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氏起源——尹吉甫后裔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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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吉甫后裔姓氏考
中华万家姓 www.10000xing.cn       吉家林、吉世芳      2007-02-27
尹吉甫是西周宣王时的“尹”(尹是官名),湖北房陵人,兮氏,名甲(一作伯),字吉甫(一作吉父)。关于尹吉甫后裔的姓氏,历代文献资料的记述如下:
[唐]林宝《元和姓纂》:“吉氏,一云周卿士尹吉甫后,以王父字为氏。”
[宋]陈彭年《广韵·五质》中也说“吉下云姓,出冯翊尹吉甫之后。”
[南宋]王应麟《玉海·姓氏急救篇》和郑樵《通志·氏族略》:“吉氏,尹吉甫之后。”
[明]凌迪知《万姓统谱·氏族博考》:“吉,冯翊徵音,周尹吉甫之后,以王父字氏。又,望出洛阳。”
[民国]《中国人名大辞典·姓氏考略》:“吉氏望出冯翊。”
[民国]《湖南梦鹿堂吉氏家乘》中则说:“伯奇,甫(尹吉甫)子,居冯翊;事后母至孝,被谗放野;后尊王父字(吉)为氏。”
按照上述文献资料记载:尹吉甫的后裔姓吉,冯翊和洛阳乃吉氏的郡望。
尹吉甫何许人也?其后裔为何姓吉?
古今文献资料对尹吉甫生平事迹的记述如下:
[西周]《诗经·小雅·六月》:“玁狁(今作严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薄伐玁狁,至于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吉甫燕喜,既多受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饮御诸友,煲鳖烩鲤。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西周]《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尹氏太师,维周之氐。”《毛诗》:“师、太师,周之三公也;尹、尹氏,为太师。”
[东汉]《潜夫论》:“尹者、本官名也,若宋有太师、楚有令尹。尹吉甫相宣王者,大功绩。”
[东汉]《风俗通》:“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氏,周有尹吉甫。”
[民国]《辞海》“尹吉甫”条:“尹吉甫,周房陵(今湖北省房县)人。宣王修文武大业,玁狁进迫京邑,吉甫奉命北伐,逐之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而归。”
[当代]《辞海》“尹吉甫”条:“尹吉甫即兮伯吉父。周宣王的大臣。兮氏,名甲,字伯吉父(一作甫),尹是官名。当时玁狁迁居焦获,进攻到泾水北岸,周宣王五年(前823)他率军反攻到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见《诗经·小雅·六月》。又奉命在成周(今河南洛阳东)负责征收南淮夷等族的贡赋。遗物有‘兮甲盘’。”
对于尹吉甫其人其事,台湾学者李辰冬(1907—1983)在《诗经研究》、《诗经通释》、《谈诗经的作者问题》等学术著作和论文中作了全新的考证。最近,作家杨书案又按照李辰冬之考证,将尹吉甫一生的经历编写成故事集——《佚名的绝唱》。现将当代学者对尹吉甫与《诗经》研究中有关“尹吉甫祖先”和“尹吉甫婚姻”的考证简介如下:
1、古代的鄂国是一个以“姞”为姓的方国,商代时被封为侯爵国,建都野王(今河南沁阳),周初迁徙湖北鄂城,西周中期被楚国熊渠所并。鄂国被并后,“姞姓鄂氏”中的一支迁徙于当时楚国西北的房陵(今湖北房县)并改称“兮氏”。尹吉甫的先祖乃迁房陵“姞姓鄂氏”中的一员,故尹吉甫原本是“姞姓鄂氏”的后裔。
