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厅9名贪官调查:处长包养情人达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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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厅9名贪官调查:处长包养情人达两位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2日10:50  《法律与生活》杂志
  交通腐败的“江西样本”  ——江西省交通厅9名贪官系列案调查  特约记者/蓝天  江西省交通厅9名处级干部先后落马,不仅成为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样本”,而且也是解剖交通系统为何成为腐败高发区、监管缺失的难得“样本”。  “道路通车,干部落马”,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特别现象。从2007年3月至今,江西省交通厅9名处级干部的先后落马,再次给这句话下了最恰当的注脚。  这9名处级干部分别是:原江西省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兼江西省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华、原江西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主任卢山、原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党委书记兼江西省交通厅武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袁海利、原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副局长廖雄文、原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肖岱……  2010年1月上旬,本刊特约记者对该窝案展开了独家调查。  “事迹突出”的贪官们  ● 陈文伟包养的情人多达两位数。在他落马后,那些情人全部作鸟兽散,没有一个来看过他,也没有一个人给他写过信。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温沙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陈文伟入狱后,仍惦念着一位叫王敏(化名)的情人。到了王敏生日前一天,身陷囹圄的陈文伟,足足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她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在信中,他表达了自己的思念之情,并承诺自己出去后要与她共度一生。  信,最终没有寄出。  当地电视媒体报道此事后,在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事实上,陈文伟出事后,他所包养的情人全部作鸟兽散,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更没有一个情人主动给他写过信。无论他的情妇们曾经多么风情万种,他们之间都只能是一种交易。  2009年8月5日,站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被告席上的陈文伟耷拉着脑袋,头发花白,面容异常憔悴。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在陈文伟27起犯罪事实中,单起贪污数额超过10万元的就有18起,金额最大的一次是91万元。陈文伟就任温沙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的4年时间里,贪污、受贿年均210余万元,是自己合法收入的26倍。  侦查机关在他司机的家里,曾一次性搜出96万元现金。在突袭陈文伟一套住所的车库时,一次性就搜出500万元现金。  他包养的情人达到两位数。  当日,法院当庭宣判:陈文伟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552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211万余元、美元2000元;挪用公款230万元;伙同他人共同侵占公司财物432万余元。此外,陈文伟的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277万元、美元1100元,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认定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因贪污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后4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10年、5年。5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文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已审结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处级干部。  2010年1月13日,记者打开景鹰高速公路信息网,上面依然悬挂着原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肖岱在2006年春节前检查工作的照片。  该网站称,肖岱对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倡导人际交往要实行“君子之交”。案发前,他还告诫这些人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就是这样一位提醒下属要保持廉洁的干部,两年后,却以受贿罪被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法院查明:自2004年至2006年,肖岱在担任昌金高速项目办政治监察处处长、景鹰高速项目办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0万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  省交通厅一位纪检干部告诉记者,肖岱等人犯罪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作案频率高、持续时间长,且涉案金额更是大得惊人。  