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总理的话 做创新型投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32:53
听总理的话 做创新型投资人杜枫

温总理今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 对“创新”一词的使用频率非常高。我粗略数了一下,有20多处。作为一个风险投资从业者,我和同行们最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投资于创新”。其实,除了投资于创新,中国的VC/PE投资人自己也是世界上最具有创新精神的人。

国际上风险投资家同企业家之间的分工一般是企业家负责创新,不管是技术的创新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而投资人做的事,从美国硅谷、英国伦敦到印度班加罗尔都差不多,无外乎包括募集资本、寻找项目、尽职调查、设计投资合同和交易架构等。

中国的情况则有些不同。被投资的企业也许不需要太多的创新,投资家们才是最具有创新精神和最善于创新的一群人。投资行业在互联网热潮时有一个常开的玩笑: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C2C (consumer to consumer,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也可以翻译成Copy to China,就是把任何商业模式直接复制到中国。企业家只需要把传统业务做好,哪怕是家卖面条的店,把连锁经营模式成功复制后就能上市。可对于在中国存在了不过十几年的VC/PE行业来说,中国不断变化的投资环境和条块分割的法律结构决定了不但一个项目“投资-退出”生命周期中的每一步都需要投资人的创新,而且投资人自己的公司结构和法律存续基础也需要不断创新。

举例说明,3月1日《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两天后,我上一篇文章提到的凯雷和复星共同成立的投资企业即宣告成立,拿到了号称是此类结构的第一个营业执照。对VC/PE行业人士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新的组织结构可能。自该管理办法公布以来,任何涉及到外籍合伙人或外资投资人的基金,都在研究自己的基金结构要不要改变,对未来的投资、融资和退出有何影响等。我每次跟同行见面或者跟律师开会的时几乎都要讨论这个话题。

不断创新对中国的VC/PE基金经理人来说,本来就已经很不容易,要跟远在海外的投资人(LP)说明白这些新东西也同样不简单。

记得几年前,有一次我跟当时一个潜在的基金投资人解释一个业内常见的海外上市企业的组织结构──“Cayman-Hong Kong-WOFE-JV-结构”的时候。一图胜千言,我拿出如家连锁酒店的上市文件,拿起笔开始在白板上“依葫芦画瓢”画出如家在纳斯达克的上市结构。但还没等我画完,我就注意到对面那位投资人变得越来越沉默,表情越来越困惑。他说,“我从来不投资架构这么复杂的项目”。如今,他所代表的机构还没有开始投资于中国的任何基金。

随着和新浪、如家、百度有类似投资结构,同样在纳斯达克或纽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数目接近百家,现在这样的解释工作容易了许多,只要拿出三、四个上市文件作为先例即可。

但近来人民币基金风起云涌,外国团队管理的外币基金、中国团队管理的人民币基金、中国团队管理的外币基金、中外混和团队管理的外币基金或人民币基金、外国团队管理的人民币基金层出不穷,新的解释工作也应运而生(参见专栏文章:揭秘联想投资)。

创新时遇到的挑战也屡屡出现。比如2007年有限合伙制(非法人)基金和中外合作(非法人)基金注册完成之后面临的证券开户问题,直到2009年10月创业板开市前夕,才通过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得以解决。 但是相关税务问题的处理办法也并不清晰。恐怕要等明年10月之后(创业板部分投资人的一年锁定期到期日),有人真的卖出股票,投资结算退出才能看清楚。另外,我上篇文章提到的外汇管制问题,也是创新带来的法律挑战之一,这里不再赘述。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谈到“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VC/PE等股权投资机构遇到的这些因为法律不连贯、不协调带来的挑战,能不能在政策的春风下得到尽快解决呢?投资人什么时候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创新,而不是挖空心思地创新公司架构上呢?

(本文作者杜枫就职于风险投资行业逾10年,所撰写的《钱途-就这样拿到风险投资》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合译有《CEO-要职内幕》由市场出版社出版。文中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