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智慧的课堂讲义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58:41
  第四讲中国女性文化(Ⅰ)
  
(一)对女人普遍看法不好
  对女人看法不好,似乎是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孔家老二在这方面带了一个头,率先表了态: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
  之不逊,远之则怨。总之,男人自己觉得还挺委屈,对待女人,似乎咋也不是。莎士比亚还算有点绅士风度,说:女人,你的名字叫弱者。莎士比亚可能是同情女人,可是这话总给女人一个心理暗示,让她们错以为,自己天生就是弱者,不太妙。托尔斯泰是个老滑头,说得更幽默一点儿,当然也有点北京式的损味,他说,如果让他发表对女人的真实看法,除非他一只脚已经踏入坟墓,说完后又立即跳进棺材,把盖子盖上。这老家伙,现实生活中是否惧内咱不得而知,但损女人的手腕比较高,有点象国家收容站的同志对待三无或非三无人员,打死你,你表皮则无伤。至于尼采,神经有点问题,对待女人,便有点浑不拎,直通通地说:你去女人哪里吗?别忘了带你的鞭子!分析尼采这老兄话语背后的意思,估计是这么两种:其一,尼采取高高在上之姿态,犹如孔家老二一样,看不起女人;其二,尼采是个小可怜儿,在女人面前,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就由爱生恨,变成怨男一个了,其心理,跟中国传统女人骂自己的爱人为冤家,乡下村妇骂自己老头为你这个挨千万的一个意思。其实,学者们说了这么多,都不如咱中国百姓的民间俗语说得妙:女人是猫科动物。猫科动物是什么特性,大家都知道,只有两种发展前途:一种是猫咪,顺从听话,但有爪子,也会抓人!一种是老虎,女老虎,就不是抓人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吃人了。前几年流行的那首歌曲,老和尚和小和尚下山,歌词我忘了,但那也是直接把女人比作老虎的。
  还有人曾经这样天真的假设过:如果全球的执政者都改为女人的话,那么世界大战可能不会发生。没想到当即有人反对:如果全球的执政者都改作女人的话,那么天天会发生世界大战,地球可能早玩儿完了。如果说对女人看法普遍不好乃是历史与现实生活验证了女人天性多事的话,那么中国哲学的早熟导致我们恰是反着来,事先就知道女人是麻烦,所以,老早就开始压抑女性,把女性的危险与麻烦降至最低!
  (二)女性的黄金时代
  历史上女性的黄金时代,大概只能推到母系社会了。之所以说是黄金时代,并不是说女性压迫男性,就象后来的男性压迫女性一样,而是基于男性女性基本平等而言。黑格尔分析男女两性关系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法学领域,即婚姻;二是自然领域,即性;三是美学领域,即情感。那么,如果人之初无所谓婚姻与情感,我们只把焦点定位在自然领域,那么我们会发现,男女关系基本上是平等自由的。《列子.汤问》中说: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汉书》记载了桑间濮上之现象: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汉书》还谈到了燕地民俗:燕地,宾客相过,以妇待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史记》所记载的现象,更有点类似现代美国一度流行的嬉皮士作风: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搏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坠珥,后有遗簪,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当然,《汉书》与《史记》描述这个,大都是基于猎奇或者讥刺之姿态,但是从这些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古风里,我们不难从其侧面发现,那时的男女毕竟是自由平等的。尽管基于人类现有的羞耻心与道德要求,这种自由平等不是多么文明,但是随后发生的文明则是以牺牲女性自由与价值为前提的,所以,我们不得不说,这种文明,让女人付出的代价太大。
  母权制被推翻了,女性的黄金时代就过去了。为此,恩格斯同情地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社会一但变成男人的社会,那么男女关系的三个层次-婚姻,性,情感,便同时成为男人主宰的领地,女人身处其中,其真实身份便沦落为奴隶,工具和乞者了。
  直到如今,我们读起古籍中的男女自由恋爱场面,还感觉唇词留香。比如《诗经》里的一些句子: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再比如:静女其殊,俟我于城隅。每一个爱情场面,都是优美奔放,健康自然,我猜张谋子拍红高梁的那个野合场面,就是跟《诗经》学的,或者说,是莫言跟《诗经》学的,两个人复活古风,但后生小子还以为跟西方学的,有点冤哪。
  第四讲中国女性文化(Ⅱ)
  (三)女性角色之定位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性,就是把各种类型的社会文化、社会行为和宇宙秩序牵强附会到一起,宇宙秩序人际化,人际关系宇宙化,谓之天经地义。女性学者谭正壁认为:中国古来一切思想的源泉,完全出在一本《易经》上,关于两性的关系,《易经》是这样说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辟户谓之乾,阖户谓之坤;乾,健也,坤,顺也;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一句话,男女关系天地化,天罩着地,给大地地以阳光和雨露,地当然不能反天了。导致男女关系的主轴便是:男性是施恩者,女性是受恩者。前者是恩人,后者只能报恩不已了。后来社会意识又把这一中心思想扩大化,那么男性女性角色便定位了,大致对应关系如下:
  男女
  父母
  乾坤
  天地
  日月
  阳阴
  外内
  动静
  攻守
  刚柔
  强弱
  在这么一副男女关系对应图中,中国传统女性的标准形象跃然纸上。女性天生就应柔弱,女人的价值就体现在围绕着大太阳和小太阳旋转,女性的社会角色,就是贤妻良母。当然了,如果小女人给人当第三者了,那么她连月亮都不是,只能是星星了,被人总称为小星。
  学者易中天认为: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间的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无疑是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周恩来同志1942年在《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中也指出: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便先陷入男性社会的立场。周恩来同志说得对,但是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周与邓的夫妻关系,或者说,邓在家庭里的所作所为,恰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尽管没有人在她身上用这个旧的词语,但是,中国打天下的英雄们,身边何尝不是一个又一个的贤内助呢?中国的女英雄也不少,可是中国的女英雄哪个能升到主席的位子上去?就一个宋国母,好象还是走的丈夫的后门,而且,更多的是一个摆设。至于江青,先不说她人怎么样,单说延安时代,高层男人们开会,合谋不给她一个夫人身份的闹剧,就足以让后人耻笑不已了。一个政府,其元首身边的一个小女人足以对整个国家的正常运作构成威胁,那么我们是应该歧视这个女人,还是应该警惕政府体制之不足?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让江青给华盛顿或者给克林顿当生活秘书去,能耐再大,顶多又一版本的莱温斯基的故事,又能怎么着?文革过去后,某些史者还想把国人的思维引导到指责江妲己的层面,脸皮真够厚的,我们笑得满地找牙也没人赔我们!
  社会层面上,男性在成全贤妻良母方面,可谓是推波助澜,功不可没。人前人后,称呼自己的女人为:戝内,内人等。乡间更是叫得绝,直呼女人为:屋里的,床上的,炕上的。
  这里罗嗦这么多,是想说明,由于给女人定位不正,导致女性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尴尬处境。标准化吧,是牺牲品;非标准化,又不是好人,咋也不是。比如那顾大嫂,发起怒来,提井栏砸老公的头,打祝家庄,小娘们更是一刀一个人头,咋看咋象个二百五;还有孙二娘,丈夫不敢杀的客人,她敢,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上。二百五就二百五吧,可是你看作者如何妖魔化丑化这些女人:前者是胖面腰肥;后者是棒槌般的手脚,辘轴般的腰。虽说是文学形象,但男性作者的笔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社会中女性若如此形象,更是永垂史册了。比如宋代龙丘居士陈慥的婆娘,在苏东坡的戏谑下,是这样一个形象:龙丘居士也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苏东坡本是戏说龙丘居士之可怜,可是现在人的记忆中,早没有陈老兄的记忆了,只记住一个河东狮吼。
  所以,我挺同情杨玉环同志,苏妲己同志,褒姒同志,还有那个江青同志。如果长得差点,顶多误一个男人,一不小心,嫁个皇帝,就成千金也不笑的误国妖后了。
  (四)传统女孩子的素质教育
  女孩子的地位底,不是出生才开始的待遇,而是自打娘胎里就注定了的。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不嘉,有女的字样,前者的意思是太好了,是个儿子,后者的意思是大事不好,是个女婴!
