思。一个人在人间学会了十成的东西,八成都是父母教的,直至老年,天天使用。所谓物理、化学、地理、历史,早就随风而逝了。

  我们从来没怀疑过父母的能力。

  父母有可能愚蠢吗?不,连这么想一下都不道德。可是,道德归道德,生活归生活。父母限于阅历、限于能力、限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也有可能做出愚蠢的事。核心的问题是:愚蠢并不是做儿女的专利,父母也应有份。当你这样想的时候,就使父母有了一些解脱。

  儿女在十六七岁时常常跟父母争“人”的权利,让父母平等地把他当人看待。“人权”,实际是独立权,特别是犯错权。反过来,父母今日跟儿女说:你也要把我们当“人”看,儿女会怎样?会不解、会愕然、会完全不接受父母的请求,以为他们得了痴呆症。

  这样讲,并非危言耸听。许多儿女早已剥夺了父母的“人权”,只允许他们慈祥,允许他们养生,允许他们笑口常开,其他的权利基本上没收了。请问,哪位儿女鼓励父母探索,允许他们彷徨迷惘,包容他们做幼稚的事,谅解他们犯错误?如果有这样的儿女,其开明已接近孝的真谛。

  人们看到的是,父母的“人权”受到了拘束,譬如独立选择穿衣打扮、交友、娱乐以及财物赠予,特别是找后老伴儿。择偶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很多父母因为惧于儿女的冷眼而罢休。想当年,儿女向父母争来的“人权”,为什么不在父母晚年让他们自主享用呢?

  人之善,不在长幼,在于诚。诚者,将心比心而已。

  儿女对父母放权,是孝。儿女允许父母犯错误,也是孝。孔子在讲孝的时候,精辟地说到一个词——色难。他意思是说,以好吃的、好穿的奉养父母并不难,最难的是把所有的好东西给了父母之后,还能对之和颜悦色,此为最难。

  这话真是深刻老到。孝没有止境,止境之深,在于父母老了之后也能体察他们多种多样的诉求,而不仅止于温饱。当年,我们犯错父母见谅,因为有爱。如今,我们理应还给他们这种爱,此爱极为稀缺,为老人所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