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矿难后索封口费 政府事故后首先想应付记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15:12

蔚县矿难封口费事件再调查 被封口记者逃脱处罚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2月01日04:32 如今李家洼煤矿的矿井已被废料掩盖,废料堆上的一块沾着白瓷砖的墙体上还写着“毁闭井危险”的字样。
1月26日,记者在中国记者网的“记者证查验系统”中找到的蔡国海的记者证资料。

  260多万元封住了哪些记者的嘴

  本报记者 田国垒

  坍塌的墙体,散落的煤渣,被一大堆砖头、瓦砾掩埋的矿井……曾经震惊全国的“7·14矿难”发生地——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如今已是一片废墟。

  2010年1月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距蔚县县城30公里左右的这个煤矿时,雪下得正紧,飘落的白雪将黑色的废矿渐渐掩盖。

  但对于在此次矿难中死去或失踪的35名矿工的家属来说,悲痛不会就这样轻易被掩盖,主导瞒报矿难的当地相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被掩盖,矿难发生后记者成群结队地索要封口费的丑闻更不能被掩盖。

  2010年1月9日,河北省政府通报了蔚县李家洼煤矿“7·14矿难”瞒报事故查处情况,目前已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原县长祁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张家口市、蔚县1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蔚县县委宣传部原部长、原副部长、新闻科原副科长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月20日,当地一名长期关注此事的老干部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相关官员都被追责了,多数案件也判了,但为什么不追究那些索要封口费的记者的责任呢?甚至连哪些人收了封口费的名单也不公布?”

  此前的国务院相关批复认定,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

  在李家洼矿难发生近18个月后,依据检察机关的相关调查笔录和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调查,一条当地官员热衷瞒报,包括数家中央级媒体在内的记者索要封口费的黑色利益链被逐步掀开。

  矿难后首先想的是如何应付记者

  2008年7月14日下午,蔚县分管安全生产的王凤忠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开煤矿“双停”工作会,主要议题是关停小煤矿。直到过了下班时间,会议还在继续。

  下午6点30分左右,王凤忠接到蔚县煤炭局局长平川打来的电话,平川告诉他“李家洼煤矿出事儿了”。王凤忠急忙询问具体情况和出事原因,但平川表示自己也不十分清楚。

  王紧接着又问:“是否派出了救援队?”

  平川答复:“矿上有自己的救援队。”

  与平川进行简单通话后,王凤忠嘱咐他“进一步调查核实一下”,便挂断了电话继续开会。

  不到10分钟,平川又打来电话,称“肯定出事儿了,但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会议一结束,当晚8点左右,王凤忠便将情况汇报给了蔚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祈建华。王凤忠的汇报相当模糊,“李家洼煤矿出事儿了,有很多说法,有的说死了七八个,有的称死了20多个。”

  听到此消息的祈建华反问王凤忠:“李家洼煤矿不是已经关闭了吗,怎么会发生矿难?”

  王凤忠解释:“这是个新井,从4月就开始关,但一直都没关成。”

  王凤忠请示祈建华是否将发生矿难的事情上报。祈建华回应,“先观察观察,不管上报到哪儿,总得先把事情查清楚再说。”

  当晚10点左右,王凤忠接到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的电话,李在电话中开口便问是否知道李家洼煤矿出事儿了,死了多少人?王凤忠的回答依旧是模糊不清,“知道矿难发生了,但具体情况还没有掌握。”

  据王凤忠回忆,李宏兴在电话中没说什么,也并未要求他安排救援,展开调查。

  矿主李成奎称,矿难一发生,他就将信息告诉了蔚县王留庄镇政府相关人员,但他得到王凤忠的三个指示:一、把井架推倒,把事故现场处理好;二、把用于处理后续事情的火葬场和宾馆打发好;三、把死者的家属打发好,以防家属闹事。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李家洼矿确有自己的救护队,但只有七八个人,氧气筒也不够用,只能轮番背着下去。矿难发生后,这支简朴的救援队一直抢救到第二天凌晨两三点。抢救结束后,34具遗体被抬出矿井。

  李成奎速战速决,当晚便对遇难者家属进行了少则30多万元,多则90余万元的赔偿。

  7月15日清晨,尸体被转移到附近的阳原县火葬场和山西省广灵县火葬场。

  当天上午8点左右,王凤忠给南留庄镇镇长高峰打电话,询问关于矿难的情况,高峰称“人都弄上来了,死了多少不清楚。”

  上午9点多,祈建华和王凤忠一起到李宏兴办公室汇报李家洼矿难的情况。

  李宏兴当时询问祁、王两人具体死伤情况如何,但两人的答复仍然是具体情况不知道,只能肯定矿难真的发生了。

  据检察机关的笔录显示,祁和王当时曾请示李宏兴是否上报,李宏兴的答复是,“现在还没有搞清具体情况怎么上报?”同时,他还叮嘱两人,“要注意应对新闻媒体记者报道,不要引来外国媒体,现在是奥运安保的关键时期,引来外国媒体不得了。”

