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冷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20:31

近年来,国家从大中专毕业生里魁选拔一些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人,让其先到基层进行一到两年的锻炼,然后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我们常称这部分人为预备公务员。这不仅是国家调整公务员队伍年龄、知识技能等结构的具体措施,也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标志之一。从长远看,推行预备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内在素质,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也为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判定了扎实的基础,为知识经济时代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创造了条件。

  从这些几年推行预备公务员制度的情况来看,的确为各级政府部门培养锻炼了大量优秀人才,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了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但在目前的具体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

    1、招考的范围过于狭窄。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招录公务员仅限于全日制大本、大专应届毕业生。这与公务员条例有关精神不符,对同样具有录用资格的非大中专毕业生有失公允。事实上,由于近年来社会力量办学的增多,各类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的发展,基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具备了相应的学历和知识层次,而且这部分学历是在边工作边学习中取得的,相对于正牌大中专毕业生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如果通过严格的考试和程序将这部分人招录进来,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将大有裨益。再从机构改革来看,基层是人员最难分流的地方,假如省级及以下机关的招录工作范围大一些,把这部分富有工作经验、符合条件的基层人员吸收进来,’也不失为新一轮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渠道之一o

    2、“计划色彩"过重,招录工作有一定的盲目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实施。但在具体实施中,上级人事部门对基层单位人才的需求状况缺乏调查研究和了解,往往是按照每年的计划,

将新录的公务员分配到各基层单位,至于基层部门和单位需要不需要、专业对口不对口、有没有编制接纳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几乎不闻不问。使得新招录公务员的安置成为基层部门和单位的负担,同时也影响了新招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o

    3、对新招公务员疏于管理,考核不力。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新招录的公务员没有工作经验,在基层工作l一2年。在现实工作中,这些公务员(尤其是省、市级招录的公务员)到基层后,管理跟不

上,过于粗放,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责任不实。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负责对新招录公务

员进行考察并使之接受必要的培训。"但实际上目前下派基层的新招公务员尚未明确用人单位,上级

组织人事部门将新招录公务员下派后除了定期拨工资,很少过问工作成绩与收获。当地组织、人事部门

又无法真正履行职责,管理权的多重性导致了管理责任的不明确,反而形成管而不管的盲区,使得下派

基层锻炼的新招公务员缺乏约束,有些人行为涣散。用“单位没有影、工作不到场、目无组织纪律”来描述

其工作状况也不为过。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预备公务员普遍有渡金的思想,有些人没有吃苦精神,没有摆正位置。因为一到位就是乡长助理,局(厂)长助理,官本位思想严重。有些人思想深处总以为只要下派结束,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就要给他一个差不多的’落脚处。因此,只关心档案里是否多了份经历证明,忘记了自己到基层为什么?学什么?干什么?角色的错位使上级组织的意图、下派目的的贯彻落实情况大失水准。另一方面,下派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也有好人思想或不正常心态在作崇,只要不出什么原则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认为这些下派干部将来大部分都将在上级部门单位任职,以后可能还有用得着的时候,因此把对下派人员的疏于监督管理作为存储关系的一个机会,使下派人员在基层锻炼的真实情况得不到反馈,助长了素质较差的下派人员“混"日头的思想。

三是考核不到位o<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考核工作按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由于预备公务员的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致使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因缺乏主体而结果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新的考核办法又没有及时制定出台,时间到、任务完,一拍屁股走人,皆大欢喜。给身后留下一串无尽的思考。

以上仅仅是公务员招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细节问题,但它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首先,招录范围的狭窄,给基层工作人员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基层35岁以下公务员,绝大多数是高

校毕业生,也不乏名校之子,包括通过成人教育取得学历的干部职工。.他们经验丰富,业务精,有较高政治鉴别能力和良好的悟性,而且基础扎实,适应性强,因种种原因留在基层,使他们有一种生不逢时的感党,工作积极性受挫。

第二,管理松散不利于预备公务员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学而优则仕,仕则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招录的预备公务员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更是幸运者。让他们下基层不仅是丰富工作阅历,更重要的是向人民群众学习,磨炼生活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精神;调查研究,汲取营养,再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以便将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是由于管理跟不上,客观上使一些预备公务员养成了不求上进,但求无过,纪律涣散,放松自我约束的习惯,有的甚至有一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优越感,久而久之,阻碍和影响了他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改造。

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当前应着手改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从客观上讲,公务员招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上级应当充分调查研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及时认真听取基层人事部门意见,比如缺哪一方面专业的人才.人数的多少,根据地域经济

发展的需要制定录用计划。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结构的合理和稳定,而且有利于促进地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是尊重客观规律,消除拔苗助长现象。干部成长也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预备公务员下派后,应根据其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工作职位(岗位),不可一概而论。过早的安排职位,使一部分人扭曲了“官念",有一蹴而就的感觉,丧失工作动力;也使一部分人因能力和所承担的工作有所差距,不适其位而产生自卑感,动摇了工作信心,浅尝辄止,得不偿失。

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德、能、勤、绩是考核公务员工作的标准。首先上级应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充分给予基层部门(单位)管理权限,加强平时考核、定量考核和群众考核,真实记录他们工作学习的轨迹;其次严格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对表现平平者,延长锻炼期限,必要时按规定予以取消其录用资格。只有“严”字当头,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优秀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发表于200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