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当官不贪污有多大价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3:31:52

   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启动后,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五百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

  如今宣誓成了一种热门,宣誓多种多样,眼花缭乱。广州 “高危行业”大型的廉政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又一次吸引人的眼球。

  当然宣誓能给人一种警示,时时记住自己的誓言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然而誓言应该是发自内腑的,是真诚的表达,按照唯心的说法,发了假誓或者发了誓没有按誓言去做,将会得到报应的。这种如同喊口号,念发言稿产生的誓言可信度能有多大?值得商榷。

  如此的宣誓使人难以领会其可行和真实:一是遵纪守法,不贪污受贿是公务员最起码的标准,不管发不发誓都必须做到,如果一个公务员最低的要求都达不到,他就不能成其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如果连必备的条件也要通过宣誓来保证,可见这种宣誓的内容档次太低。二是年青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虽然不可避免遭受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但是同一些年长官大的公务员比起来腐败滋生的土壤毕竟没有那么厚实,要宣誓应该是身居要职的官员率先宣誓。三是公务员造出如此大的声势进行宣誓给公众展现:贪污是公务员中难以消除的痼疾,不是一般正常的方式能解决,得靠个人的发誓才能避免,除此之外好象没有更好的办法,由此产生一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四是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给人一种误谈,还没有当上官的现在是不是可以不受宣誓的制约。

  誓言只不过是随口一句话,并不是行之有效的遏止贪污行为的手段。一些贪官进行贪污受贿之时也发誓:“我们要明了自己,完善自己,警醒自己,正确对待名利,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做工作,不计报酬,要提倡奉献精神……”贪官中国儿童中心原主任赵顺义的廉洁誓言言犹在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李太银发誓说 “我们哪怕用十分之一的权力谋私,就会丧失全部的威信”,贪官陈衍平信誓旦旦说:“我用平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的人格和党性担保,我绝对没有违法,仅仅只是违纪。”他们虚假的誓言并未能遮盖其内心的肮脏。

  公务员能不能做到遵纪守法,并不是进行宣誓就能实现的,关键在于进行理想、信念、廉政方面的教育,在于领导的垂先示范作用。“高危行业”要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就得从制度上、行风上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当了官以后不贪污,必须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

  因此,与其搞“廉政宣誓”这种可有可无的形式,不如脚踏实地多抓点实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