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人:从周强升迁看中共用人策略的可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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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人:从周强升迁看中共用人策略的可能转变

时间:2010-05-07 11:24 作者:陈杰人 点击:1757次

  最近关于湖南的新闻颇多,除了前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升职和周强接任省委书记的新闻外,还有两个看似小的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一是有权威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2元(人民币,约948新元),收入水平继续位居中部六省第一;另一新闻则说,湖南省政府日前在全国率先以地方规章的形式,发布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有评论将此举称为掌权者的“作茧自缚”,并对其给予了高度肯定。


  应该说,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痛楚”后,湖南人再次找到了兴奋的感觉。因为几十年来,湖南的主官鲜有真正被提拔重用的,但这次,张春贤的入主乌鲁木齐,是明摆着的重用——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一个普通的副总理;而周强在经历12年正部级实职的徘徊后,这次也终于实现了飞跃性的一跳——虽然同为正部级,但省委书记和省长的重要程度却有很大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讲,湖南官场这次实现了罕见的“大丰收”。


  人们通常不会注意到前述三起新闻事件的内在关系,但三者恰恰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尤其是在湖南——这个近年来努力推行新政,一改过去落后局面的中部省份,法治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其实是一个互为因果的良性互动过程,并由此有了这次湖南官场的“大丰收”。


  毫无疑问,湖南人均收入的大力增长,是该省经济飞速发展的成果,这其中既有湖南省委正确决策努力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的功绩,也离不来省政府作为经济工作决策执行者的努力。在这一努力的背后,恰恰就是全省行政系统基于法治理念,走向权力有限化、运行规范化、理念民本化和工作服务化的变革历程。


  法治化奠定基础


  就在这次湖南主动约束自身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之前一年,也是湖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第一个省级《行政程序规定》,两部地方规章,有效地将地方行政权力装进了“笼子”里,并使得这种权力的行使更加规范、合法、合理。


  关注法治的人都知道,一个国家的法治标准之一,就是依法行政的水平,而衡量依法行政的标准,首推行政程序的规范性和标准性。湖南省出台的行政程序规定和限制自由裁量权规定,恰恰解决了当前行政执法领域两个最为严重的问题——程序和标准。因此可以说,在推进法治进程打造法治政府方面,湖南省已经在全国领先一大步。


  行政法治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正如湖南省长周强所言:“法治也是生产力。”


  从法学的角度看,规范的执法培养了严谨的秩序,避免了合法利益的受损,从而增进了人的行为自由度,使人们的行为期待可能性成为现实,这更能激发人的创造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规则意识和规范的环境,使经济的运转有了更多安全保障,无论是市场的流通领域,还是各经济要素的市场化方面,都需要规范的秩序环境。在稳定的、规范的秩序下,市场的培育和经济的发展才有了基础。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中国近十多年以来最大的矛盾,就是法治和反法治的矛盾,它直接导致了当前一些地方民怨沸腾,社会管理失控。要解决这个矛盾,最好的办法不是以专政的办法压制民众正当诉求和正当权益,而是严格约束行政权力,防范行政权的脱羁。


  所有这一切,其实都集中到一句话——打造法治政府。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3月,中国国务院明确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多年以来,“法治政府”的概念日渐明晰并深入人心,但如何打造法治政府,还一直在矛盾中煎熬,在探索中前行。所幸的是,湖南在这方面为中国摸索了一条可贵的道路。


  周强的法治情怀


  湖南近年来在打造法治政府方面的努力,既是省委贯彻中共中央精神的成果,也是历史、人文、经济和现实矛盾等多重因素作用的必然,还和湖南省长周强的作为不无关系。1978年至1985年,周强在有“中国法治摇篮”美誉的西南政法学院,从本科读到硕士毕业,此后又在司法部工作十年,官至法制司司长。这段时期,正是中国从乱到治并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过程。通过浏览他的一些讲话,能够感觉到这位法律科班出身者内心浓郁的“法治情怀”。


  执政者具备“法治情怀”,至少有着三个方面的优势。首先,法治之心意味着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使得当权者不恋权、不玩权,并且督促治下同样如此;其次,法治情怀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民本之心,这也和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是一致的;再次,法治意识让人能够自觉以规范的行事模式推进管理工作,使任上的各项工作保持规范化和秩序化。


  法治情怀,其实更是一种执政能力的体现。人们常说,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较高的智商和情商,对于一个高级社会管理者而言,其工作的成败,同样离不开高智商和高情商,这里所说的情商,是指管理者对人民的大爱和对秩序的热爱。法治情怀能促使管理者通过规范的秩序,保持对人民权利的敬畏和爱护,它是最高的政治情商。


  正因如此,我们不难看到,在美国迄今为止200多年的历史中,经历了44位总统,其中26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者有法律职业经历,我们也不难看到,在英国、日本、法国等不少现代化国家,许多高级领导人都以有法律职业背景为荣,因为人们相信,一个崇尚法治的领导人,不会不尊重民权,不会不遵守规矩,不会不崇尚公平与正义。


  很多年以来,中国在评价官员时更多地倾向于其勤奋、吃苦、朴素和廉洁等标准,殊不知,以一个当代社会的高级管理者标准来衡量,那些充其量还只是起码的、粗浅的标准,更高的标准,应该就是一个领导者崇尚法治的精神和推行法治的能力。


  让人欣喜的是,这次中共对于周强的任命,多少释放出一些新的信息。就所能查到的公开资料看,周强从1998年6月当选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以来,已经在正部级的实职岗位上徘徊了12年,期间,其后任胡春华都早已升内蒙古区委书记。周强依然在省长的位子上埋头苦干,并干出了特色和成效,尤其是他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的努力,已经成为中国省级政府的典范。这次他被再次重用,依然是中国最年轻的省委书记之一,中共选择在他的50岁生日这天宣布对他的升迁任命,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一种莫大的安慰,更昭示一种意图——在今后的高级干部选拔上,不仅要求有苦干和实干的精神,还要有法治的情怀和打造法治政府的勇气。


  这,或许会成为将来中国对官员的全新政治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