廖雄文在1997年至2007年10年间,利用担任省公路桥梁工程局第三工程处处长及相关项目经理、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给8人在承包江西公路桥梁的工程项目中不同程度的关照,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5次。在2001年到2007年,他不仅每年年初收受张某1万~3万元不等的“拜年礼”,还在2002年以借款的名义主动向张某要了6万元钱。他收受的最大一笔贿款金额高达60万元。  肖岱从2004年8月至2006年间,从担任昌金项目办证监处长到景鹰项目办党委副书记兼证监处长,先后帮助3家公司中标,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30万元。  “高明”的受贿手段  ● 记者的调查发现,肖岱等人在腐败过程中可谓“见缝插针”,在工程招标项目分包、项目施工、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签字等环节,无不处处伸手。  近年来,江西省交通厅对规范建设作了不少规定,既规定了“十个不准”,又修订了“八条禁令”。肖岱等人作为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制度规定,他们不过是不把制度规定放在眼里。  根据江西省交通厅有关资料,记者发现肖岱等人在腐败过程中可谓“见缝插针”,在工程招标项目分包、项目施工、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签字等环节,无不处处伸手。  如卢山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和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都利用职务之便,前后受贿13次,收取礼品、财物、外币等折合人民币近100万元,真可谓“雁过拔毛”。  肖岱等人在一些项目招投标、工程计量款结算、项目分包等业务中,将贿赂变成礼金等形式公然来往。有借逢年过节以“红包”、“压岁钱”等形式进行的行贿受贿;有以打牌娱乐为名故意输钱给对方的巧妙名目;还有以间接利益互馈,如为对方提供通讯交通工具、购置装修房屋、报销各种费用,或为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各种名义的高档消费、旅游观光、考察学习等。  得知袁海利在南城买了新房需要装修后,王某就送给袁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目的是希望袁在武吉项目招投标中给予帮忙照顾。袁收受的财物中还包括有价值3.98万元的贺岁金条。  廖雄文不但从2004年到2007年每年收受廖某拜年的1万元钱,还借口家乡修路多次公开向包工头索要赞助费达8万元。据业内人士介绍,廖雄文的受贿更加注意隐蔽和包装,他对行贿人的挑选非常严格,和他发生权钱交易的对象,都是他自以为信得过的熟人。  洗钱与“钱生钱”游戏  ● 他们不再满足单纯占有金钱,而是通过开办公司等形式把黑钱洗白,或者通过资本经营和资本运作使钱再生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贪官不再满足单纯占有金钱,开始从财物的积累向资本的积累转化,从个人占有转向长期经营,通过资本经营和资本运作使钱再生钱,以满足未来更多的利益需求。  记者获悉,王大双通过民营企业老板、大款们等社会上的一些朋友介绍、联系和谋划,积极参与对外联营、入股、投资、合伙经营、抵押担保、拆借资金等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袁海利案中,他在收受贿赂20万元后,将该款与朋友王某合伙开设了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运作。  肖岱也通过协议与交通系统内部4人合作入股,成立南昌市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并借取资质进行投标,收取管理费谋利。  赖振华则更高出一筹。为洗黑钱,他和“黄金搭档”入干股开公司。  2003年年初,江西省交通厅与中石化江西分公司逐步开始合作,统一建设并经营高速公路加油站。时任省交通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江西速达有限公司经理的赖振华,代表省交通厅具体负责协调与中石化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使监督、管理和检查的职责。在这个职位上,赖振华结识了仕途中最铁的伙伴白伟利。  白伟利,中石化江西分公司企管处原处长,代表中石化具体负责协调与省交通厅的关系,并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对外租赁的事务性工作。  两人由于均负责两家单位对口和衔接工作,因此相互认识,并在日后成为亲密的合作伙伴,被办案检察官称为“黄金搭档”。  2004年6月,浙江省一酒店老板李民(化名)通过关系找到白伟利,请他从中斡旋,帮其取得赣粤高速公路遂川服务区的经营权,承诺事成之后“重金酬谢”。白伟利听后没有立即表态,几天后找到赖振华商量,表示自己是中石化的人,不便出面协商。如果请赖振华出面打电话给中石化的领导关照此事,鉴于两家关系一定能成功。  赖振华听后表示同意,但有个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怎么收取好处费呢?直接拿现金肯定不行。赖、白两人坐在一起思前想后,决定找来平时较听话的个体建筑商赵辉,由赵辉全额出资成立一家公司,赖振华、白伟利各占40%干股。赵辉听从吩咐,几天后便注册成立了江西鑫博实业有限公司。  随后,赖振华利用手中职权,暗中帮助该公司取得遂川服务区的经营权,再以假联营的方式,将公司交给李民的公司经营。  自从顺利取得遂川服务区的经营权后,李民为答谢赖振华、白伟利,承诺每年以管理费的名义,支付赖振华、白伟利好处费40万元人民币。2004年至2006年间,赖振华、白伟利仅遂川服务区一项业务,就共收受李民好处费120万元。  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在短短几个月内公司变更了三次法人代表。赖振华和白伟利两人开办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受贿“洗钱”。表面上看,该公司与赖、白两人没任何关系,但是赖和白却是公司幕后的真正老板,公司三易其主也都是他们所为。功臣心理膨胀助长嚣张气焰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2日10:50  《法律与生活》杂志
