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观众一高兴,主管部门就紧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32:53
春节过去,今年各大地方卫视选秀类活动的批文即将下达。昨日记者获悉,今年的选秀活动又将遭遇一道“紧箍咒”,广电总局将限制全国范围内海选的选秀活动的播出时间。去年三大选秀节目在进入全国总决赛后纷纷靠拖延时间来一较高下,活动时间都在四个月之上,“超女”的周期最长,主办方凭此不仅增加收视率,还赚取大把短信费。针对这一现象,广电总局已经下文规定: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东方早报》2月27日)
如今,在文化娱乐的管理上,形成了一大怪---观众一开口笑,主管部门就紧张。别的不说,就拿这选秀类活动,观众好不容易摆脱没有“宏大叙事”、没有高深“教育意义”的电视节目,看看纯粹娱乐的选秀类节目,舒展一下千年来紧绷的面部神经;媒体刚刚不靠主管部门吃饭,开始点着钞票偷偷地乐一乐,主管部门就很不高兴了。又是“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又是“黄金档期间不得有三家以上的地方卫视同时播出选秀类节目。”(见《东方早报》2月2日),道道金牌从深宫庭院发出,好像观众与媒体永远是长不大的三岁娃儿,主管部门只有永远充当我们的思想与情趣的监护人,甚至掌管我们的面部神经,观众才不会堕落“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主管部门的通知的用意,但这一次,我会发出上面的感慨,实在是我对主管部门发出“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诸如此类的禁令的意义到底何在,有些想不通。如果说“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过长”,会影响到观众对电视节目的观看,但如今电视频道以百来计,“东边不亮西边亮”,观众选择自由大得很,何愁没有其他好节目看?如果说,“选秀类活动节目过多过滥”,会影响到节目的质量,那简直太简单了,保证节目的质量不是靠政府而是靠市场,观众自然会用手投票—转换频道—来识别质量,那么,粗制滥造的“选秀类活动节目”自然会因为没有人观看而没有生存的空间。如果说“选秀类活动节目播出过多”,会影响到民族素质的提高,那也就小瞧大众,这个世界本身千奇百态,只要不用行政命令,大众自然会选择其喜欢的节目,而在利润的驱使下,电视台自然会制造各种节目来满足大众。而且,如果“选秀类活动节目”真正受到社会大众普遍喜欢,只要它不违法,管理部门何必视之为洪水猛兽呢?难道,权不是为民所用?情不是为民所系?利不是为民所谋?
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文艺的进步,文艺市场的繁荣,不是靠行政的命令与指挥,而是靠文艺家们的自由创作,靠的是民众的喜欢进行推动。著名艺术家赵丹在1980年发表在《人民日报》的《赵丹遗言》中,痛心反省了那个只有“八个样板戏”的时代,说出了他的肺腑之言:“‘四人帮’管文艺管得太具体,连演员身上一根裤带、一个补丁都管,管得八亿人民只剩下八个样板戏,难道还不能从反而激发我们的警觉吗?”“”每一层主管文艺的领导者,都说自己‘是坚持党的文艺方针,坚持革命文艺思想’,仿佛唯有文艺专门家们倒是眼花耳聋缺心眼的芸芸众生。”
所以,连“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都要出台进行限制的规定,不是视民众为弱智,就是试图凌驾于民众智慧之上,以自己的喜好来代替民众的喜欢。
事实上,我怀疑,今天出台一个“不准报道明星生活”的通知,明天出台一个“全国性或跨省(区、市) 赛事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必须单项报批”的规定,后天又出台一个“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黄金档期间不得有三家以上的地方卫视同时播出选秀类节目”的禁令。在加强管理冠勉堂皇的理由后面恐怕更多的是利益的冲动。种种规定与禁令,无非是让各种节目都要报批,让电视在盆满钵满的同时也要分出一杯羹,为“权力寻租”提供方便。可是,又是谁给了主管部门自我设定权力,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呢?
因此,对于诸如“选秀类活动的播出时间”的问题,主管部门大可不必伸手过长,让媒体在市场进行自由博弈。文艺主管部门还是回到守夜人、裁判员的角色,对那些违法和越界的行为去及时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