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最幽默的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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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劳模、龙泉宾馆原董事长刘利华因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等6项罪名,而被检方提起公诉。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刘利华有期徒刑20年,并罚款2万元。(12月12日《京华时报》)
曾经有人总结了中国贪官的12个吉尼斯。我看了一下,缺少一个项目,就是“最具幽默感的贪官”。看了刘利华的“事迹”,我觉得他就可以当选“最具幽默感的贪官”。起码,他可以当选为本年度最幽默的腐败分子。
不需要举许多事实,只要把刘利华的几条重要语录摘出来,你就会忍俊不禁的。
语录一:刘利华担任龙泉宾馆的副总经理、董事长时,宾馆有一个服务员小叶,被他认做了自己干女儿。小叶的姐姐得癌症,向刘利华借钱。刘利华说,小叶是“我的干女儿,有事我不能不管,但我也不想自己出钱”,于是,他让财务帮忙运作,先后两次转出共18万公款。
语录二:刘利华先后挂账取走全兴公司的3张共15万元的支票,支付了儿子的医药费。刘利华认为,他为全兴公司做了很多贡献,“我自己的孩子生病,从公司拿点钱也不为过”。
语录三:刘利华挪用全兴公司百万余元在珠海龙园海湾雅苑购买了一套房子,同年12月,又还回了50万元。“全兴公司是我一手经营起来的,我做了很大的贡献,拿些回报不为过”。
语录四:刘利华担心他做的一些事可能被发现,“我感觉区里可能要查,而且全兴公司有关房子的账上不好解释”,于是刘利华让财务朱全岭把账目送到他办公室,“我简单撕了撕,就让下属拉走卖废品了”。语录五:……
还需要再举例吗?我们从这四条语录就可以感到,这么一个刘利华,与其说是一个领导干部,不如说是一个白痴、无赖;他的政治常识、法律知识都等于零。
于是我们首先要问,这样一个傻蛋,其四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真的够格吗?
即使他当上劳模是够格的,那么,这么一个人又怎么能当龙泉宾馆的副总经理、董事长和北京市全兴咨询公司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仅仅因为他是劳模,就连德才都不需要考察吗?
所以,我们说刘利华是最具有幽默感的腐败分子,那么,提拔刘利华也就是最可笑的政治笑话。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难道不要负责?把人们笑掉大牙,人们是要找你们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