  其次,中国传统社会,男曰儿,女曰婴,我们现在所谓的弃婴,其实其文本初意乃是专指抛弃女孩儿。学者们推论,杀婴弃婴至少在春秋战国时就已出现,韩非子曾提及当时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如果站这个角度看,我们现在社会的重男轻女(据我所知,局部乡下已经出现男女比例不协调的问题了,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似乎不应该是计划生育引起的后果,而只能是中国人的传统意识。当然了,农民没有退休金,老来衣食无保障,以及计划生育等可能加助了这种传统意识的重兴。另外,从字源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婴字的构成是两贝加一女,一般人认为,两贝是女子珠上的项链串珠,但我觉得,它更可能跟中国女孩子俗称赔钱货的说法有某种关联,当然,这需要去考证。不过,这些小玩艺儿不搞也罢。
  其三,周代,中国就有了所谓的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诗经.小雅.斯干》中说: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之衣裼,载弄之瓦;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赏,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韨(通用字,原字打不出来)斯皇,家室君王。这话翻译过来就甚没意思了。总之,生个女孩,就把你扔地上,随便用一个布片包上,那叫弄瓦之喜;如果生个男孩,那就了不得了,让他穿漂亮的衣服,放到床上,小家伙哭声响亮插云宵,一看就是穿官家礼服的大人才,咋看咋象家里的小皇帝。所以,生男孩,叫弄璋之喜。
  女孩子一出生,就给你以瓦片的待遇。但既是瓦片,也不能由着你破瓦破摔,你得接受诸多素质教育。这项素质教育简称闺媛礼。
  闺,意指女子居室的房门。传统文本所谓的闺女,乃是指门里面的女人。这个门,还不是家庭的大门,而是女孩子自己卧室的房门,我把它称作二门。因为俗语里比喻女孩子安静本分,常用语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谓的媛,其本义是美女,美好。闺媛二字合于一处,单从文本上就反映了传统女性美的标准。
  中国的闺媛礼始于周代,主要是对女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素质教材,其目的就是培养女孩子能成为合格的女人。《礼记.内则》记载了周代的妇德标准,为闺媛礼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了秦代,女子的贞节问题备受重视,人民领袖秦始皇同志于日理万机中抽出时间,多次刻石提及此事,如在泰山刻石上说: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静。在各界领袖的关心下,到了汉代,闺媛礼终于完善。前汉,后汉,各出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子教育专家。前汉出个刘向,作《烈女传》;后者班昭,作《女诫》。特别是后者,应该算是中国最早的妇联主席了。汉代之后,对女人的素质教育不断加强,巩固,各种家范家规类的素质教材不断出版,后人整理为《女儿经》《女论语》之类,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堪称女式百科全书了,下面分类简介一下。
  第一,男女授受不亲的男女有别之礼。
  男女之别,并不是一出生给你个瓦片与美玉就完事了那么简单,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瓦片与美玉必需做到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时时讲,分分讲,秒秒讲的高度。《礼记.曲礼》中规定如下: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叔嫂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男女不能杂坐一处,不共用衣服架子,不共用梳洗用具,不亲手递交东西,小叔子与嫂嫂不能互相问候,不得让庶母给自己洗下衣(中国古代上衣下裳,分得很清的,不象咱们现在,一律衣裳了,上下不分,不成体统的),外面的事不得传入闺女内室,内室的言谈也不要说出去。女子定婚,脖子上要带个此货已定的彩带标志。没有大事,比如地震杀人啦什么的,不要进入女孩子的房门。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不能与兄弟同席坐,同盘子吃饭,火锅更是不能吃了,呵呵。
  宋代以后,男女授受不亲规定更严格。《司马氏书仪》规定: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事。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内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看看这规定,就明白古代男人之不易了,一门心思要把老虎们关到内笼里去,比动物园的园长还要费心。当然,同学们私下里可能有疑问,这能执行下去吗?单说司马光他家吧,如何不共浴堂不共厕的?我猜他家可能是有男女厕所与男女澡堂的,好歹他是当官的,家当厚实点,可对于老百姓,可能就惨了。我觉得,这么一种高标准,也只是希望罢了,犹如咱们现在的三讲三只表希望官员们都变作青官一样,当真就不好玩了。当然了,司马光可能是以身作贼的,比如他砸缸救小朋友的壮举,我就一直怀疑,为什么他不用手从缸口往上拉,而是费力吧叽的用石头砸呢?怀疑的结果,我猜可能那缸里的小朋友是个女孩子,而司马光本人,可能接受革命教育早了点,有点类似放牛的王二小!这里开个玩笑啊。
  男女之别,我们的祖先在搞建筑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古代家庭营造房屋时,一般分这内室外室两部分,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我觉得,美国人聪明,认为总统是靠不住的,可我们中国人更聪明,认为女人是靠不住的,男女更是不能碰面的,一碰面可能就坏事的,阿Q同志就是这么认定的:呸,凡男人与女人在一起,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所以,男子盯女人五秒钟就算非礼,而女人,干脆不能看男人。象潘金莲,武二一进门,这厢就高喊叔叔回来了,真是不要脸哪。不过,中国传统社会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长嫂如母(比如包老黑和其嫂嫂)。那潘金莲勾搭武二,更是不成体统了。早先的时候,我老是纳闷:《西厢记》何以在明清被视作黄书?后来一学习这些闺媛礼的素质教材,才明白,那西厢可是黄大了。至于黛玉偷看黄书,堪称早期女革命家了,宝钗偷看黄书却装着没看过,相当于敌后武工队了!
  第二,惟务贞洁之贞操礼
  贞操,是中国传统社会衡量一个闺中女子品行的最基本也最关键的标准。对少女的贞洁的重视,正如对于集权的重视,也是始于始皇同志的秦帝国。在此之前,男女尚有部分恋爱自由,参看《诗经》。始皇同志关心女人贞洁问题,汉代更是关心,贞节女人,会象现在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一样,戴红花,上国家光荣榜,谓之表贞女。西汉刘向苦心,编《烈女传》,闺女贞洁遂成当时时代的主旋律。范晔在《后汉书》里首创烈女传体例,从此,历朝历代史书都跟着来,这旋律,一下子旋了两千年。
  当然,反叛式的白卷英雄也有,但却犹如孔先生盘子里的茴香豆,多乎哉?不多也。这其中,卓文君同志表现得不错,跟司马相如私奔了,成千古美谈。晋朝的的贾午也不错,把皇帝老儿晋武帝赐给她老爹的香袋送给了自己的相好韩寿,遂成偷香之美谈。而且,魏晋时的中国女人,似乎掀起了一场世界上最早的女权运动,魏晋名士们带头冲击礼教,女人在后头也摇起了小旗,贞洁观受到了冲击,女人在社交方面也很活跃,但是由于只限于贵族女人名士之妻,犹如教材上评价那辛亥革命:脱离人民群众,最后导致失败!
  魏晋女人的活跃,掩盖不住主旋律之背景音乐-西晋裴頠作《女史箴》,曰:膏不厌鲜,女不厌清,玉不厌洁,兰不厌馨。一句话,女人就是男人桌上的一道小菜,图的就是新鲜和清洁!