2、尹吉甫能文能武,在西周宣王时担任周王朝的尹官,他既是驱逐严允(原作玁狁)、安定成周、中兴周室的名臣,还是“兮甲盘”(上有铭文133字)的制作者和《诗经》的创作者,整个《诗经》三百篇均系尹吉甫一人在周宣王三年到周幽王七年期间(前825—前775)所作。
3、周宣王六年(前822)冬,尹吉甫与卫武公次子孙子仲(惠孙)的女儿仲氏因自由恋爱,不顾双方家长的反对而私自结婚。周宣王十年(前818)时,尹吉甫之妻仲氏已有孕在身,因尹吉甫的父母又为其娶姜女来抵制仲氏,仲氏不得不回漕邑老家居住。仲氏在老家生下了儿子伯奇,伯奇实为尹吉甫的长子。
4、尹吉甫的前妻仲氏后来又改嫁给“姞姓燕氏”的后裔伯氏,伯氏是当时以“姞”为姓的南燕国国君兼周王朝卿士蹶父的儿子。
综合上述文献资料记载和古今学者考证,可以认定:
1、“尹”不是尹吉甫的姓氏,而是官名。“尹”作为官名,在商、周王朝时是辅弼天子的大官,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尹吉甫在西周宣王时(前828—前782)担任“师尹”之职,是周宣王的重臣,位居“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首。
2、尹吉甫是湖北房陵(今湖北房县)人,兮氏,名甲、一作伯(甲、伯皆长、第一之意),字吉甫、一作吉父,全称为“兮甲吉甫”或“兮伯吉父”。
3、尹吉甫的先祖姓“姞”,系“姞姓鄂氏”的一支,迁湖北房陵后才改为“兮氏”的。追根溯源,尹吉甫实乃“姞姓鄂氏”的后裔。
4、尹吉甫的前妻仲氏后来又改嫁给“姞姓”南燕国的伯氏,故尹吉甫与其前妻仲氏所生的儿子伯奇改以其父的字“吉”为氏,其后代形成了新的“吉氏”;而尹吉甫与其后妻姜女所生的儿子则改以其父的官名“尹”为氏,其后代形成了新的“尹氏”。由此可见,《诗经·小雅·都人士》这首诗确系尹吉甫所作,诗中的“彼君子女,谓之尹吉”二句实乃尹吉甫的自我表白。我们可演绎诗句之意为:我的先祖原本是姞姓鄂氏呀,而今我子女的姓氏不是改为“尹”、就是改为“吉”啦。
5、[宋]《广韵·五质》、[明]《万姓统谱·氏族博考》和[民国]《中国人名大辞典·姓氏考略》中,关于尹吉甫的“吉氏”后裔居冯翊和洛阳之说是正确的。按《湖南梦鹿堂吉氏家乘》记载,吉伯奇(尹吉甫与前妻仲氏所生的儿子)就“居冯翊”。又,尹吉甫曾奉命长期在成周(今河南洛阳东)负责征收南淮夷等族的贡赋,故他以“吉”为氏的后裔居洛阳之说也是可以成立的。
6、冯翊和洛阳是汉唐时期吉氏的郡望,汉唐时期的吉氏名人也大多是冯翊和洛阳人(详见本人汇编的《中华吉氏先祖先贤选录》)。按今版《辞海》记载,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置左冯翊郡,为“三辅”之一(见《汉书·地理志上》)。三国魏时改左冯翊置,治所在临晋(今陕西大荔),辖境相当于今陕西韩城、黄龙以南,白水、蒲城以东,渭河以北地区。按唐代《氏族志》记载,冯翊郡五大姓氏(吉、郭、盖、雷、党)中,“吉姓”居首位。
至于有的“吉氏”或“尹氏”《族谱》中说“尹吉甫的庶系子孙以王父字(吉)为氏”,这当如何理解?伯奇乃尹吉甫前妻仲氏所生,是尹吉甫的长子,却为何被称为庶系呢?
究其原因为:尹吉甫和仲氏乃是自由恋爱,他们是不顾双方家长反对而私自结婚的。在宗法严厉的社会里,尹吉甫和仲氏的这种结合是不被世人认可的,其所生子女就被称为“庶出”了。而尹吉甫的父母又为尹吉甫娶了姜女来抵制仲氏,在宗法社会中,这个姜女就被认定为“正妻”、“嫡妻”,其所生子女就被称为“嫡出”了。从《湖南梦鹿堂吉氏家乘》的记载中亦可看出,伯奇的后母就是尹吉甫的“正妻”姜氏;伯奇虽事后母姜氏至孝,却仍被谗放野;他居冯翊后以其父亲的字“吉”为氏,这是受冤屈的结果。
(吉家林、吉世芳收集、整理,时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