  三人商议后,李宏兴让王凤忠负责调查矿难情况和应对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

  假调查与真封口同时进行

  2008年7月16日上午,王凤忠找到李宏兴,建议县里对矿难进行调查,否则一旦上级部门查下来县里就会很被动。李宏兴对这一建议表示同意。

  王凤忠说,他确实进行了“调查”,但“调查”的对象不是发生矿难的李家洼煤矿,而是到另外一个煤矿进行了假调查。笔录显示,王凤忠带人去了另外一个已关闭的煤矿,在这个平安无事的矿上进行了录像,并对李成奎做了笔录,同时也找了附近的两个村民做了两份笔录。

  王凤忠称,他曾将这个所谓的“调查”向李宏兴作了汇报。他作为副职,“能够理解领导的意思”,虽然李宏兴没有看录像,但王凤忠以李宏兴曾说过“该捂就捂”为由,认为李宏兴“应该知道调查资料的真实性”。

  就这样,7月17日,一份调查报告上交给了调查组。

  据了解,这个调查组由张家口市安监局、工会和煤监等部门联合组成,共4人,前后来蔚县调查了5次。后来发生的事情证实,这个调查组并未开展实质性的调查,反而被蔚县方面顺利公关。

  祈建华称,调查组并未找过他,“唯一的接触是在吃饭时去敬了杯酒。”但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和王凤忠红了脸。一次,王凤忠对祈建华说,“市煤监局副局长王建勇要退还我送给他的钱,我说这是祁县长安排的,他就收下了。”祈建华听后非常生气,“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这不是害我吗?”

  在后续的查处中,王建勇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张家口市安监局原局长高继存获刑19年。知情者透露,矿难发生后,李成奎托一位矿主的朋友拿出30万元去打点高继存。

  在对矿难进行假调查的同时,为应付记者而采取的措施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在李宏兴安排王凤忠负责应付记者采访后的第二天,王凤忠就找到李宏兴,称他一个人应付媒体恐怕应付不过来。

  李宏兴又指派蔚县宣传部部长余德洪负责应付新闻媒体记者。

  当余德洪向李宏兴请示,如果有记者前来采访如何应付时,李宏兴答复:“记者的事儿要不惜一切代价压住”。

  余德洪在笔录中称,“李宏兴特意将‘不惜一切代价’重复了几次,并称具体的事情要找主管副县长王凤忠处理。”

  按余德洪的理解,“不惜一切代价压住”就是“采取一切手段方法不要让记者把矿难的事儿报道出去。”

  得到李宏兴的指示后,余德洪很快将指示传达给了宣传部副部长高占俊和新闻科科长沈建民。

  同时,如何应付记者采访的措施正逐步细化。王凤忠指示,接待记者一事由县委宣传部和南留庄镇共同负责。

  据余德洪称,起初南留庄镇党委书记赵锦龙对这一安排有异议,不愿配合相关工作,但最终由李宏兴亲自打电话沟通说服,赵才点头同意。

  2008年7月17日和18日,王凤忠在蔚县当地的飞狐宾馆与矿主之一李发奎见面,王让李出钱打点记者,李发奎当场给了王凤忠10万元。

  “谁出事儿谁出钱,财政不能出钱”

  如何应付记者采访的摊子刚刚铺好,各路消息灵通的记者就来了。

  余德洪称,7月20日后,记者们开始源源不断地来到蔚县,他们并不采访,而是以各种名义索要钱财。

  这架势让高占俊一时难以招架。高占俊将情况向余德洪反映,余德洪让高占俊向副县长王凤忠反映,而王凤忠又让高占俊去找南留庄镇协调解决。

  这期间,余德洪向李宏兴汇报称有大量记者前来“采访”,李宏兴回应:“不要怕,奥运安保是天大的事儿,要大胆处理。”

  按余德洪的理解,“大胆处理”就是“满足记者提出的各种要求。”

  在记者来了大约4批后,余德洪再次向李宏兴汇报情况。余认为“事故正在调查,记者应该不会主动报道出去”。李宏兴回应:“最担心小报小刊捅给外国媒体。”

  余德洪称,“应付起来很麻烦,李成奎不愿意出钱。”李宏兴说,“谁出事谁出钱。”并指示余德洪和王凤忠找南留庄镇党委书记赵锦龙,让赵找矿主李成奎要钱。

  矿主李成奎称,他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出钱,“当时镇里和县委宣传部的人都住在蔚县京西宾馆,每次我都是把钱送到宾馆。”

  以采访名义前来索要钱财的记者一波接一波地来到蔚县,接待了十多批记者“采访”后,花费已达到七八十万元,这时余德洪再次将情况向李宏兴汇报,余认为“这样做风险太大了”,李宏兴的回应是“特殊时期,大局为重,不花钱你能有别的办法?”