  隋唐时期,皇室宫廷生活奢侈糜烂,宫妓流行。上层社会的风流韵事,犹如毛泽东时代下层百姓的学雷锋做好事,那是层出不穷哪。唐高宗敢娶爹的妃子,唐玄宗就敢抢儿媳妇。如果说,长孙皇后作《女则》还算以身作则的话,那面首众多的武则天同志发布《内训》号召别人都守节就堪称以身作贼了。唐代最重要的一本关于闺媛礼的著作是宋若华的《女论语》,号召大家能依了其书死学死用,就会成贤妇,独美千古。
  宋代,理学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女子守贞,寡妇守节,严打形势越来越紧张。程颐先吓唬女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回头又吓唬男人: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这下就坏菜了,面临着男人们集体约好都不娶你的危险,女人们谁敢不老实?不老实也得装老实,如那宝钗似的。
  第三,女性之美仪
  传统女性之美,可用柔、顺、轻、怯四字概括。王夫人之相中宝钗,估计就是根据这个标准要求的。黛玉除轻字符合标准外,其它三个方面都难以及格。现代的女孩子,见了老鼠就夸张的叫唤,不害怕也要叫唤,假装胆小,实在是心底里想向传统美女的标准靠近,而中国男孩子,平日表现不了自己的威风,一般在老鼠面前是很风光的。有些小家子气的男生,干脆用毛毛虫代替老鼠来唬女孩,侧面却是要证明自己的雄风的。
  传统中国女人以胆小为美,跟中国第一任妇联主席的班昭倡导有关。她在《女诫》中说:阴以柔为用,女以弱为美、生女如鼠,犹恐如虎。
  唐代的《女论语》更是不厌其烦地告诫女孩子: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到了宋代,审美情趣更加趋向病态。南唐后主李煜同志给自己的舞女窅娘做莲花座,窅娘同志以帛缠足,在莲花座上起舞,屈上作新月状,端的漂亮极了。引得女孩子纷纷效仿,到了明代,缠足遂由时尚上升为道德规矩,女子人人缠足,不缠就嫁不出去,当然也有穷家女儿破瓦破摔坚决不缠的,可能是为了干活劳作之方便。至于元璋同志的元配夫人马皇后,更是由于没有缠足而被时人戏称作马大脚。大脚就大脚吧,反正人家一不小心嫁给了一位开国皇帝,可无聊之人不甘心,非得讽刺一下这大脚,灯谜上画个马,马上一女人,大脚,怀里抱个西瓜,以影射淮西马氏大脚为乐,元璋同志也不傻,一看就雷霆震怒。文人们敢如此漫画皇后同志,估计不是吃了豹子胆,而是背后那根以德治国的小棍子撑的。
  有人说,中国与美国的生活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生活。只不过达到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美国为了生活,不断的改造思想,而中国为了思想,却是不断的改造生活。要我说,一句话可概括,人家削履适足,我们是削足适履。缠足即是一例。总之,中国女人除了精神的不幸外,从此有了肉体的痛楚,女人,正犹如她的三寸金莲,都成了男性把玩和欣赏的艺术玩具。当然,缠足不光光是为了女性美,《女儿经》里说:为甚事,缠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明白了吧,还是怕女孩子都学卓文君,见个男人就跟人私奔呢。
  第四,无才是德的妇德礼
  女子无才便是德,是明末后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谚语,它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妇女道德的期望和要求,是对妇女才华与能力的否定,这句话,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德的高度概括。班昭在《女诫》中说: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班圣人这么一倡导,导致女孩子才华被人视作不幸,仅举一例。唐朝女道士李冶五六岁时,作《咏蔷薇》一诗,内有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之句,其父一看,却不象现在的父亲一样,大呼孩子神童,同时牵着孩子上有关部门要求测量智商,以期证明自己一不小心生了个神童,恰恰相反,其父大恚,曰:此女狡黠非常,恐为失行妇人。而李冶也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大后成女道士。唐时的女道士,好多都是半文半娼式的,比如众所周知的鱼玄机。
  女孩子不需要聪明,更不需要才华,笨笨的反而好。聪明至少要装傻,不笨也得装笨,比如花袭人与宝钗。可惜的是,有些女孩子,本来傻得可以,却要装聪明,本来笨得要命,却要装作不笨,比如晴雯与黛玉。如此,她的们命运就很不一样了。
  女子嫁人之前要守的妇德比较简单。一是孝亲,二是持家。所谓的孝亲,《女论语》交待:女子在堂,敬重爹娘。每每早起,先问安康。寒则烘火,热则扇凉。饥则进食,渴则进汤。所谓的持家,《礼记.内则》教导:女子10岁学纺织,操持家务等。司马光在其《居家杂仪》中把这项工作往前提了一下,要求女子:六岁时习女红之小者,十岁后习女红之大者。所谓的女红,主要指各种家务活,后世主指刺绣等巧线活。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人物,还时不时的操心小女人之女红,同志日理万机,也不容易啊。
  第四讲中国女性文化(Ⅲ)
  (五)为人妻之后要守的妇礼
  第一,三从四德之礼。《礼记》首先确立了妇女三从的理论基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孔子家语》交待:女子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如此,就确立了女人的从属地位。班昭则犹如现在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对四德作了具体的发挥与解释:其一,妇德-,不需要才能出众,幽娴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其二,妇言-不必利言善辩。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其三,妇容-不必颜色美丽,洗净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其四,妇功-不必功巧过人,专心纺织,不好嬉笑,洁齐酒食,而奉宾客。
  第二,夫死无再嫁之礼。
  上古时代,礼制即要求女人从一而终,比如《礼记.郊特牲》规定: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但这只是道德要求,犹如政府号召我们学雷锋,我们要是愣不学,那政府也拿我们没办法。春秋时期,女人改嫁尚是自由的,比如孔子的儿媳妇,伯鱼的妻,也就是子思的娘,不但改嫁,而且走的是涉外婚姻,嫁卫国去了。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前对其妻说: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虽然二十五年的等待有点长,但是能如此许诺的,也不愧为伟丈夫了。到了秦朝,改嫁就没有恁自由了,生了儿子的寡妇不得再嫁,《史记.秦始皇本纪》里云:有子改嫁,倍死不贞。汉代老儒董仲舒《春法决狱》中言:夫死无男有改嫁之道也。老董如果还算有点人味的话,那班昭同志就没了,曰:夫有再娶之义,妇无再嫁之礼。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行违神只,天则罚之。礼义有衍,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主同也。看看小圣人这话,说得多精彩。女人事夫,犹如忠臣事主。无独有偶,何清涟女士在其文章《中国妇女地位变化的社会环境分析》中提到80年代北大外语系一个女生的豪言壮语:为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她的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女总统!读到这个细节,我以为班圣人她复活了呢。
  不过,中国的道德似乎向来只对傻瓜有效,据《中华新报》载,1918年,北京尚有一姓唐的妇人在丈夫死后九十八天内,先后投水、绝食、服毒九次寻死殉夫,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获得成功。如果说这事儿是爱情闹的,那还会成为千古美谈,问题是,女人把这当作自己的最高道德境界了。另外,我怀疑,道德更多的是上对下扯的幌子,上层的同志们可能根本不当回事儿,比如,汉武帝的祖母嫁过三回,蔡文姬同志也是三回,至于汉代名想陈平,则是自己妻子的第六个男人了。再比如,东汉光武帝的姐姐刚做了寡妇,就看中了朝中大臣宋弘,央求弟弟刘秀给自己拉拉,没想到宋弘象头倔牛,拉不过来,说:贫戝之交不可亡,糟糠之妻不下堂。拒绝了。皇姐带头当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百姓要是学会了,那还了得?至于唐宫室,公主改嫁的就不少,太平公主即是一例。南朝宋之山阴公主,更是跟哥哥讨价还价:你女人数千,缘何我只有一个男人?其哥一听,不好意思了,一下子给妹妹批发三十个面首。
  更没意思的是刘向,其作《列女传》,本意是在劝喻汉成帝及其后宫的淫乱,但是却被政府推行于下。犹如老蒋时代,军匪混战不已,百姓苦不堪言,他老兄却倡导新生活运动,说什么饭前便后要洗手,也不想想大家有饭吃没有。更犹如现在,上层官员贪污不止,政府却愣给百姓弄个什么公民道德建设歌叫大家齐唱,简直是不要脸到家了,中国传统的道德建设,经常给人一种老妓女给良家女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嫌疑!
  不过这工作做得还很有成效,到了宋代,由于程颐,朱熹师徒的不断努力,终于创造了天下奇迹:从朝廷到民间,都将寡妇再嫁视作奇耻大辱。到了元明两代,政府更是四处造就宣传表扬守节明星,守寡二十年以上的被树为大牌寡妇,不但上光荣榜,还给予外资企业待遇-免税,原话叫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到了清代,政府对寡妇守节的表扬再创高峰。象祥林嫂那样,不愿改嫁贺老六,成亲当天碰头求死没有成功只磕了一点皮的,就不值得表扬一回了。象元代冯姓寡妇,乳房长疮,坚决不给医生看,最终病死之类的,才够格称作女英雄。总之,宋元明清时代,天下形势,不是小好,而是大好,贞女烈妇,犹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明史》中留名的,万人之多,明星有三百人。《古今图书集成》中收录的明代烈女节妇有三万六千多人。前仆后继跟党走,死得其所,死得光荣!
