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发给老婆工资做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31:50
“老婆做家务,老公发工资。”今年的全国“两会”尚未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已经提前暴出雷人之语。据称,张委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有关媒体进一步披露,作为每年的“提案大户”,张晓梅委员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
不容否认,近几年我们的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的一些建议、提案是很糟糕、很令人失望的。许多东西都是拍脑袋想出来的,通俗又刺激,媒体效果很好,社会效益不大。有些干脆是馊主意,点击率是随着骂声提高的。或许是这些年的社会转型,让许多应该以天下为己任的代表、委员迷失了方向。或许是前些年的建议、提案也是这样子,只是媒体透明度不够,网络、手机短信没有参与,大家并不了解太多内幕。但无论如何,如果我们的代表、委员朝着这样的路子走下去,不但我们的国家机器得不到健全完善,而且我们的社会伦理秩序、文化发展方向也将被这些放大了的非主流声音所扭曲。而如果张委、李委员、潘委员所提的20条、30条、40条建议都是这类内容,那还是建议他们整理好文件包,提前“下课”吧。
话题拉回来,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张晓梅委员这项“老婆做家务,老公发工资”的提案。如果是在“荣国府”那样的大家庭提出这样的方案,应该是有道理的。因为那样的大家庭本身就是一个分配关系、收支程序复杂的经济实体。它需要也应该以货币的形式明确每一个人的贡献与回报。而对于以一对夫妻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组成的现代核心家庭,这种货币化的强调是多此一举的,也是顾此失彼的。
现代核心家庭,尤其中国的现代家庭主要是以伦理而不是以契约来维系的。一个家庭到底由谁在社会上赚取更多收入,由谁负责子女管理、家务劳动,这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素质能力特长,权衡利弊,自然磨合形成的一种内部秩序。往往是不需要契约化,也没必要作出令人尴尬的明文规定的。至于家庭财产,毫无疑问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是由家庭成员共享的。就家庭经济而言,家庭主妇所拥有的最大权利,是跟丈夫共同支配家庭收入,而不是拥有一定数量的“私房钱”。换言之,如果丈夫将妻子的家务劳动予以货币化,是否意味着将来家庭的所有开支都要实行AA制,上街买菜都要两个人凑钱?而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样一对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只瓜分实物而不再就家庭存款进行分配?那样的话,获益最多的是丈夫呢?还是妻子呢?
一个民主的和谐的家庭,夫妻任何一方都是不需要攒“私房钱”的。而一个畸形的、暴力的、危机四伏的、即将崩溃的家庭,妻子锁在箱子里的“私房钱”也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正因为是细胞,它不应该是五脏俱全的。至于个别家庭,丈夫拿出红包奖励老婆,那只是一种浪漫温馨的小资情调而已,并不足以上升到制度层面、法律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