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中国解放战争时期的图文资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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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05日18:27 来源:照片中国等
解放战争有关文电资料
重庆谈判前蒋介石、毛泽东的往来电报
蒋介石给毛泽东同志的第一封电报
万急,延安
毛泽东先生勋鉴:
倭寇投降,世界永久和平局面,可期实现,举凡国际国内各种重要问题,亟待解决,特请先生克日惠临陪都,共同商讨,事关国家大计,幸勿吝驾,临电不胜迫切悬盼之至。
蒋中正未寒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选自1945年8月16日重庆《中央日报》)
毛泽东同志给蒋介石的第一封复电
重庆
蒋委员长勋鉴:
未寒电悉。朱德总司令本日午有一电给你,陈述敝方意见,待你表示意见后,我将考虑和你会见的问题。
毛泽东未铣
一九四五年十月十六日
(选自1945年8月21日重庆《新华日报》)
蒋介石给毛泽东同志的第二封电报
延安
毛泽东先生勋鉴:
来电诵悉,期待正殷,而行旌迟迟未发,不无歉然。朱总司令电称一节,似于现在受降程序未尽明了。查此次受降办法,系由盟军总部所规定,分行各战区,均予依照办理,中国战区亦然,自未便以朱总司令之一电破坏我对盟军共同之信守。朱总司令对于执行命令,往往未能贯彻,然事关对内妨碍犹小,今于盟军所已规定者亦倡异议,则对我国家与军人之人格将置于何地。朱总司令如为一爱国爱民之将领,只有严守纪律,恪遵军令,完成我抗战建国之使命。抗战八年,全国同胞日在水深火热之中,一旦解放,必须有以安辑之而鼓舞之,未可蹉跎延误。大战方告终结,内争不容再有。深望足下体念国家之艰危,悯怀人民之疾苦,共同戮力,从事建设。如何以建国之功收抗战之果,甚有赖于先生之惠然一
行,共定大计,则受益拜惠,岂仅个人而已哉!特再驰电奉邀,务恳惠诺为感。
蒋中正哿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日
(选自1945年8月21日重庆《中央日报》)
毛泽东同志给蒋介石的第二封复电
重庆
蒋委员长勋鉴:
从中央社新闻电中,得读先生复电,兹为团结大计,特先派周恩来同志前来进谒,希予接洽,为恳。
毛泽东未养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选自1945年8月24日重庆《新华日报》)
蒋介石给毛泽东同志的第三封电报
延安
毛泽东先生勋鉴:
未养电诵悉,承派周恩来先生来渝洽商,至为欣慰。惟目前各种重要问题,均待与先生面商,时机迫切,仍盼先生能与恩来先生惠然偕临,则重要问题,方得迅速解决,国家前途实利赖之。兹已准备飞机迎迓,特再驰电速驾!
蒋中正梗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选自1945年8月25日重庆《中央日报》)
毛泽东同志给蒋介石的第三封复电
特急,重庆
蒋介石先生勋鉴:
梗电诵悉。甚感盛意。鄙人亟愿与先生会见,共商和平建国之大计,俟飞机到,恩来同志立即赴渝进谒,弟亦准备随即赴渝。晤教有期,特此奉复。
毛泽东敬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选自1945年8月26日重庆《大公报》)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八月二 十八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左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之合理的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政意见;因此双方未能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裂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应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各地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希望不以此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八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关于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事人员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队人员为整编后的部队的各级官佐,编余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给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具体计划本项所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