  “功劳”牵引命运  ● “功臣心理”的极度膨胀,最终导致王大双和廖雄文的人生走向悲剧。而一把手的监管乏力,也助长了他们贪婪的嚣张气焰。  根据省交通厅内部人士分析,王大双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主观上看是其个人心灵的蜕变。  该人士称,王大双在上海营业部创建初期,尚能把握住自己。自1987年,他被提拔为省航运公司副经理,分管南京办事处和上海营业部工作以后,心态逐渐变了。他感觉自己有权但没有钱。  王大双出身贫寒,自小生活较困难。上海营业部大多数职工家庭经济条件都比他好,王大双曾对职工说:“你们靠父母,我是全靠自己混到这个地步。”  上海营业部于1986年年初组建成立,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10人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从上海下放到江西插队的知青,这些职工后来都分了职工住房,一家人才得以在上海团聚。因此,多数职工对王大双是抱着感恩心态的。所以,王大双总以救世主自居,有着“严重的功臣心理”。王大双为达到多拿奖金和业务提成的目的,上海营业部发年终奖、分业务提成的方案从不公布,都是背靠背地暗箱操作。  廖雄文因为有了出色的业绩,时常以路桥局的功臣自居。于是在项目管理上,他总认为只要把进度、质量搞好,保证单位利益的前提下,自己分配一些工程业务给别人做,从中收取一点辛苦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功臣心理的极度膨胀,最终导致王大双和廖雄文的人生走向悲剧。  而一把手的监管乏力,也助长了他们贪婪的嚣张气焰。2005年10月,陈文伟调任江西省公路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处长。此时的陈文伟“家长制”作风非常重,单位大小事完全由他说了算。一次,他曾授意下属利用60名社会求职人员的身份信息变成本单位职工,进而向这60人发放所谓的“工资”和“奖金”,从而从下属单位账上套出127万元。  “朋友”与“红颜”  ● 落马的肖岱等人都热衷于“交朋友”,而这些犯案的干部,几乎个个都有一个甚至多个“红颜知己”。  交通厅内部人士评价说,热衷于“交朋友”、“傍大款”、“讲义气”,是肖岱等人落马的一个重要原因。  赖振华案件所涉及的熊某、方某、邵某等人都是通过他人认识的,很多只是朋友的朋友。邵某从认识赖那一刻起,就意识到赖是一条“大鱼”,于是不断施以“诱饵”,等待着这条“大鱼”上钩。  一位不愿具名的包工头称,袁海利的交际面广泛,和一些包工头的关系非常好。收了人家的礼,花了人家的钱,自然什么忙都愿意帮。  据悉,2004年1月袁海利的朋友王某与漳州公路修配厂合作参加昌金交通工程JT2标段的投标,2006年上半年,王某又与新疆某单位合作到武吉高速公路投标,要袁海利从中帮忙关照,袁海利都欣然同意。中标后,王某先后两次支付了5万元和10万元感谢费给袁海利,袁一一笑纳。  廖雄文是干工程最多,也是接触包工头最多的领导干部。廖雄文先后25次收受8个包工头的115万元贿赂。从某种意义上讲,廖雄文不折不扣地就是“栽”倒在这些“包工头朋友”手里的。  王大双所接触的私企老板出手都较大方。在玩牌的时候,对陪他打牌的人大方得很,3字头中华烟随便散,赌资也随时提供。多年来,王大双早已习惯了“一帮人”相伴左右的生活氛围,他的关系网和社交圈已远远超出了正常的官场范围。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赖振华经常出入茶楼酒吧等娱乐场所,沉溺于酒色之中。正因为这点,赖被个体老板“相中”,为自己多次拉拢工程,赖也在这些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完成了与个体老板的非法交易。  袁海利工作圈、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界限不清。请吃、请跳、请玩以及与朋友交往之类,在他看来是小事,无足挂齿,却不知正是这样的小事渗蚀了他的思想防线,使他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肖岱在生活品质方面要求都比较高,抽的都是高档烟,用的都是时尚品,穿的都是名牌货。他更换手机的频率非常快,哪款手机款式最新、价格最高,他就换哪款,称得上是时尚一族。  根据省交通厅有关资料显示,犯案的干部,几乎个个都有自己的一个甚至多个“红颜知己”。  赖振华将自己受贿的31万元中的7万给了老婆,而23万元交自己的“红颜知己”挥霍。  情妇和心腹,是廖雄文受贿的两大诱因。自称“建了造价8个亿优质工程”的他,落网后对办案检察官慨叹:“我修好了千条万条路,就是没有修好自己的人生路。”  廖雄文的情妇孙某是个非常现实的女人,她跟廖雄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他当成让自己生活更加滋润的摇钱树和提款机。十余年间,孙某频繁地向廖雄文索要财物。小到孩子学费,大到商品房,她都直截了当地向廖雄文提出要求。贪婪的孙某问廖雄文要钱,廖雄文就向工程承建商伸手。据统计,廖雄文共送给孙某近40万元的钱物,供其买房及日常开销,占他受贿总额的三分之一。  谁敢监督“一把手”  ● 王大双长期多拿分成,卢山挪用公款,这些问题都不难发现。有的问题,班子成员并非都一无所知,但并没有人碰硬较真。  江西省交通系统一位人士称,该厅在反思肖岱等人发案的原因后,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因。“就监督方面而言,尽管当前有不少规定和措施,但是监督的效果并不理想。”他坦言,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办法不多。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难以拉开情面,多数人都存在着“多栽花、少摘刺”的思想,不愿较真,怕过于认真影响团结。  江西省交通厅下属单位一位负责纪检的人士告诉记者,同级纪委在工作中许多方面受制于主要领导,也不愿过于认真把关系搞僵,影响工作的开展,群众对领导的所作所为毕竟知道不多,即使知道也怕打击报复,多数人不愿惹事上身。  这位人士分析认为,监督不力的另一方面是监督手段没形成合力。  此外,有的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也给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比如,对附属工程、收尾工程的管理、措施办法还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需要加以完善,堵防漏洞。  王大双长期多拿分成,卢山挪用公款,如果审计严格,这些问题都不难发现。还有王大双的问题、袁海利的问题,班子成员并非都一无所知,但并没有人碰硬较真,多种监督形式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在我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为何在交通系统内部出现这么多腐败分子呢?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称:出现这种情况,已无法用“偶然”来解释。总结这些案件的经验教训,其中招投标环节的暗箱操作、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法律法规的缺失、领导的权力滥用、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监督都是造成交通系统腐败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0年2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