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伊经济合作危及美国对伊制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01:34
Ilan Berman
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近几周来对伊朗施加的金融压力正开始见效,外部世界对伊朗能源领域的投资热情急剧冷却,伊朗政府实施其核计划的成本也步步提高。但这些成效却有被断送的危险,而这要归因于德黑兰和北京间不断发展的经济合作关系。
去年12月底,中国第三大国有能源巨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签署了开发伊朗North Pars大型天然气田的谅解备忘录。如果这笔价值高达160亿美元的交易最终谈成,中海油将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合作开采该油田的约80万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并对其进行液化处理。大约在同一时间,中国另一家能源企业中国石油(PetroChina)也签署了未来25年内每年从伊朗进口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的协议。而中国石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也不甘落后,此后不久即达成了勘探和开发伊朗South Pars天然气田的协议,合同金额36亿美元。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动,北京已将布什政府的对伊政策逼入了两难境地。首先是政策实施难。中海油和中国石油都是纽约证交所的上市企业,它们或许都须遵守美国于1996年通过的《伊朗-利比亚制裁法》(ILSA),该法的部分条文旨在遏制伊朗“支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以及发展和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发射手段的能力”。该法规定,对于那些在美有商务活动且与德黑兰的年度商业往来金额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国公司,白宫可以对其实施严厉的经济处罚。美国国会制定这项法律的意图很明确:你可以与美国开展贸易,也可以与伊朗进行贸易,但你别想与双方都作生意。
但具体到中国,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中海油、中国石油和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企业,它们是中国政府的下属机构,事实上是中国执行其外交政策的工具。如果对它们进行制裁,就等于对中国发起了经济战,而布什政府可不想与中国打什么贸易战,更不要说进一步交恶了。
中国与伊朗发展经济合作关系还会产生广泛的战略影响。其他跨国公司已经开始步北京的后尘了。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Royal Dutch Shell)同西班牙企业Repsol刚刚与伊朗政府达成一项价值约为43亿美元的初步协议,承诺在伊朗兴建一座液化天然气工厂以及一处港口设施。与此同时,马来西亚的L1最近也与伊朗签署了一份价值近30亿美元的合同,将在伊朗的胡吉斯坦省建一座炼油厂。无需多言,这些交易已重创了华盛顿近来在金融封锁德黑兰方面取得的成效。
而要扭转这一趋势同样是件力所难及之事。过去10年中,ILSA已成为一部完全搁浅的法律,美国在引用该法制裁外国公司方面屡屡虎头蛇尾。
这部法律上一次有望发挥作用还是1998年,当时美国政府打算制裁的对象是俄罗斯公司Gazprom、法国公司道达尔(TotalFinaElf)和马来西亚企业Petronas。但克林顿政府最终还是决定本着国际合作的精神将ILSA束之高阁,也算是给德黑兰新上台的“改革派”政府送了一份见面礼。有这件事作先例,此后意大利公司ENI、加拿大公司Sheer Energy以及挪威企业StatOil等都顺利逃脱了制裁。华盛顿处理每件事的原则都是:双边贸易优先于国际安全。
这是一种严重误判。双边制裁是美国经济武器库中的一件重要兵器。通过积极使用这一武器,华盛顿的决策者们将得以强化人们的如下看法:与日益不妥协的伊朗政府作生意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将迫使伊朗的贸易伙伴们作出选择:是与德黑兰作生意还是与美国开展商务往来。
中国与伊朗开展合作是为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迅速发展的经济使中国对能源产生了旺盛需求,伊朗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石油供应国之一。其结果是,中国领导人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对伊朗的核计划明确表态,而中国与伊朗开展能源合作则使后者有了加速推进其核计划的经济实力。
但布什政府未迫使中国断绝与伊朗的经济往来就很令人费解了。美国必须通过政策手段使中国及步其后尘者明白伊朗核危机的严重性,使其了解必须与德黑兰断绝经济合作的政治理由。提高中国在这个伊斯兰共和国作生意的成本似乎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出发点。
(编者按:本文作者Ilan Berman是美国外交政策理事会(American Foreign Policy Council)负责政策问题的副会长。他着有《德黑兰的崛起:伊朗对美国的挑战》(Iran‘s Challenge to the United States)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