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中共方面开始提出的方案为:依照现有十八个解放区的情形,重划省区和行政区,并即以原由民选之各级地方政府名单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重划省区变动太大,必须通盘筹划,非短时间所能决定。同时政府方面表示:依据蒋主席曾向毛先生表示,在全国军令政令统一以后,中央可考虑中共所荐之行政人选,收复区内原任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党派关系而有所差别。于是中共方面提出第二种解决方案:请中央于陕甘宁边区及热河、察哈尔、河北、山东、山西五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员为省府主席及委员,于绥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六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副主席及委员(因以上十一省或有广大解放区,或有部分解放区),于北平、天津、青岛、上海四特别市,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副市长,于东北各省容许中共推选之人参加行政。此事讨论多次后,中共方面对上述提议,有所修改,请委任省府主席及委员者,改为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冀鲁四省,请委省府副主席及委员者,改为晋绥两省,请委副市长者改为平、津、青岛三特别市。政府方面对此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卓著勤劳,且在政治上具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政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以放弃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之政府,重新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还乡参加选举,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凡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或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种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可以考虑,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久悬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亟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表示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 张  群 张治中
邵力子 周恩来 王若飞
(选自1945年10月12日重庆《新华日报》)
赫尔利关于重庆谈判的报告
八月一个月,共产党代表和国民政府间的谈判一直继续进行着。毛泽东由专为此目的而去延安的赫尔利将军陪同,于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抵达重庆,在那里逗留了约一月。毛氏出人意料的接受邀请而到重庆,可能部份地由于一九四五
年八月十四日由中苏条约的宣告所促成,该条约保证苏联援助作为中国唯一的政府的国民政府。大使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离重庆去美国述职,在四天以后抵达华盛顿。在他离开前不久,他提出了下面关于当时正在重庆进行着的国民政府和共产党代表间的谈判的报告:
一、谈判者同意他们将为在中国建立一个民主政府、复兴中国及制止内战而合作。
二、双方同意支持作为共和国总统的蒋介石的领导地位。
三、他们又同意双方将拥护孙中山的学说,并将合作在中国建立一个强大、民主的政府。
四、共产党同意他们将承认国民党为控制政府的主要政党,并将在从目前的政府形式过渡到民主政权的时期内,与其合作。
五、不少其他问题,包括释放政治犯,人身、言论、出版、信仰、集会与结社等自由,都取得了协议。
还有两个重要点,会谈者尚未取得协议,虽然双方对于使协议的取得有可能曾作让步。其中一点是共产党主张在某些省内有任命、选择或选举省长之权利,而政府则认为直至制定宪法和建立民主政府之时为止,任命省长和官员的特权应属于共和国总统。……政府觉得直至从目前政府到宪政的过渡时期完成为止,这种办法不应有所改变。双方同意在过渡时期共同合作。另一点双方亦已达成一种协议,但并未最后同意,此即包括在中国和平时期国家军队内的共产党部队的数量。政府指出目前计划要求一个包括八十至一百个师的和平时期军队,而国民党认为是少数党的共产党却主张约摸占和平时期军队半数的权利,……国民党拒绝同意此点,而提议予共产党以二十个师,这将约摸占计划中的和平时期军队的五分之一。毛泽东主席声称,他们并不拒绝这个提议,但共产党愿意再加以考虑。
此次会议的全部成就就是在于使共产党和国民党,当几乎所有拥护使中国分裂政策的分子预测要有内战的时期,进行商谈和平时期的合作。会议是将继续的,毛泽东还留在重庆。蒋委员长许诺毛氏并以他的人格保证毛氏和他的随员的安全。他同意任何时候他们如果不愿意继续会谈,当予毛氏和他的随员以去延安的交通工具。
昨晚我告诉共产党和政府的谈判人员,根据我的意见,他们企图在解决太多的细节。……我说如果他们对基本的笼统原则能表同意,那未根据这些原则,细节就能迎刃而解了。
谈判人员之间的精神是良好的。中国两大党之间的接近问题似乎正在进步中,只要会议继续,内战的讨论和流言是会消失的。”
重庆大使馆报告称,由于中国共产党代表和中国政府谈判人员双方的诚恳请求“对于获致协议予以帮助”,大使把离华日期从九月十八日延至九月二十二日,为了在中国多逗留四天。大使馆又称,“为予国务院以情报,双方曾对大使的合作与帮助表示深切的感激。他们同意在他们所提议的最后决议中列入一节,对于大使在促成会议和在谈判过程中以调解者的地位所给予的一般帮助方面对中国的巨大贡献,表示谢意。”蒋主席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十七日致杜鲁门总统函中提到,“赫尔利将军的优美政治家风度和品格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敬爱,他们从他那里看到了公平正义的美国外交政策的适合的象征。我曾就关于许多问题的我政府的政策与赫尔利将军作非常诚恳的长谈,我曾请他报告你,总统先生,很多关于完成中国与美国间为维持远东和平与秩序的继续紧密合作的因素。”
(选自《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赫尔利大使离华》,世界知识出版社1975年版)
重庆谈判和《双十协定》