  第三,七出三不出之礼。
  七出三不出之礼,是有关古代中国女人被休之问题的。主动权完全在男家手里。
  《礼记.大戴礼》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其一,所谓的不顺父母,字面上看,是不顺从父母,但是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父母看不顺眼。如焦母之对刘兰芝: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已久怀忿,汝岂得自由!最终结果,焦仲卿扭不过老娘的。因为《礼记》里有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这话翻译过来,很简单:男人喜欢妻,但是老娘不喜欢,休掉;男人不喜欢妻,但是老娘喜欢,男人就跑不掉,得终身行夫妇之伦。这例子就太多了。《后汉书》载:东汉时,姜诗的母亲喜饮江水,姜诗妻需到江边打水,来回十来里的路,有一回遭遇大风,误了姜母喝水,姜母告诉儿子,姜诗大怒,休妻。鲍永妻着急,在婆婆面前骂一条狗,鲍永觉得妻不象话,休妻。我怀疑鲍永妻同着婆婆的面,骂老狗之类的,被人听来,有影射之嫌,也就是说,国家搞文字狱,那家里也没闲着,跟着搞呢。至于近代,也有不少名人可作例子。比如老蒋不喜欢毛福梅,但老娘喜欢,所以美龄同志第五者插足,也只能插走第三者姚怡诚,第四者陈洁茹,福美同志作为第二者,那是谅谁也插不走的。同样的例子还有鲁迅同志之妻,朱安女士。总之,古代社会,聪明的媳妇首先跟婆婆搞好关系,才能风雨不动安如山,唐婉没做到,珍妃也没做到。
  其二,无子,去。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中国传统女人,生子多,那是劳动模范,开国元勋,生子少,那是事业不景气。尽生女孩那样的赔钱货,更是相当于企业连年亏损的厂长,由婆婆与丈夫组成的董事会当然要撤你的职。当然,也有补救的办法:借贷丈夫。具体说来,就是主动给丈夫纳妾。
  其三,淫,去。原先我以为,所谓的淫,就是指潘金莲那样勾搭外人的妇人,当然合应上道德法庭。现在才知道,所谓的淫,不但指对外,而且也指对内。也就是说,妻子不能对丈夫有过多的房事要求,或者说,妻子在丈夫面前,也得做出圣女的样子。比如孟子就曾因为妻子在卧室内裸体走动而意欲休她,最后在老娘的教导下才罢休。这就导致传统中国女人不知道如何做女人才好,正经,还是不正经?真正经,还是假正经?不正经,还是假不正经?总之,挺有意思的,这里我想用班家两位圣女作例子。第一个叫班婕妤,第二个,就是班昭。前者是后者的姑奶奶。先说前者,成帝特别喜欢她,游于后宫,欲与她同辇,没想到小女人一本正经,辞曰:观古代图画,圣贤的皇帝,都有名臣在旁,只有三代的末主,才亲近女嬖。现在要妾同车,岂不和他们一样吗?史料中没有说成帝什么反应,只一句成帝止,但我想,丫头这么理正辞严,成帝可能很扫兴的。后来,成帝迷上了赵飞燕姐妹,也就把她给忘脚后跟了。班姑娘最后卷入许皇后与赵飞燕争宠的漩涡中,差点没了小命。思及飞燕声势威赫,便退而自保,自请供养皇太后于长信宫。作诗自赋,内有神眇眇兮密靓处,君不御兮谁为荣。俯视兮丹墀,思君兮履綦;仰视兮云屋,双涕兮横流。相传班婕妤还作过一首《怨诗》:新裂齐纨素,蛟洁如霜雪,裁成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没了皇帝的宠爱,丫头也挺痛心的,只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后宫老虎数千,自己又想扮演一个不吃腥的老虎,容易吗?不过,落个圣人名号,也算值得。至于班家第二位圣人班昭,却完全是因了著有《女诫》一书,这丫头比她的姑奶奶还要绝,认为丈夫对于妻子,是恩人的关系。妻子不能跟丈夫玩笑,免得容易引起侮夫之心。我不知道她丈夫曹世叔如何的守着一位不跟丈夫开玩笑的女人过日子,我只知道,她小姑子曹丰生曾坚决反对她的观点,可惜文已不传。可见,历史就是统治者及其帮凶阉割思想的过程。
  其四,妒,去。也就是说,女人不能吃醋,而反对丈夫纳妾就是吃醋。据说,吃醋的典故来自于唐管国公任瓌。太宗以功赐二侍子,任拜谢,不敢归。太宗召其妻,赐酒,谓之曰:妇人妒忌,合当七出。若能改行无妒,则毋饮其酒,不尔,可饮之。没想到任夫人对曰:妾不能改妒,请饮其酒,遂饮之。比醉归,与其家共死诀,其实非鸩也,乃是醋。从此,妒妇与醋妇成为同义词。晋,谢太傅安,妻颇妒,欲置姬妾而不敢,兄子辈微达其意,因方便,称《关睢》《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乃顾问云:此诗是谁所撰?答曰:周公。夫人答曰:周公是男子,想为之耳,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是言。壮哉,谢安妻。真是不愧为宰相夫人,反驳得精彩极了。而谢安最终也没得讨上妾,当然,嫖妓还是可以的。
  汉魏六朝,妒妇们妒性强烈,夫们夫可奈何。刘宋时,明帝的尚书右丞相荣彦远,被醋妻打得脸上都带伤了,明帝可怜自己的臣下,问:我为治之,如何?荣:听圣旨。结果,明帝赐药杀之。大臣刘休的妻也妒,明帝亲自赐妾给刘休,并打刘休妻二十大板。问题是,皇帝不能天天管臣下的家务事,精力有限,也管不过来,只好叫虞通之写个党的基础知识读本,名曰《妒妇记》,以期给妇人们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当然,女人吃醋吃成功的也不少。除了谢安妻以外,卓文君同志,管道升同志,都成功了。文君年老时,相如动了纳妾之念,文君一听,气坏了,作《白头吟》,赌气说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相如吓得不敢再纳妾。而管道升,乃是大书法家赵孟頫的夫人。赵书法家有了纳妾之念,就作词给夫人:我为学士,你做夫人。岂不闻王学士有桃叶、桃根,苏学士有朝云暮云?我便多娶几个吴姬越女无过分,你年纪已过四旬,只管占住玉堂春!\r
  管道升一看,作词回: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管道升不愧是大政治家管仲的遗族后代,就这么三下两下的捏了几个小泥人儿,就把丈夫纳妾的念头给捏没了,功夫自是了得。只可惜,会这么捏泥人的中国女人并不多,所以,女人们只好把醋意深深的埋心底。比如风情万种的王熙凤同志,因贾琏在外头胡混,吃了那么一回醋,就受到了上级领导贾母同志的强烈批评:什么要紧的事儿,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哪里保得住呢?这都是我的不是,叫你多喝了几杯酒,又吃起醋来了。总之,醋是不能随便吃的。轻者挨批评,重者休家去。
  其五,多言,去。女人切忌多嘴。《女论语》交待:是非休习,长短休争,从来家丑,不出外传,莫学愚妇,不问根源,秽言污语,触突尊贤。司马光更是吓唬大家:长舌厉阶,画地成狱;妒悍相残,身攒百镞。
  其六,有恶疾,去。到底什么是恶疾,现在也没有个说法。我估计可能是麻风病或者羊羔疯之类的病吧。
  其七,盗窃,去。女人被训得天性胆小,又是小脚,又是不出门的,这盗窃功夫,估计也没几个人会,也找不出例子来,大家知道就行了。
  至于三不去,也就是女人在三种情况下不得被休,算是对女人的一种额外保护吧,具体如下。《大戴礼》曰: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
  这就是所谓的七出三不出,作为一种道德礼教,它形成于汉代,唐代时,变作了法律。《唐律疏义》《元典章》《清律》都把它纳入了法律条款中。
  第五,婆媳之礼。
  在中国的传统家庭中,婆媳关系大概是最难处的一种关系。俗语说:丑媳妇最怕见公婆。说得也是。按我的评价,感觉新媳妇一过门,公婆就先给她一个下马威的。《仪礼.士昏礼》载:婚礼第二天早上,拜见公婆,媳妇要给公公婆婆端饭,公公婆婆象征性的吃一下,媳妇儿要端过来他们的剩饭,也象征性的吃一下,这一象征不要紧,象征着媳妇儿一进门就是个吃剩饭的地位和待遇。至于其它礼节,更是详之又详:公婆走动,要跟着,公婆洗脸,要端水,公婆吃饭,要奉坐席,问清公公婆婆脚往哪个方向伸。公婆叫,则轻声嗳。公婆面前行走,要庄重,俯身拱首而行,不打吠嗝,不打喷嚏,不哈欠,不伸懒腰。站时不得偏倾一足,身体斜靠,不能流口水,不能淌鼻涕,公婆不让回自己的房间,不得私自回,有事,请示公婆......
