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推拿手法述 - 盘宗良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21:43
成人推拿手法概述

         手法的定义|手法的要求|手法的选择|手法的禁忌与手法操作的注意事项

手法的定义

  用手或肢体其他部位或手持器具,按各种特定的技巧动作,在体表做有规律、有节奏的运动,以达到治疗目的的方法称为手法。
   手法:狭义的理解是用手来操作,虽然大部分手法是通过手部的技巧动作,直接作用于患者肢体完成的,如法、按法、拿法。但也有一部分手法是通过人体的其他部位来完成的,如踩跷法是通过足部直接作用于患者的肢体,点法中的肘点法是通过医生的肘尖作用于患者肢体来完成的,因此对手法应从广义理解才是正确的。

手法的要求

  手法要求持久、有力、均匀、柔和――从而达到深透,其中持久、有力、均匀、柔和是手段,而深透才是目的。
   持久:要求一种手法在正确操作的前提下持续一定的时间,才能保证达到一定的治疗作用,如法,要求一手持续操作5分钟以上,点法要求持续1分钟。
   有力:要求每种手法操作要有一定的力度。这个“力”是技巧的力而不是蛮力。由于疾病的不同,体质、性别、年龄、治疗部位各异,手法的力度是不一样的。这种技巧的“力”,要靠实际操作,逐步摸索积累而成,“力”的适度直接影响到治疗效果。
   均匀:要求手法在保持一定压力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手法而掌握一定的节奏,不可忽快忽慢、时轻时重,只有保持良好的节奏,才能保证治疗力的充分作用。
   柔和:是指手法作用在患者肢体时,虽然要求要保持一定的压力,但应让患者基本上感到舒适的情况下来完成治疗。不可伤及局部皮肤、皮下组织甚至更深层组织。
   深透:手法操作时,只有掌握住持久、有力、均匀、柔和,才能保证深透。深透是指“力”达到所要治疗的部(穴)位,也就是古人所指的“适达病所”,过之与不及均不可取,“轻而不浮,重而不滞”更是精辟地概括了手法的要求。“轻”手法的操作应使手法的治疗力作用到所要治疗的深度,而不能浮在肌肤的表面;“重”手法的操作不可滞留在不是治疗的部位,而应达到所需治疗的层次。
   手法在操作过程中,尤其是在穴位上操作时也应有类似针灸“得气”的感觉,除患者本身可出现麻、胀的感觉外,有时还可有舒服、酸痛的感觉。医者在手法操作中,也可感到很舒顺、畅快,这就是常说的“手感”。手感出现与否,可直接影响治疗效果。
   总之,那种简单生硬甚至粗暴的随意性动作不但不会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还会给病人带来不应有的痛苦,甚至加重病情影响康复,所以只能称做动作而不应称为手法。古人对推拿手法的要求十分重视,如《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说:“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要想达到如此熟练精妙的程度必须刻苦练习,不断实践,乃至得心应手,做到“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

手法的选择

  临证时如何选择推拿手法,在临床尚无统一规定。推拿手法已经流传几千年了,由于医家流派不同,手法的动作和名称不一,很难做到统一、划齐。但都应该遵循中医辨证论治的特点,根据不同对象,辨清表里虚实,选取相应的手法和经络穴位,以收到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手法的应用虽无统一规定,但大体上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一般可将疾病的治疗过程分为三个部分来选取手法:第一为开始部分,大多选用较为轻柔的手法,如揉法、法、摩法等,以利于疏通经络、活血祛瘀、放松局部组织等,也可治疗一些兼证;第二部分是针对主证、主病或按损伤部位或相应穴位的,如点法、按法、推法、扳法、拔伸法,或某些复杂手法,同时可顾及某些兼证;第三为整理结束部分,如揉法、抖法、搓法等,起到调理放松的作用。但是由于一种手法治疗作用的多样性,以及医家对某一手法认识的不同,在临床上对手法的选择并不是一定的。

手法的禁忌与手法操作的注意事项

1.手法的禁忌症
⑴ 皮肤病的病变损害处、破伤、烫伤处禁止手法治疗。
⑵ 酒醉、饥饿、剧烈运动后禁用手法治疗。
⑶ 某些肿瘤、结核、化脓性关节炎等禁用手法治疗。
⑷ 妇女妊娠期、经期、产后未恢复者禁止在腰、臀、腹部行手法治疗。
⑸ 精神病患者发作期禁用手法治疗。
⑹ 严重肺、心、肾、肝等脏器疾病禁止按摩治疗。
2.手法的注意事项:
⑴ 注意安排好患者体位,无论坐、俯卧、仰卧、侧卧、站立位均要嘱其放松,并按手法施用的位置安置好患者体位(如腰部斜扳法,除要求在侧卧位放松躺好,还需要求在上侧下肢处于屈髋、屈膝位)。
⑵ 术者自己要选择好合适的位置、步态、姿势,以有利于发力和持久操作,并避免自身劳损。
⑶ 初诊及第二、三次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皮肤疼痛及青紫现象。皮肤疼痛称为表皮痛,大多为初次接触推拿,对手法不适应而发生,患者多说治疗局部皮肤痛,与衣服摩擦才出现。另外也可因手法粗暴用力过大而造成,只要适当减轻手法压力就可以解决。皮肤青紫是皮下瘀血的表现,出现皮肤青紫有三种可能:一是手法粗暴造成皮下出血,患者局部浅表痛甚,若手法粗暴亦可累及深层组织。二是患者本身血小板少,或功能低下,手法刺激后皮下出现瘀血(必要时应做血小板实验检查)。三是治疗后的必然反映,如肩关节周围炎的治疗过程就有可能出现。出现此情况可休息3~5天再行治疗,但一定要分清原因,尤其注意手法操作得当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