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因为“公务员房价”而丧失我们的常识判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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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房价”正是“房价回归”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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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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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北京公务员们以每平方四、五千元和五、六千元的买价买房时,全国人民愤怒了,其中一个愤怒的理由:他们买房的价钱太便宜了!

这就奇了,难道房子本来就不该是这么个价?

看来,这么多年有关部门一直在通过媒体误导百姓,的确误导出了效果!

人们关心房价,房价可分为“房屋成本价”和“房屋销售价”。现今国人已经被房市上的“销售价”在牵着鼻子走了,一看每平方四、五千元和五、六千元的买价,就说这个是“腐败价”,这说明,嘴上喊“房价太高”的人们,却已经在潜意识里认同了几万元的房价是正常的!

房价到底几万元正常还是几千元正常,只要看看房屋成本价就知——别给我说什么房价不是由成本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如果不是政府主导和政府推动了城市整街坊整胡同的大动迁,如果不是政府铁了心要通过这种方式给房地产商“甜头”,哪里有这么巨量的“需求”? “买房”本来就该是居民量力而行的自我选择,是大动迁在逼迫“全民买房”啊!

“房屋成本”由直接费和间接费组成。在上海(北京也差不多),直接费指土地购置费用、前期工程费(勘察费、规划设计费、审图费、监理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建设安装工程费、政府行政性收费、住宅维修基金费等费用,间接费指开发商管理费用(一般为直接费的3%)、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主要指借款利息)等。

“建设安装工程费”顾名思义是最主要的费用,这是真正“造房子”的费用。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上提供的信息,上海在2006年时,政府部门认定的“平均造房成本价”是每平方米1198元,现在已经是2010年,上海的小高层住宅的“建设安装工程费”(与政府部门认定的“平均造房成本价”同口径)也就不过每平方米一千四、五百元——1998年前,我干了整十年计算房屋造价的工作,至今还与业内朋友有来往。

“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按楼面平方米计算的,比起房屋的平均造价,这笔费用不菲,2006年时每平方米680.5元。如今也未见有大涨。“城市建设配套费”由住宅建设配套费、自来水配套费、生活污水排放配套费、供电配套费、燃气供应配套费、通信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配套费、公共建筑配套费组成,其中,住宅建设配套费占47%,供电配套费21%,公共建筑配套费占12%。

再接下来,就是土地费用,我已经撰文阐述过,上海直到2005年还有不少每平方米楼面地价十几元、二十元的土地出现在“公开招标中标价”、“项目招标中标价”中,每平方米楼面价几百元的“公开招标中标价”、“项目招标中标价”则更多。那么,难道北京就没有这种情况?要知道北京在2004年、2005年的地价是很方便的,只要让北京市政府将2004年和2005年北京的《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利用情况公示表》公布就可以了——2006年6月15日,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2004年和2005年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确切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但尚未开发土地的面积、位置等情况,并尽快向社会公布。上海当时是如时公布了,这大大有助于我完成《弊病丛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这篇文章。

至于说到北京的“地王”,凭他开什么天价,听过就算了,不希望房价再往天上长的人们就别跟着去起哄,你们跟着起哄,正中人家下怀——就需要你们“承认”地价高,承认了地价高,房价上涨不是更有理了?再说,即使2007年开始土地一级市场的“平均地价”已经炒高,你又凭什么认为现在的高价房是在这些高地价的土地上建造的?你知道房地产商以往囤下了多少低地价土地?你这些都不知道,就只有被人家忽悠的份!

其实,一笔笔细账算下来,房子本来就该是这么个价,这以外的价,都是炒作出来送给房地产商的利润。对于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并工作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保证他们有若干平方米的房子能按现在的“公务员房价”供应,这才是我们要去争取的,而不是对公务员按这个价格买房愤愤不平。当然大家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在愤怒中把理智也燃烧了——房子就该是这么价,我们不能因为愤怒而丧失常识判断。

再说一遍,我们接下来需要争取的,不是去阻止公务员按这个价钱买房,而是要让每一个在城市中生活并工作了一定年限的居民,都要保障他们能按“公务员价格”购买若干平方米住房的权利!

这是公民应该争取的权利!

不是说要让 “房价回归”吗?这就是房价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