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的婚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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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09:36:18  作者:  来源:互联网

藏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复杂的婚姻制度,民主改革前的藏区,除了普遍流行的一夫一妻制外,还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并且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度,奴隶主和奴隶之间严禁通婚,奴隶主内部讲究“门当户对”,婚姻的基础不是男女双方的爱情,而是财富和地位。
由于广大农奴没有人身自由,对奴隶主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所以农奴和农奴结婚时,必须先求得农奴主的准许。西藏和平解放后,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形式被彻底抛弃,实行一夫一妻制。自由恋爱成为男女青年择偶的主要方式。男女双方有意,先请活佛卜合属相,如果卜算结果吉祥,即进入第二步,求婚。
一般由男方家长向女方家长献哈达和各种礼品并提出求婚,若对方同意,就将礼物收下,并回赠一条哈达。然后,选定吉祥日子,举行订婚仪式,向女方父母赠“吾仁”(养育费、奶钱)及其它礼物,向证婚人献哈达。然后制定婚约,举行庆宴。结婚前一天,男方要向女家送服装、头饰、手镯等。第二天,男方要派一位有地位有名望的人为首的迎亲队到女方家接亲。新娘迎到夫家,举行献哈达及歌舞等活动。婚礼活动一般持续三天,婚后三个月或六个月,新婚的丈夫陪同妻子回娘家住几天,即“回门礼”。
至此婚礼结束。迪庆藏族结婚的时候,要向新娘新郎身上泼水。传说迪庆藏人婚礼上的泼水,是一种神圣的礼节,表示新婚夫妇互敬互爱、互相体贴,感情象流水一样长,像海水一样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