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址火灾追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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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址火灾追责之路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2010年02月11日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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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时隔整整一年零一天后,问责姗姗而来;总计71人被问责,4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已被起诉至北京二中院,至今未有开庭消息记者 王和岩

  时隔整整一年零一天,中国中央电视台(下称央视)新址火灾的问责终于在2010年春节降临前姗姗而来。

  2月10日,国务院对发生于2009年2月9日晚的央视新址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总计71名事故责任人被问责。其中,有27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央视台长赵化勇,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央视副台长李晓明被撤销行政及党内职务。此前,赵、李二人还兼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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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责任事故”;4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时任台长赵化勇被行政降级;副台长李晓明被撤职

 

  此外,包括原央视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在内的44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2月9日晚8时20分左右,农历元宵之夜,央视新址办未按规定报警方批准擅自雇用烟花公司燃放A类烟花,由此引发新址北配楼起火并持续燃烧近六个小时。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一名消防队员牺牲,六名消防队员和二名施工人员受伤。

  当晚10点半,大火尚在燃烧,徐威等四名央视新址办相关工作人员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呼家楼派出所警察带走。随后,失火后逃至河北廊坊的八名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员工和中介人员,被警方抓捕带回北京。

  2009年2月12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他们被批准逮捕。

  同年3月16日,包括央视新址办工程处副处长胡德斌在内的五名责任人,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其中两人来自央视失火大楼承建方北京城建集团。胡德斌为新址工程的关键技术人员。

  同年5月16日,赵化勇被免职,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焦利接任其职。赵化勇被免六天后,又有三名央视员工被刑事拘留,其中包括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

  2009年7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透露,央视新址配楼火灾事故的现场勘察基本结束,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组织燃放烟花而导致的火灾,是一起重大的责任事故。当时已对2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

  同年11月初,负责大楼装修工程的中山盛兴幕墙有限公司包括副总经理在内的15名员工和大楼外墙装修施工人员被批捕,这些人员被指在施工中有以次充好及把关不严等行为,涉嫌罪名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自2009年2月9日徐威被朝阳警方带走,迄今已整整一年。《新世纪》周刊记者获悉,该案已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但至今尚未有开庭消息。“春节前肯定不会开庭。”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