  由于前来“采访”的记者人数众多,除了蔚县县委宣传部,王凤忠也亲自接待过4拨记者,花了18万余元,“前3拨给了钱和东西(土特产等),最后一拨只给了东西。”

  王凤忠称,他每次接待记者都会向李宏兴汇报。“李知道花费的数额,但不知道具体给了哪些记者。”王也对如此应付记者的做法表示过担忧,但李宏兴说“这也没有办法,该捂就捂吧,谁出事儿谁出钱,财政不能出钱。”并称,“在这方面,你得好好学学。”

  余德洪也称,他曾向李宏兴提出让矿上出钱不妥,性质不一样,但“李宏兴每次都说‘举报谁,谁花钱’”。

  截至2008年8月20日,已有约40批记者前往蔚县“采访”李家洼矿难,蔚县方面打发记者的花费已近150万元左右,但这还不是最终的数字。余德洪当时估计,整个瞒报下来,仅打点记者的费用一项,就要花二三百万元。

  李成奎在笔录中称,钱主要是王凤忠打电话向他要的,“给的次数太多了,具体记不清多少次了”。

  十余名收取封口费的记者获刑

  本报记者 田国垒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被封口的记者中,有能量的“大鱼”在积极“活动”后顺利逃脱,而十多个“小鱼”则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网络报》记者关键,是在蔚县“7·14矿难”中收取“封口费”且被广泛报道的记者之一。

  据记者调查核实,2008年7月下旬,关键给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常毅峰送去了李家洼矿难的采访样稿,要求其核实。之后,张家口市煤监局局长杜建学、蔚县副县长王凤忠均看了这份样稿。7月29日,王凤忠等人找到常毅峰,请求其出面,阻止记者报道蔚县矿难,常答应帮忙。此后几天,常与该报总编辑联系,最终以做25万元专版广告为条件,换取对方不再报道蔚县矿难。

  《网络报》总编辑任鹏宇证实,张家口市委宣传部曾在《网络报》做过有关蔚县的两个整版广告,作者即为关键。

  2008年12月1日,关键在山西太原一家酒店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带走。2009年春节前夕,关键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记者调查,与关键一样曾到蔚县“采访”矿难,随后收取封口费的还有《大众阅读报》记者李红强、《河北经济日报》记者刘巍等10多名记者。

  2009年下半年,石家庄多个区县级法院陆续开庭,对在蔚县李家洼矿难中收取封口费的10多名记者作出有罪判决,但相关判决信息,法院均不愿透露。

  同样获了刑,但《消费日报》河北记者站记者蔡国海要比其他人“幸运”得多。2008年7月,在得知蔚县发生李家洼矿难后,蔡国海伙同另外数家报社的记者一同前往蔚县“采访”。一段时间后,蔚县方面派人到石家庄对记者封口,蔡国海拿到了“封口费”4.5万元。

  随后,蔡将这笔钱存入银行。2008年9月,在看到互联网和各大媒体相继披露李家洼特大矿难,得知曾一起到蔚县“采访”矿难的记者朋友相继被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后,蔡国海便将此款以蔚县宣传费的名义汇往报社,未经任何人授权为蔚县做了半个版的宣传广告。

  尽管公开信息显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已于2009年9月对蔡国海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判决,但2010年1月26日,记者还是在中国记者网的“记者证查验系统”中找到了蔡国海的名字。查询结果显示,蔡国海的记者证办证日期为2009年8月,并通过了这一年的年度核验。在中国记者网“新闻机构”查询系统中,蔡国海仍是《消费日报》河北记者站的记者。

  记者随后拨通了蔡国海的电话,一听记者想了解蔚县方面的情况,蔡国海便迅速挂断了电话。

  1月31日,记者在《消费日报》官方网站“记者站通讯录”中,查找到蔡国海仍在担任河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 

  瞒报背后的利益链

  从李家洼矿难发生到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事故一瞒就是80多天。

  曾长期在蔚县政府部门工作的张正(化名)告诉记者,“这次瞒报不成功是偶然,成功瞒报才是常态,而且主导瞒报的往往不是矿主而是当地政府。”

  “矿主想瞒,地方官员更想瞒。”张正认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员可能还在其中占有股份。”

  当地一位知情人认为,由于舍得花钱,蔚县方面对“7·14”矿难的瞒报工作做得已相当到位,若不是矿主李成奎得罪了一个原投资伙伴,而这个知情人又“死缠烂打”地一级级举报,矿难很有可能就被瞒下来了。

