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浑源:记者被黑心矿主暴打致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59:45
作者:爱中华行天下 提交日期:2007-1-13 23:24:00
山西浑源:记者被黑心矿主暴打致死!!!
中国贸易报社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及同事一行三人,于2007年1月8(或9日),前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对当地无证开采的黑煤矿进行调查采访时,受到当地一黑煤矿主指使的一伙不明身份的暴徒围攻。
兰和同事到了这个煤矿后,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分头对矿上的人进行采访,当采访快结束时,矿主(x四)恼羞成怒,指使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并且手棍棒对他们施暴殴打。当时,兰和司机已经在车上了,可是,他们的车被矿方的两辆车挤住了,动弹不了,而他的同事还被困在矿长办公室里。
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兰使劲挣脱跑了出来,但身后的暴徒一直在追赶他。他跑到不远时回头一看,同伴还被困在那里,与此同时,暴徒高喊:“不回来追上你非打死你,要你的命!”兰就又返回来了。就是为了保护同伴这一返回,就又被这帮丧心病狂的暴徒以棍棒乱打一顿。
下午6时许,他们回到大同市,到了当地第三人民医院后兰就不行了,脉搏、呼吸都停了,经过医护人员的抢救后又恢复了生命特征 ,医生检查后确认暂无大碍,继续观察。可是没有想到:第二天上午9时时,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逝去了。而兰的同事的腿也被打成了粉碎性骨折。司机的头部被打了一镐把。
而就在事发后的2007年1月10日,大同市有关部门下发文件,文件中规定,对于没有持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的人员不接受采访,持新闻单位工作证的视为假记者。这难道只是巧合吗?
作者:QingYangAngela 回复日期:2007-1-15 06:05:06
据我所知,那个所谓的记者根本就不是记者,他们去采访也不是为了曝光的,他们的目的是敲诈钱!!!因为后来为了钱的事情谈不拢,才打起来。所以当时他们被打伤后根本不敢报案,只是自己去了医院。结果第二天死了一个人,只好报了案。后来他们的单位领导也没办法,因为说根本不是单位派他们去的。
现在有很多假记者甚至真记者都会没事就去大同的煤矿敲诈,据说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了。记得去年5月18号晚上的大同市左云矿难,当时矿主花掉200多万打发很早听到消息的一些所谓的记者。后来经调查,大部分都是假记者。假记者我们就不说了,那些真记者,拿了人家的钱就走人,真不知道他是真的为了去曝光,还是为了其他目的。
至于那些说大同人的素质的人,我就不说他啥了。自己先把自己管好,如果大家都做到,就少很多像你一样没事只会乱愤青的人了。
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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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同政府网 2007-01-12 08:28:37
为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严厉打击非法新闻机构、非法记者站、假记者的不法行为,规范大同市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正常的采访行为,加强对新闻队伍的管理,为构建和谐大同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工作领导组、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均为假报假刊;凡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假记者的新闻采访系非法活动,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向专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部门举报。 市专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受理假报假刊假记者的举报查处工作,举报电话是: 市领导组办公室:6021102 市公安局:5056798 市新闻出版局:5357949
二、本次行动的重点是:
(一)、查处取缔非法新闻机构 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同市设立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各类图书和丛书编辑部、编委会,以港澳台刊号从事编辑、出版、发行活动等。
(二)、查处取缔非法记者站 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和广播电视台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同市设立的记者站或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查处假记者 未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的人员、持仿制《新闻记者证》或违法印制的采访证的人员,持新闻媒体工作证在大同市进行新闻采访的人员等。
(四)、查处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 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搞创收的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义收取版面费、搞有偿新闻的行为;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索要钱财,收取有价证券、信用卡等行为;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好处费等行为;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采访、征订发行活动等。 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充当假记者后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查处印制、悬挂“新闻调查”、“新闻采访”等新闻采访标志的车辆和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新闻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车辆上印制、悬挂“新闻采访”、“新闻调查”、“新闻观察”等含有新闻和采访标志的牌子。请各新闻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否则,一经发现,除责令其立即摘除外,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新闻记者的真伪可在“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检验网络系统”、“中国记者网”中查询。 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
特此通告
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工作领导组
大同市公安局
大同市新闻出版局
二00七年一月十日
文件出处http://www.dt.gov.cn/dtgov/cn/zwpd/bmkx/bmkxnr/3254/20070112/58443.html
作者:爱中华行天下 回复日期:2007-1-15 0:11:17
据山西某媒体的同行介绍说 ,他们已经接到通知,省内媒体不得对此记者被打致死致伤一事进行县官报道;另据一位知情人介绍说:案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上午,大同市公安部门接警后,立即上报了省公安厅和上级有关部门,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从政前担任过新华社副社长一职)对此案做了批示:要求公安部门尽快侦查破案,缉拿凶手,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杜玉林也作了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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