  《女诫》更是规定: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一句话,婆婆就是核心,婆婆不是也是,是更是是,不得与婆婆辩论,要二话不说地旋转在以婆婆为核心,以丈夫为半径的圈圈之内。
  (六)最后的综述
  如果说中国男性遭受忠孝义三根锁琏的话,那中国传统女性还要多遭受一重,那就是来自夫权的压迫。也许是大家急于解放自己了,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现象并不容乐观。
  第一:解放后女性解放之变种。典型的代表就是文化大革命中,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红卫兵,形象实在是不雅。如果说女红卫兵是政治变形的产物,那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假小子则同样让人感叹。美籍作家赵浩生曾在《中国青年报》上哀叹:中国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女人了!女性解放,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更不是马列式的革命斗争,怕就怕,中国传统女性美的精华没有继承,西方现代女性的糟粕却学来了。中国前一阵子流行宝贝,上海宝贝带个头,北京宝贝,成都宝贝蜂拥而上,特别是北京宝贝,分明还是个孩子,却...这事儿不说也罢。
  第二,传统的回归。与假小子横行的现象相反的是,某些方面也出现了对于传统女性的呼唤,以及局部的回归。影视与政府主流舆论掀起了一股一股的军嫂热,凯丽扮演的刘慧芳之形象传入千家万户。何清涟的文章更是举例说明88级北大历史系的一些女生一进校门,就开始考虑把自己培养成家庭主妇。北大的女生部部长干脆宣布:女生部的宗旨就是要把北大的女生培养成未来的贤妻良母。也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下,北大外语系的那位女生才说出了给自己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其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女总统!的豪言壮语。我不知道现在这位女生是不是正在给自己的丈夫袜子,但是我认为,女总统也可以给自己的丈夫补袜子啊,新西兰的女总统可以这样表白:给自己丈夫补袜子的女总统,其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妻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国人总易走极端?宝贝不好,那刘慧芳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第三.当代中国女性之地位
  据研究者发现,当代中国女性之地位,并没有随着经济改革而上升,相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劣化趋势。根据七项指标测量,在世界160个国家中,我国妇女地位排名第132位。这七项指标是:
  1、妇女就业率
  2、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3、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
  4、男女青年就业比例
  5、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
  6、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7、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
  七项指标,只有第一项领先,占世界第一,其它六项均不理想。依我看,第二条第五条可能最差,以后依然如此。
  如此环境中,中国女性怎么办?也许可以套用那句老话:娜拉出走后怎么办?
  最后给大家出一个作业题:为什么反人性的东西,比如缠足,比如一夫多妻,能够在中国这样一个所谓的文明古国里长久通行?题目自定,字数不限。
  第五讲中国贪官文化(Ⅰ)
  写下标题,同学们可能就有疑问了:贪污是文化吗?我说,可能吧,因为在中国,贪污早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了,再不客气点儿,我们甚至可以推断说,贪污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一、寻找贪字早期的仙迹
  其一、徇财曰贪,玷官曰墨。见于宋代《册府元龟》卷307《外戚部.贪黩序》。
  其二、贪以败官为墨,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
  其三、贪夫徇财,烈士徇名,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其四、贪人败类。见于《诗经.大雅.桑柔》。
  从这些最早的有关贪的定义里,可以看出,贪官是以谋求财产为标志的,谓之循财。玷官是有污点的官,我觉得叫脏官最合适不过了,至于墨,其原意是指贪污不廉洁,可叫作赃官。这里我们就可以下定义了,贪官,是以追求财产为目的的官员,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质是肮脏的。问题是这么一种肮脏东西自古就有,延续到今天,居然层出不穷,越涌越多,导致我们不得不把它列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进行研究了。
  二、贪官始于何时?
  其一、始于汉时。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3《除贪》。
  其二、西周时已有贪污受贿的记载。见刘泽华,王兰仲《论古代中国社会中的贪污》,载《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
  其三、认为自殷商以降,跟着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国家的成立,贪污遂成为统治阶级的职业。见翦伯赞《贪污列传序》,载《新华日报》1945年9月2日版。
  其四、贪官大约在原始社会晚期尧舜时期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见周怀宇《贪官传》序。
  有关贪官起源时间,就这么四种说法.也许我这么一种排列方法很让人泄气:华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贪污历史也就有多悠久,华夏五千年文明史,伴随着五千年的贪污史!
  三.传统贪污之手法
  贪污不外是贪钱,贪权,贪色这三样,现在的贪官不成器,在这方面也没有创新能力,时至今日,仍是钱,权,色三字。至于贪污手法,古今似乎也没什么大变化。这里,拣关键的说几种。
  其一、买官卖官
  现代国人比较实在,买官卖官就叫买官卖官,一点也不含糊,可古代比较文雅,不这么叫,客气地叫作赀选,赀,指财货,纳赀,指向封建政府交纳金钱或财物,拜官授爵。故赀选又叫卖官鬻爵。而国家政府,就是个大卖主。
  秦时,纳粟授爵。西汉文帝时,为了培养民众对于抵抗匈奴的爱国情操,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又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更奇怪的是,这种卖官制始建的初衷竟是为了反贪:西汉初,中下级官吏俸禄不高,恐家贫者为吏,必贪,故也。按当时的行情,交钱十算(十万钱)乃得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为官,遂造成贾人有钱不得为吏,廉士无赀又不得为官的局面。景帝时,鉴于廉士寡欲易足,赀算四得为官,也就是说,皇家卖官打了折扣-四折,算是优待廉士们。《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里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中国史料向来不屑于数字的精确,所以,一代名人司马相如到底用多少钱换来一郎之职,景帝给他打了几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至于汉代有名的清官张释之,居然也是以赀为骑郎,后升至廷尉,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卖官去当清官,可见古人为人民服务之觉悟甚高。
  武帝后期,自由民主之风甚炽,大开卖官之范围。东汉中后期,卖官几成国家财政主要收入。汉灵帝一代明君,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童叟无欺,在京城皇宫宫门外,公开贴榜,标价出售。《文献通考.选举八》载:崔烈出钱五百万买了个司徒,灵帝后悔打折太低了,说,我真有点后悔,太便宜了。《资治通鉴.卷58》载: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清官,灵帝因以有清名而减价,让他出三百万钱升官。吴思给司马直算了一笔帐:太守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俸禄每年两千石,时价二千万,皇帝让司马直出钱三百万,便宜透了,打折不足二成。问题是,300万的钱相当于太守19年的工资总和,不打折,则相当于太守128年的工资总和。最后的结果是:司马直二折的钱也拿不出来,请辞,上不准,司马直自杀!
  到了清朝,赀选改称捐纳。雍正时期担任过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的李卫,就是康熙年间捐纳出身的。详情参见《清史稿.李卫传》。乾隆时,每年卖官收入300万两白银,子比父强,嘉庆时则达到400万两。
  其二、买法卖狱
  在中国办案,靠的似乎不是律师的专业本事,而是非专业之外的交情,比如他给你办案,向你吹的,不是他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辩才,而是他跟法官的交情。而这交情,一靠熟,二靠钱,我把它总结为买法卖狱。如果不信,请看方苞的《狱中杂记》。清朝文学家方苞蹲过中央级的监狱,遂成《狱中杂记》之名篇。篇中说:犯人临刑前,有人会找你谈心。如果是凌迟处死,刽子手可以先刺你的心,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腿儿。如果是绞刑,可以一上架就断气,也可以绞上它个两三回。总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意思够了,就给你来个痛快的死刑,意思不够,叫你生不如死,死又不得好死。看了方苞的文章,你就会明白,电影武打里的死刑犯临刑前跟刽子手说的那一句哥们儿,来点痛快的,竟然全是虚的。如果没有银子打点,你临死找痛快,没门儿。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李大钊就是被缢了三次才死成的。维新人士谭嗣同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走上了刑场,他却不知,他的家人为了他能全尸,费了多大的周折。谭受的是斩刑,斩刑也有诸多讲究,一刀下去,头滚老远,痛快是痛快了,可家人不愿看见人首分离的惨象。如果一刀下去砍不死,需要再补一刀两刀的,更不是个意思了。最高级的斩法是,一刀下去,头断皮连,人即咽气。后人再出钱找人,用专业手法把死者的头与脖子缝到一块才好下葬。问题是,要想得到如此斩法,需重重的下贿钱,否则刽子手不干!
