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援华九亿差额的由来:两笔军事贷款未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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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给予了中国大规模的经济技术援助,其中包括大量贷款。中苏双方从未公布过苏联向中国提供的贷款全面情况,故而曾引起外间各种猜测和估算。作为历史研究的结论,中国方面和苏联方面的统计差别很大,相差9亿多卢布,这个差额是怎样出现的呢?
美国中央情报局1960年8月9日的一份报告说,从1950年到1956年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约13亿美元(52亿卢布)的贷款,其中4.3亿美元用于经济发展,其余部分主要用于购置军火。也有的美国专家估计为22亿美元(合88亿卢布),其中4亿多美元用于军事援助,其余的用于工业化建设。而有些西方著作的说法则高达26.5亿至30亿美元(120亿卢布)。
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以下简称《外交史》)提供了有关苏联对华贷款的比较全面的材料。《外交史》记载,周恩来1960年7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地方党委书记会议上,讲到朝鲜战争及后来苏联给中国的贷款数额,总计为56.76亿卢布(其中军事贷款43亿卢布),加上利息15亿卢布,总共62亿卢布,预计1965年可还清。
对比苏联经济学家斯拉德科夫斯基在《苏中经济贸易关系史(1917-1974)》(以下简称《经贸史》)一书中使用的贷款数字,可以发现苏联方面提供的贷款金额比中国方面提供的数字多9.357亿卢布。如果除去新旧卢布换算时出现的微小差额不计,主要差别出现在对1951年贷款数额的计算上,其他各项大体相同。这个差额与《杨尚昆日记》的说法一致。《杨尚昆日记》1960年10月16日记载:苏联方面提出中国共贷款66亿卢布,实际情况是贷款总额为56.76亿,不是66亿,苏联多算了9亿。抗美援朝贷款为9.86亿,而算作了19亿。
中苏双方的计算相差9亿多卢布,这个差额是怎样出现的呢?
首先应该确定1951年2月1日贷款的数额。关于这一数额,《外交史》说是9.86亿卢布,《经贸史》说1951年2月贷款为19.161亿,不过这是将折扣的9.297亿计算在内了,减去折扣,恰好也是9.86亿。但《经贸史》在另一处又称1951年的贷款是19.269亿。这就使人想到,1951年的贷款可能不只是2月1日一笔。
周恩来与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扎哈罗夫1951年2月1日签订军事贷款协定,当时确定的数额为12.35亿卢布。1953年12月3日,周恩来关于《苏联政府五项货款逐步偿还初步计算》给中共中央各领导人的信函中说,中国政府将于1954年至1963年间偿还苏联五项货款,金额总计为40.08亿卢布。这个数额基本上即前表所列1-5项的贷款数额之总和。其中橡胶贷款当时已经确定缩减,而1951年2月1日贷款仍然是按协定数额12.35亿卢布计算的。
周恩来1954年1月31日致电在莫斯科的外贸部副部长李强,要求对这笔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算。3月下旬,中苏双方草签了关于结束使用抗美援朝军事贷款的议定书。4月13日周恩来的批示中有这样一段话:“2月1日贷款最后核算只用了19亿多卢布,未使用2.4亿多卢布,苏方提议取消,因朝战已停,只好同意。”
因此,欠款按武器半价、铁路器材四分之三计算,共为9.8亿多卢布。关键问题是如何理解周恩来这段似乎有些自相矛盾的话。综合上述材料,可以做出如下判断:2月1日协定贷款数额12.35亿,实际使用9.86亿,剩余2.4亿多由苏联收回。
但苏联清算时确定贷款实际使用为19亿多,很可能是将1951年内的所有贷款计算在内了,而周恩来批示中所说“只用了19亿多卢布”则只是针对1951年2月1日贷款数额而言的,不过是把实际使用9.8亿多与折扣9亿多相加而已。
鉴于上述情况可以断定:既然中苏双方对1951年2月1日的贷款数额9.86亿卢布没有异议,那么问题就在于,除此之外1951年是否还有其他的贷款。
根据《周恩来年谱》和近几年俄罗斯解密档案的结果,1951年中国的确还向苏联提出了补充贷款的要求,而且苏联方面也确实提供了这些贷款。
证据一:1951年9月5日周恩来审改毛泽东致斯大林电,电文说,当年2月1日中苏关于军事贷款的协定所规定的贷款和4月10日来电所增加的军事贷款,至6月均已用完。鉴于当时中国财政赤字甚大,战费极巨,请苏联政府考虑按照2月1日军事贷款协定的条件,再增加6亿卢布的军事贷款,并希望新的军事订货能于1951年底以前全部交付。12日斯大林复电说,同意按以前规定的条件给中国增加6亿卢布的军事贷款,但追加的军事订货最早也要在6个月内交付。这就是说,除2月1日贷款外,4月10日还有一笔补充贷款,此外,毛泽东又要求新的军事贷款,而且已得到斯大林同意。
证据二:1951年9月20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说,“您1951年9月12日发来的电报已收到。感谢您满足我们提出的给我们提供6亿卢布军事补充贷款和向驻朝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派遣军事顾问的要求”。这就是说,斯大林已经同意再提供一笔新的军事贷款。
证据三:1952年3月28日毛泽东致斯大林电说,“按我们计算,从1951年2月1日开始,你们按提供军事贷款协定条件三次提供的军事贷款总额的剩余额是4亿多卢布。我们打算用这4亿多卢布购买我们的空军所必需的飞机、设备和弹药”。这就是说,1951年总共有三笔同等条件的军事贷款,即2月1日根据周恩来与扎哈罗夫协定的贷款,4月10日和9月12日斯大林电报追加的贷款,而且这些贷款已经在使用过程中。
至于1951年后两次补充贷款的数额,已知9月12日追加了6亿卢布,而4月10日补充的贷款,根据苏方提出1951年贷款总计19.269亿,减去2月1日的9.86亿,再减去9月12日的6亿,应为3.4亿卢布。
如此计算的结果,1950年代苏联给中国的贷款应为13笔,而不是11笔,总金额大约是66亿旧卢布,而不是56.76亿。中方少算的两笔贷款,并非如斯拉德科夫斯基所说,是没有将苏联转让中苏合营公司股份的贷款计算在内,而是忽略了1951年4月10日和9月12日两笔追加的军事贷款,其原因恐怕在于这两笔贷款没有签订协议,而只是斯大林与毛泽东在电报中商定的。
当然,如果计算苏联向中国提供的全部贷款,还要加上1961年的蔗糖贷款。1961年3月为帮助中国解决饥荒问题,苏联提出以贷款方式向中国供应100万吨小麦和50万吨转口古巴蔗糖,经商议中国只接受了蔗糖的援助,这笔贷款为3.296亿新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