1,双十协定
双十协定,又称为《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旨在结束国共分裂局面,建立民主政权而发表的会谈纪要,全称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签定于1945年10月10日。
背景
抗日战争结束后,威胁中国和平发展的外部因素开始减少,抗战中出于共同目标而隐藏于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之间的矛盾开始浮现。在东北、华北及中原部分地区,国共两党的军队竞相展开城市管辖权与战略物资的接收。同时,苏联把在东北地区缴获的原日军轻兵器及部分战略物资,转移给由林彪率领的东北解放军;国民党则从美国方面取得了军事援助,由美国海空军负责运送国民革命军前往华北、东北地区,两党在部分地区对政权的控制展开了零星的冲突。
1945年8月,出于已取得战略主动权,蒋介石接受了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的提议,三次电邀毛泽东前往重庆商讨国内和平问题。
8月28日,毛泽东与周恩来、王若飞在美国大使赫尔利陪同下从延安飞至重庆,代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展开和谈。
协议内容
会议召开前,两党公开表示在谈判期间实行停火,但实际上为取得更多的谈判筹码,两党军队对战略要地的占领与反占领,在谈判期间从未中断。
谈判期间,共产党坚持抗日根据地拥有独立主权,但同意交出分布在海南、湖北、浙江、河南一带共13个根据地,由国民党接收,并为两党间意识形态的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构想,淡化两党的意识形态对立。国民党则坚持,除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即为共产党所占有的延安革命根据地保持不变外,其他地区一律收回,并要求将人民解放军纳入由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统一指挥。共产党拒绝把军队交给只有国民党控制的政府,只表示会对军队减员,并要求在建立真正民主的政府后才交出军队。
内容主要:
• 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以对话方式解决一切争端。
• 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 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
• 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对国民大会及其他问题进行商讨后再作决定,制定新宪法。
• 中国共产党承认蒋介石及南京国民政府对中国的合法领导地位。
这样一来,两党实质上并没有解决两党之间的核心矛盾,未能改变分裂局面。在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不久,蒋介石单方面撕毁双十协定,宣告第二次国共合作破灭。
双十协定和具体内容:
国共双十协定 (1945年10月10日)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 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希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中共方面开始提出三方案,为依照现在十八个解放区的情形,重划省区和行政区,并即以原由民选之各级地方政府名单,呈请中央加委,以维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重划省区变动太大,必须通盘筹划,非短时间所能决定。同时政府方面表示:依据蒋主席曾向毛先生表示,在全国军令统一之后,中央可考虑中共推荐之行政人选;收复区内原有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为党派关系,而有所差别。于是中共方面,提出第二解决方案,请中央于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山西、山东、河北5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主席及委员;于绥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6省,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省府副主席及委员(因以上11省或有广大解放区或有部分解放区);于北平、天津、青岛、上海4市,得委任中共推选之人为副市长。于东北委中共推选之人参加行政。此事讨论多次后,中共方面对上述提议所列推选省府主席及委员者,改为陕、甘、宁边区及热、察、冀、鲁4省,请推选省府副主席及委员者,改为晋、绥两省。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军事著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弃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可以考虑,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 张 群 张治中
邵力子 周恩来 王若飞
有关电文