  一个社会,若出现上述两种贪污现象,整座大厦就完了。大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种贪污小伎俩层出不穷,更关键的是,似乎也用不着什么伎俩,只要当个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试举一例,淮军统领卫汝贵,临上朝鲜作战前,领饷22万,老小子一点也不含糊,先往家里送了8万。放我,顶多拿2万,一下子拆走三分之一强,老小子久在官场,贼胆当然比咱大多了。
  第五讲中国贪官文化(Ⅱ)
  四、古代中国是如何反贪的
  其一、尧舜时期,中国即开始反贪了。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得澄清三个侧面:其一,那时候是否有官员?其二,是否有反贪条例?其三,是否有贪官落马的事实?当然,如果能找到尧舜时期就有反贪局的史例就更好了。
  众所周知,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其时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产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尚书.尧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记载,含义就是处理百官事务,同时还记载制订了五刑。尧用舜作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尚书.尧典》记载说:鞭作官刑。孙星衍解释其含义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其实不用解释大家也能猜个***不离十,不外是打屁股罢了,估计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有一个反贪故事: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无。聚敛积安,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缙云氏不才子太不象话了,贪侈过分,既不三讲,也不够三代表,就被流放到边远地方打鬼去了。
  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这话翻译过来就有意思多了,说伯封贪得象猪。不过,时至今日,拿贪官比作猪,实是对人家猪类的一种侮辱,对不起了,猪们!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有惩贪条例。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向处罚贪官羊舌鲋时,援用的就是夏刑,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最后叔向是这样给羊舌鲋定罪的:贪以败官为墨,羊舌鲋被论墨罪,杀,弃尸于市。
  其二、殷商时不任用贪官。商朝初建,继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订《官刑》。《尚书.伊训》载:制官刑,儆于有位...敢有殉于货色,桓于游败,...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这话翻译过来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咱们现在的政府反贪一个腔调,连哄带吓:贪财,贪色,贪出国游玩,身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盘庚是最注重反贪的一位人民领袖,《尚书.盘庚》载盘庚一段话: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作丕刑于朕孙。朕不肩好货,敢恭先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盘庚的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干部,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张告诉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听党的话,不要贪恋身外之物,要努力为人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精神,紧紧团结在以我为核心的皇中央周围,以德治国,与时俱进。
  其三、西周出现惩贪法。周穆王时期,吕候制《吕刑》,内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五疵里就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唯货是贪,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其四、春秋时贪污泛滥。上梁不正下梁歪。周王任用贪官,各诸候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小官小吏竞相效尤,贪风甚炽。《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约相当于现在的民谣,一句话,政府反贪不力,民谣即兴,古今一理。
  其五、封建社会反贪。
  汉代开始惩治官吏的经济职务犯罪,有两条刑律:主守盗,受赇。前者,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资人;后者,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汤的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规定就严多了,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汉元帝时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但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尚没有出现如今易地为官的变通之法。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代重视反贪,赵翼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王安石也说: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行政上,宋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也没发现有什么效果。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明代,由于朱元璋同志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革之袋,使之触目惊心。元璋同志还经常在地方官上任之间,与之谈心,告诉他们如何对待低工资,如何反贪拒腐防变,可谓是语重心长和譪慈祥。为反贪,元璋同志甚至不惜始创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残联同志-太监们也参与了反贪,太监是皇上最后的武器,太监不好色,没有老婆,没有儿女,一人吃饱全家不饥。但效果还是不甚理想,元璋同志就有点不耐烦: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元璋同志忘了,老子云: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元璋同志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终于发出了如下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参见《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拔重用的人,当官久了,都成奸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们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同志颁行《醒贪简要录》,这东西虽然无缘得见,但估计跟我们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员们携妻观看的《生死抉择》《大雪无痕》相类似,也就是给正在贪污的同志们提个醒,没别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对反贪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养廉银制是年羹尧提出的,但年同志是个大大的贪官,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们一直嚷嚷着给公务员加薪,估计内里也有个养廉的意思,当然,给公务员重发养廉银的呼声私下里也有。只是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性的欲望是无限制的。
  于是乎,古代反贪,出现了以下几种怪现象:第一,越反越贪。据有关人士查史料,有关贪污之记载,远古至先秦,78起。秦汉至唐末五代,460起。宋代包黑子云:赎货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贪吏十九。明代,《明史》载:贪官污吏遍布内外。清初,林起龙奏称:今贪官污吏遍天下。当今,老百姓编的名谣也挺好玩的:把当官的挨个儿枪崩,肯定有冤枉的;隔一个枪崩一个,肯定有漏网的。第二,越贪越狂。东汉汉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刘悝向宦官王甫行贿五千万钱。敢接皇帝弟弟的贿赂钱,够狂;明代隆庆皇帝登基前三年,达不到皇上的例有赐给,不得不向权贵严世蕃馈赠银子1500两。敢接皇子的贿赂钱,更狂了;清代年羹尧事败抄家时,抄出现银百十万两。有人计算,当时省级大员年俸150两银子,年家的现银就相当于7333个省级大员的年俸收入,也够狂的。至于和珅,财产多到没法计算的地步,大家只约摸知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至于嘉庆吃撑着了没,大家也不得而知,后来梁启超给统计出一个数字:和珅家产八亿两,相当于清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和大人简直是狂贪无边了。第三,贪中反贪。现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败的方式反贪,其实贪中反贪古已有之,我们再警惕也没用。仅举一例:山东巡抚陈祖辉,贪。乾隆令浙江巡抚王亶望前去反贪。王反着反着,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财产,并猎获王家绝色少妾吴卿怜居为己有,改用一句歌词,可谓是贪污着你的贪污,腐败着你的腐败。
  下面我们分析一个问题,封建统治者反贪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皇家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否则项籍与刘邦不会在看到始皇的仪仗后,一个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个悄悄的立志大丈夫生当如此也。总之,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领袖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话太正确了。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仆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其二、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候。
  这话也太正确了。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两下里联合统治,剥削人民。遗憾的是,大盗小偷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赃不均的情况,比如《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五年,既杀项羽,定天下,论功行封。群臣争功,岁余功不决。看看,打完天下后,兄弟们光争功就争了一年多。当然了,以后的和平日子里,分赃争斗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为贪污与反贪。总之,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较好,王朝末世最糟。
  其三、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西哲云: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朱元璋有此体会,康熙更是黑天白夜的为此发愁。打一个比方,肉是臭的,却不想让它生虫,成吗?
  其四、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醉生梦死疯狂消费之外,似乎无其它用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分析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内在因果关系:清教徒不反对合理的获取财富,只反对非理性的使用财产-当消费的限制与获利活动的自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产生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资本的积累。很不幸,中国的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其五、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以德治国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马克斯.韦伯认为:历史上每个统治集团都希望使自己的统治具有合法性,他们追求合法性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强制手段,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的调整与灌输。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兼用两种手腕,先用武力夺取政权,或者说夺取政权的时候,就搞出诸多篝火狐鸣鱼腹丹书之类的君权神授来,至不济,也要搞个出生时天降流星,祥云绕梁的把戏。象刘邦那样的无赖,居然也是刘大妈在野地里神龙附体搞出来的。这把戏多了,傻瓜都不信了,何况读书读到死的官僚集团?皇家是什么东西,官僚们心知肚明,所以,当皇家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时,我不知道,官僚们是如何在肚里冷笑不已的,我只知道,大家伙谁也不傻,导致上层统治者的道德呼唤,撞到了历史的厚墙之上,我们只听到了空洞的回声!
