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47:46
工作日20.92天,是指月平均工作日,用于计算日工资标准。
月平均工作日天数与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
1.全年工作日天数 = 全年公历天数365天 - 全年法定双休日天数104天 - 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10天 = 251天
2.月平均工作日天数 = 251 / 12 = 20.92天(也可以取整为21天,下同)
3.日工资标准 = 月工资标准 / 20.92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全年365天中,只有251天是带薪的,法定休假日(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下同)是不带薪的。
所以,如果连续请假中,包括了法定休假日的,由于法定休假日本身就不带薪的,则在扣发请假工资薪金时,不能将法定休假日作为缺勤处理,否则将导致重复扣款。
一般的,采用20.92天计算日工资标准的单位,在计算应发实发工资时,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1.单项假期请假天数 = 该假期工作日请假天数(不含法定休假日)
2.某假期请假扣薪额 = 该假期请假天数 * 日工资标准 * 扣薪系数
3.全部假期请假扣薪额 = 各单项假期请假扣薪额之和
4.当月应发工资 = 月工资标准 - 全部假期请假扣薪额 + 奖金、补贴、津贴等其他工资项目
5.当月实发工资 = 当月应发工资 - 各项工资代扣款(如社保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按月20.92天计算,再除以八,能得出每小时的工资。
平常加点:不少于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
周末加班且不能补休:不少于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不少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