2,1948年10月11日,中央军委关于淮海战役具体部署给饶(漱石)、粟(裕)、谭(震林)的电报。

3,1949年1月10日,淮海前线关于淮海战役结束的电报。

4,1949年1月11日,《人民日报》关于淮海战役全部胜利结束的报道。

5, 1949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的中共中央对淮海战役胜利结束的贺电。

6,解放天津文件:林彪罗荣桓给中央全歼天津守敌电报

7,解放天津文件:1949年1月16日,《人民日报》关于天津解放的报道

8,解放天津文件: 1949年1月18日,《天津日报》刊登的天津军管会布告等

9,解放东北及天津宣传资料

10、1948年秋季攻势及解放天津战役战绩统计

11、解放天津战役嘉奖令

12、1948年秋季攻势及解放天津战役英雄事迹汇编编后语

13、王串场战斗林、罗、刘、谭、陶嘉奖令

封锁长江布告
常州解放前夕,面对长江北岸的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驻守常武地区的国民党军队惊恐万状,提心吊胆。一面挖工事,筑碉堡,企图负隅顽抗;一面采取颁布通告,不断更换特别通行证等疯狂的高压政策,妄图封锁长江,达到阻挡我解放大军过江之目的。
在常州市档案馆保存的民国旧政权档案中,有一些国民党军队在溃逃时来不及销毁的档案,这些档案反映了当时国民党驻常军队处心积虑、挖空心思防御人民解放军过长江的行动轨迹。
从现存的档案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1949年1月18日,国民党第一绥靖区司令部由江都迁常州,驻清凉寺。同月,国民党武进县城防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构筑工事。2月21日,国民党江苏省武进县保安第2团成立,团部设兴隆巷6号。
3月6日,国民党武进县政府和城防指挥部组织98个检查组通宵检查城区户口。3月9日国民党军绥靖第一区司令部在大东营房本部召开“绥靖会议”以谋“巩固江防”,各军、师、旅、团长官及保安副司令、行政专员、指挥官、辖区各县长到会。4月16日,国民党加紧管制县境船舶,赶办登记手续,妄图阻止解放军渡江。然而,反动没落的政治势力犹如螳臂当车,终究抵挡不住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
4月22日凌晨,解放军第23军67师201团与敌54军291师在潘墅一线遭遇,解放军201团3营8连和机枪连一举打进敌291师师部,击毙敌师长廖定藩。4月23日晨,解放军华东警备第6旅18团1个营由副旅长朱传保、18团政委丁力率领进驻常州。
解放战争历史资料链接:http://www.oklink.net/book/nav/147_1.shtm (白鹿书院)
《重庆谈判前蒋介石、毛泽东的往来电报》 佚名 《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同志答记者问》 毛泽东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佚名
《赫尔利关于重庆谈判的报告》 赫尔利 《辽沈战役概述》 杜聿明 《英雄塔山》 莫文骅
《孟良崮战役回忆》 罗文浪 《刘、邓大军南征记》 唐平铸 《黑山阻击战》 梁兴初
《忆淮海战役》 李达 《淮海战场上的总前委》 苗冰舒 《淮海战役始末》 杜聿明
《天津战役概述》 陈长捷 《回忆天津战役》 李天佑 《忆争取傅作义将军起义,和平解放北平》 崔月犁
《北平和平解放》 周北峰 《兵临城下——回忆解放北平》 陈伯钧 《蒋介石发表求和声明的经过》 程思远
《京沪地区国民党军的江防守备及崩溃实况》 李子亮、邹彬 《雄师渡长江》 鲍先志 《新疆和平解放的回忆》 包尔汉
《我参加湖南起义的经过》 李觉 《云南起义经过纪实》 林毓棠 《战后对日索赔工作与光华寮案》 周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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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年见闻录》 宋希濂 《1947年国民党军队编余军官哭灵记》 汤燕生 《护送共产党人从新疆回延安》 刘亚哲
《一起暗杀李宗仁的阴谋》 沈醉 《宣铁吾同杜月笙上海斗法的内情点滴》 郑重为 《国防部保密局内幕》 沈醉
《策划暗杀龙云的经过》 郭旭 《白崇禧在武汉》 程思远 《和谈前夕我接触到的几件事》 宋希濂
《重庆大屠杀大破坏自述》 徐远举 《阎锡山在穗组阁纪实》 夏风 《五月乡战》 尤凤伟
《逐鹿陕川康》 陈少校 《血祭卢沟桥——七七事变》 马立国、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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