  其六、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就寝食难安了。仅举一例,《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高祖刘邦在前线灭黥布的时候,后方仅靠萧何一人。萧何把后方的政治军事做得非常好,刘邦这无赖反而不放心了,数使使问相国何为。萧何因为刘邦在外统军,就全力安抚百姓,甚至把自己的全部家产捐出佐军。一门客对萧何说:坏了,老大要怀疑你了。你身为相国,功第一,还一直这么做好事,得民心,皇上能放心你吗?这幕僚建议萧何做些问舍求田自贱其名的事儿。司马迁惜字如金,只说相国从其计,上乃大说,但我们不难想象,肯定有人给刘邦告密,说萧何侵占民田,霸占民房,刘邦这小无赖一听,估计俩小眼儿马上笑成了一条缝儿:好啊,萧何原来只是个贪官,并无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生当如此之类的意思。嘿嘿。放到现在,我们一些单位在搞张榜捐款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微妙。比如现在流行的摊派性质的捐款,书记捐五百,科长就只敢捐三百二百的,捐多了,什么意思嘛,想当书记还是咋的?所以,偶而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看看,哥们儿胸无大志,只图个吃喝,绝无二心,领导你就放心吧!一句话,有时候你不贪污还不行,愣要当什么清官好官,领导往哪里摆?
  第五讲中国贪官文化(Ⅲ)
  五、古今贪官对比
  赖昌星红楼案发后,顿使人有今夕何夕之恍惚:古今贪污,居然惊人的相似。但是有心总结一下,会发现,古代贪官更不容易:
  其一、古代贪官不象现在的贪官,从小接受了唯物主义的思想教育,相反,他们只有一个唯心主义,信鬼神,信因果报应,所以,要他们伸出罪恶的手来贪污,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其二、古代不流行纸币,贪官们要贪,总是些金银珠宝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比起现在的存折,支票,股票来,那是笨重多了,既无法藏到卧床的铁栏杆里,也无法匿到烟酒盒里,总之,古代当贪官,风险也太大了。
  其三、古代法律野蛮落后,不讲理。哪象现在,法律文明,且具人情味儿,往往是一人贪污,幸福全家。而古代呢,一人贪污,全家没收不说,弄不好,还株连九族,所以,古代要想贪污,不下狠心是不行的。
  其四、古代贪官根本不知华夏之外,尚有其它文明国度,所以他们不会脚踩两只船,不会一家两制,不会一人在国内贪污,全家在国外定居,至不济,也要提前办好撤退的护照,一有风吹草动,敢紧脚底抹油-溜之乎也。古代贪官,搂着大堆的金山银山,不知逃向何处,不知奔向何方,又没有洗黑钱的可能,很凄惶的。
  其五、古代贪官缺少表演才能,更无机会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制造清廉魔术。比如成克杰,在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中,一提灾区百姓,那是声泪俱下: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啊,这些人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他们好苦啊...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为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这镜头,若让古代贪官得知,他们当会脸红不已的:一提老百姓,眼睛就出水,这功夫咋学的呀!
  其六、古代贪官口才不怎么样,也不机伶。一代巨贾兼贪官胡光墉,事发后也只会怅然逝去,既不会糟踏老百姓-说什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为一般的老百姓了,好象老百姓都是大贪似的;更不会糟踏人家资产阶级-说什么自己受了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总之,古代贪官要想忏个悔,找个堕落的借口,不如现代贪官容易。
  当然,古今贪污也有类同之处,比如一犯一窝,古今类似。乾隆1781年,王亶望一案,同案犯70人,处死22人。现代,沈阳慕绥新一案,跌倒16人。还有,河南一个小小的卢氏县,一下子双规80名干部,其中,全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无一幸免,全部一锅端了。只不过,现在流行人道***,现代贪官们被处死的机会远远小于古代贪官了。
  六、我的看法
  其一、人性的原因。关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作为哲学命题,我们争论两千多年了,可是作为政治命题,我们却一厢情愿地认定人之初,其性本善的,所以我们的所有政治及其相关建设都是基于这么一个前提而成立的,导致我们古有敬德保民,现有以德治国。也就是说,所谓的以德治国,绝对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了,我们古代的帝王就用它当过尿布了,现在还拿它做尿布,我们能闻到一股股千年的尿馊味儿,如果你闻不到,可能是你感冒了啊。更何况,老圣人也曾经有过怀疑的,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并且进一步说:食色,性也!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走向善。而韩非子干脆认为,人再怎么教育,人性还是恶的,所以他老兄搞的是恶狠狠的法制。善恶论争论几千年了,这里我不想陷于争论的泥沼,我有我自己的说法:人之初性本贪!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先生在2002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提出: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当然我不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恶。
  樊纲不想假定人之初性本恶,但随后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本性是贪婪的。马克思曾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就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
  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所谓的人之初,一是指人类的幼年,二是指人的幼年。我们的贪官当是两种幼年病的综合-第一是还没有进化完整;第二是还没有长大。去年我曾写篇杂文,当然没地儿发表,只能发到网上,题目就是要把贪官当孩子,说的也是这么个意思。三岁以下的孩子没有你我观念,见什么东西都以为是他的,特别是在商场里。三岁以下的孩子撒尿不找厕所,以为处处都是厕所,理直气壮地随地便溺。我们的贪官,便都是三岁以下的孩童了,如果按时下流行的说法-政府是爹党是妈来讲,这些贪官,确实需要其爹娘来管教了,否则,永远长不大,永远不进化,也不是个事儿。
  其二、制度与体制的原因。众所周知,美国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某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封建社会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到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现在,中国人民又把希望寄托到一个政党的良心上,而这一个政党的又把希望下放,寄托到全体党政干部的良心上。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其三、社会的原因。一般的看法是,中国社会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的规范。也有人从另一方面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守信的,颇富人情味的;可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甚至没有人情味。比如一个人对朋友慷慨大方,于私,他可能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是于公,他却不是个合格的公民,因为这哥们儿老在偷税漏税。试举一个例子,韩信当年落魄时,曾受一漂母饭恩,发达后,韩信给漂母送去千金。打一个比方,如果这漂母是个生意人,或者是个包工头,韩信肯定会给她拉点活儿的。不信看胡雪岩,当钱庄伙计时,挪银五百两给落魄仕人王有龄,王用这些银子进京活动,一活动,就任了浙江省的粮台总办,从此与胡雪岩官商勾结,胡的红顶商人生涯从此起步。王死后,左宗棠本想查办胡,可两人一见钟情,竟成了好友。就连骂胡确系坏种的李鸿章后来也改变了看法,认为胡救灾恤邻,慷慨好义为近时所罕见,甚至要求政府准许赏给匾额一方以资鼓励。中国谚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又云: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死人之事。太可怕了,一衣一饭之恩,需要的时候,就要为恩人奉献自己的性命了。举一个例子,常胜将军吴起曾经为一个士兵亲吸毒疮口上的脓汁,依现在的看法,你会觉得吴起犹如共党干部,爱兵如爱子。可是那士兵的娘却不这么看,听说这事后就开始哭,哭得死去活来。别人劝她:你儿子遇到了这么好的将军,你应该引以为荣才是,何以失声痛哭?老太太说:你们有所不知。我儿子的父亲,当年也曾由吴起将军亲自吸吮过脓汁,不久出战,想对将军的恩情有所报答,奋力抗敌,有进无退,终于战死了。如今吴起将军又这样对我儿子,我儿子肯定活不长了,我是为我儿子哭的呀!同志们,明白了吧?我这人老是不愿意对人太好,否则大家都掂着脑袋来跟我交朋友,那我不是要人家的命吗?叫我如何承受?这是开玩笑啊。总之,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个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脱不掉的。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大义灭亲大约来源于孔子。当春秋时晋国的叔向为自己的异母弟-贪官羊舌鲋定罪时,远在鲁国的孔子听了,赞扬说:治国制刑,不隐于亲!这一点,恰于西方相反,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便也没有包庇罪。
  讲到这里我就感觉,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泠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遭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牙痒。有时候我都想,让一个骂贪官骂得最狠的百姓与贪官结了亲家,那么,随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有人说,中国的贪官,是有着群众基础的。此话值得我们深思。
  其四、管理方面的原因。曾有人说,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财产,老被仆人偷。这一点,军阀孙传芳都看穿了。民国时期,也提倡人民公仆来着,而孙传芳反对这种提法,说: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赚主人的钱,就是勾搭主人的姨太太,我不是公仆,我是父母。天下父母,没有不爱子女的,爱民如爱子才是,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老孙说得有趣,但是主人看不好仆人却是真的。而政府作为管家,在管理仆人时,也常常出现漏洞。朱元璋时代,也有自己的反贪局,当时叫监察御史,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我经常跟人开玩笑,说,民国时期某军阀,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兵,不知自己多少钱,不知自己多少姨太太。而我们的政府竟然也是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人民-古代是逃人丁税,现在是逃避计划生育罚款;不知自己多少钱-帐上有数字,但实际钱在哪儿?银行都是呆死帐,行长更有卷资外逃的,帐上有的钱都是空的;不知自己多少贪官-政府知道自己多少官员,但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少贪官,就跟军阀不知道自己多少姨太一样!
