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四大天王难逃涉贪“共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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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遭起诉,让首长特别费争议白热化。事实上,民进党“吕游苏谢”四大天王过去在月初就提领特别费的领取方式,和马几无二致,都是在月初即把不需单据的半数特别费领出,意即四大天王当年领出的特别费,若被查出没用完或并非公用,恐都将卷入涉贪的“共业”。
中国时报报道,起诉书提及审计部在2003年11月发函指出,不得于“尚未支出事实前即先行支付特别费”,意即认为特别费应“先用再领”,所以马英九自2004年1月起,改于“月中”领取半数不需单据的特别费。但检察官认为,马尽管改变领取时间,马英九特别费“先领后用”甚至“领而未用”的事实仍未改变,因此认定马有诈术实施与不法意图。
然而,回头检视四大天王在审计部2003年发函后的特别费使用情形,当时分别担任高雄市长和台北县长的谢长廷和苏贞昌,仍依往例在月初领走半数特别费;去年两人前后担任行政院长也是如此,且两人不但特别费不需单据部分在月初先行预支,要凭证部分也是在月初预借。
至于吕秀莲2006年特别费使用,也是在月初先用领据领走半数现金,可见四大天王光是特别费领用时间点,就和马英九一样出现问题。
此外,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后,绿营一度猛咬马将特别费汇入个人账户,但从检察官的起诉书可清楚得知,特别费是否汇入个人账户并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这笔钱是“公用”还是“私用”。而依侯宽仁查马英九案逻辑,只要检察官仿效侯宽仁,清查四大天王所有账户,四大天王事先领出的特别费,只有有一笔查出并非公用,则四大天王还是都存在公款非公用的风险。
毕竟包括陈水扁在内,副总统吕秀莲和民进党主席游锡堃过去担任县市长时,都是把特别费汇入个人账户,只是使用方式略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吕秀莲、苏贞昌、谢长廷去年特别费使用方式,均改在每月初用领据领走半数现金,并非汇入账户,恐增加未来检调追查流向难度。
因为在检察官侯宽仁“罪疑惟轻”的原则下,用现金领出的特别费,难以追查使用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都视为“特别费支出”。
话说回来,四大天王就算现在特别费改采现金领取,也是这几年的事情,过去县市长任内特别费汇入账户,检察官仍有脉络可寻。
况且,起诉书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否定2006年11月29日法务部认为特别费是首长薪资“实质补贴”的意见,侯宽仁并嘲讽这个观念是法务部“独创的新见解”。未来任何绿营天王若想学马英九,表明他使用特别费时不知该公用,“无犯意”,侯宽仁的裁定也断了他们的后路。
政治人物有无将特别费中饱私囊,才是能否与贪渎脱勾的唯一关键,但这样真正清白无暇的人有多少?恐怕蓝绿阵营都无人可拍胸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