  一个俄国人,有60万卢布就要受到怀疑;一个美国人,有2000美元,就要说清楚-出具资金来源报告。后来放宽到1万美元。而中国,直到现在仍没有类似的规定。2000年4月,中国开始实名储蓄制,但贪官也会变通,国家能搞一国两制,贪官就会搞一家两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但公职人员的家属总能经商吧,所以,连云港的副市长
  鹿崇友,其80岁的父亲与70岁的母亲可以合资开个化工厂,可怜鹿老头,估计是没孙子,否则他那市长儿子也不舍得搬老子下水这么老当益壮的。
  其五,文化的原因。美国学者西摩.马丁.利普塞特和他的助手加布里埃尔在《腐败,文化及市场》一文中指出:腐败的程度往往是沿着文化界线而变更。最腐败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以及若干拉美国家和非洲社会。在北欧和前英国殖民地的一些新教社会,腐败程度最低。儒学社会大都居于中间。讲到这里我长出一口气,美帝国主义学者眼中,好歹我们不是腐败最严重的。那么中国文化与贪污腐败之间的逻辑关系到底如何?特别是中国文化丰富多彩,三教九流的,这需要好好的梳理一番,同学们若有兴趣,不妨研究一下。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中国人选择贪污与腐败,其背后的终极原因乃是人的价值观在起决定作用。第一,家族价值观的影响。可以说,2500年前的柏拉图就看出了家庭在社会中的力量,所以他提出,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共产的社会,必须废除家族联系,甚至家庭本身。孩子们一出生就应该交给公共机构养育,而不知其父母是谁。这话好象专门是针对咱们中国这个传统的儒学社会的,因为儒家特别强调家族观念。而家族主义在西方学者眼里是不道德的,虽然中国曾有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千古美谈,但那仍免不了作秀的嫌疑,比如人家袁世凯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也可以被人称颂为内举不避亲的。西方学者甚至认为,意大利的黑手党乃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的一个极端的例子。以此类推,你会发现,中国封建社会中,大都是这种家族模式,《红楼梦》中,王,贾,薛,史等大家族,蒋光正时代蒋宋孔陈等大家族,都是强强联合。但是这种联合,之所以说它不道德,乃是由于这种家族主义,充其量只是个人及个体生存的有效手腕,但却无助于社会的前进,甚至是社会发展的障碍。所以我要说,中国的每一个大家族,其本质特征可能跟黑社会一个性质,当然这需要证明,同学们感兴趣,不妨做点工作。第二,个人价值观的影响。罗伯特.默顿在其《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腐败的手段-目的模式,他认为,腐败是由动机促成的行为,来源于社会压力,结果则是违背规范。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制度都规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标,即目的。人作为社会行为者应力图达到这些目的。问题是,怎么达到这些目的,社会没有给出相应的体制规范,或者说,即使给出了,这些体制规范也都是疲软无力的,比如封建社会的反贪措施,这就导致大家共同拒绝遵守表面上的冠冕堂皇的游戏规则,进而衍生出一种私下里共认的游戏规则,吴思把它称作潜规则,在这种社会里,大家只认同个人的政治成就与经济成就,科举制时代,人们侧重前者;现在的时代,人们更侧重后者。侧重前者,买官卖官流行;侧重后者,贪污贿赂盛行。如今,我们过分渲染强调个人的经济成就,导向有点偏差。大里说,它是不发达社会的一种心态,现在的经济发达国家,已富裕的公民由原先的物质主义者转变为后物质主义者,也就是说,他们更追求音乐,艺术和文学的享受。小里说,它会导致个人价值观的畸形发展,比如笑贫不笑娼,笑清不笑贪的社会心态。现在的大学生也比以往更加躁动不安,因为媒体与社会过分渲染了商界精英的成就与价值,大家更多的考虑如何奔向这个目标,手段的合法与否,似乎已不在考虑范围。第三,宗教与哲学的原因,严格意义上来讲,中国没有宗教。宗教的三大标志是:人格神的崇拜与敬仰;完备的宗教仪式;终极关怀的托咐。宗教的根本特质是终极关怀,人是什么,人从何处来,又将归向何处去。中国宗教对这一切,闭口不谈。而中国哲学中,也没有人关心这些问题。尼采曾讥笑中国的孔儒哲学是庸俗的道德把戏,黑格尔甚至这样认为:所谓的中国哲学并不是真正的哲学,在世界哲学史上无足轻重。孔子哲学只是一种道德哲学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两位洋老兄对中国哲学评价如此之低,原因何在?同学们若有兴趣,不妨研究一下。不过我有一个主意,大家不妨看一些有关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的历史资料,以及一些教案的内在原因。其实,中西冲突中,一般包含两个认知层面:政治的和文化的。遗憾的是,我们一般的史学教学,只侧重天于前者,侧重于道德评价,而忽略后者,忽略文明本身内在发展的历史逻辑。所以,我希望同学们有一个全方位的文明视角,基于这个视觉,去考察文化与贪污,宗教与廉洁的内在关系,可能会有新的发现。这方面我只有零星的看法,但尚不系统,有待于同学们自己发掘。
  其六、成本的原因。德国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之所以贪污严重,乃是因为中国官员当官成本太高。韦伯没有详细分析中国官员当官都需要付出哪些成本,但是我们不妨给官员们算一下。1、从时间上来讲,中国官员需要寒窗十年,甚至不止十年。有些人一辈子都挤不进官场里去,比如蒲松龄,十九岁就考中秀才,一直考到七十二岁,也没有考上个举人,曾写诗自叹: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这个大才子一辈了学优不仕,只好与自己书中的鬼们打交道去了。还有洪秀全,屡试不中,就反了。如果清廷知道他考不上就要反,可能提前给他一个七品官当当呢。而按照秀全同志日后当天王时的作派,我们倒可以断定,这哥们不当官则可,一当准是个大贪。2、从读书苦的程度来讲,中国书生之苦当是天下第一,这方面,头悬梁锥刺骨的苏秦可谓是榜样。读书本是享受,却愣被这帮哥们鼓捣成了苦行僧一般,学海无涯苦作舟,完了,这小舟怕是永远驾不出去了。3、当官也苦啊。走进官场,那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在官场那乌泥堆里站稳脚跟,才是问题的关键。龚自珍倒是科场得意,20多岁就在北京做官,可官场学问,敢情比书里的学问难多了,龚大才子玩不转,最后的选择是弃官归里,回家时就雇了两辆车,一辆拉自己,一辆拉自己心爱的书。你说才子都回家了,其他官员还挺着干什么?按吴思的考证,林则徐那时也有灰色收入呢。4、按我的意思,当官最苦的不是科考,而是心灵的代价,轻里说,尊严丧失,重里说,人不再是人。一句话,在中国官场上混,上级面前没有点装孙子的本事,却想在官场里继续混下去,或提拔上去,永远没戏。你说当官要付出这么高昂的代价,哥们图的是啥?
  其七、心理的原因。中国封建社会里,一切都可能,一切又都不可能,总之,事物的发展没个谱。这样的环境下,国人当然没有安全感。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皇帝老儿也没有,皇帝老儿手下的官员更没有,不管你有钱没钱,有权无权,大家都没有安全感。很可惜,国人与皇帝都没有足够的理想与清醒,打造一个人人安全的体制与社会氛围,这一点,到刘少奇时代没有做到,到现在的孙志刚时代仍没有做到。难怪贪官们把人生当作了梦靥,并在这梦靥中迅速的走向灭亡。尼采那疯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要么永不做梦,要么梦得有趣;要么永不清醒,要么清醒得有趣。中国古代的贪官,做梦都是发财,梦得无趣,但往往梦没做完,小命玩完!是他们不清醒吗?非也,正是由于他们清醒的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所以他们才疯狂的贪污,生命不息,贪污不止,很无趣,可是当清官有趣吗?那将是我们下一个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