  2010年1月20日,蔚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在谈及矿难瞒报时不愿多发表看法,只是一味感叹,“这次是我们倒霉。”

  据记者调查,此次来蔚县索要封口费的记者,大多数不是第一次来,很多是蔚县县委宣传部的熟面孔,“哪一个媒体的记者来过这里拿钱,下次肯定还是这个人,他们很少会再带别人来。”张正说。

  一位了解此事的媒体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这次到蔚县领封口费的记者和经常到山西“吃矿难饭”的记者是同一拨人。

  这位知情者甚至注意到,这些后来被公安机关侦查讯问的记者,大都是山西籍,大都曾在山西工作生活过,然后打着北京媒体的旗号到矿上索要封口费。在《网络报》山西籍记者关键被张家口警方带走后,他的记者朋友还曾专门到张家口声援关键。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经常来蔚县索取封口费的记者在煤矿集中的地方都放有眼线,事故一发生,眼线就会将信息通报给和自己熟悉的记者,而当记者拿到封口费后,也会拿出一部分给眼线作酬劳。

  《农民日报》河北记者站站长李俊奇是从该报河北记者站通讯员耿为民处得知蔚县发生矿难的消息的,而向耿提供线索的,正是当地一名了解矿难的人。

  “瞒了有可能成功,几率也不小,不瞒就意味着倾家荡产,民营煤矿是没有政策保护的。这次之所以敢这样从上到下地瞒,是因为之前有过瞒报成功的经历。”张正说。

  2007年12月4日,蔚县黑石沟煤炭开采有限责任公司东翼井东三大巷发生矿难。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可以查到有关这起事故的报道,死亡人数为8人。

  但张正称死亡的真实人数绝不只8人,在当地矿主间流传最多的版本是死亡40多人。一些矿主甚至称,在黑石沟矿难殒命的矿工达上百人。

  另一知情人士称,国务院“7·14”煤矿特大瞒报事故调查组在蔚县调查期间,黑石沟矿难曾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此期间,涉及黑石沟矿难的矿主纷纷离开蔚县躲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新的结论。

  瞒报矿难需要打通多个环节,关键是瞒住相关官员和记者。据调查,在打点矿难上,当地很舍得花钱,不仅能封住记者的口,甚至还能让记者写出假稿。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家洼矿难发生当天,蔚县当地很多人就知道了,但不论是正规举报渠道还是网上发帖,都没有见当地人发出声音。张正称,当地很多人赚钱的渠道和煤矿相关,表面上看矿主是两三个人,但背后的小股东其实很多,当地稍有能力的人都在矿上有股份,没能力的也可以在矿上和煤场弄个事儿做。

  当地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告诉记者,以前蔚县的主要产煤地南留庄镇外地矿工占到七八成。矿工挣钱后经常会到县城消费,出租车司机就此每天都可以拉几个活儿,但自从小煤矿关闭后,现在一个月也碰不到两三个。“我们老百姓也很厌恶那些不顾人死活的小煤矿主,但这些小煤矿一旦全关了,又会影响我们的收入和生活。”

  在张正看来,所谓的瞒报其实就是一级级官员之间和官员与记者之间掩耳盗铃般的游戏。

  蔚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蔚县宣传部原来的官员纷纷被追责受到处分时,他曾有过将曾来蔚县收取封口费的记者名单曝光出去的想法,但“这个事情又会牵涉到我们宣传部,还会牵涉很多人”。

  至少有4名中央级媒体记者被封口

  本报记者 田国垒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在此次矿难中,领取封口费的记者绝大多数为真记者。一位知情者说,前来“采访”的记者都是奔着县委宣传部去的,假证有可能骗倒矿主,但绝不可能骗倒宣传部的人。

  2010年1月20日,蔚县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对前来“采访”蔚县矿难的记者,他们对记者的身份都进行了仔细核实,并进行登记。当时有哪些媒体,哪位记者来“采访”过,蔚县方面有一个名单,但这位工作人员以“敏感”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具体名单。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前来索要钱财的大多为小报小刊记者,有些还是常来蔚县“采访”的熟面孔,但在前来“采访”的记者队伍中,至少有4家中央级媒体的记者。

  相比小报小刊的记者,这些顶着“中”字头媒体的记者分外难于应对。余德洪称,“有的去北京三四次才解决”。

  此外,余德洪的笔录显示,李家洼矿难发生后,××电视台×套、××数字电视台、《农民日报》、《中国产经新闻报》等中央级媒体的记者曾前来采访,高占俊曾就此事专门向其汇报,原因是“要价特别高”。

  在已被媒体公开曝光的收取蔚县方面封口费的记者中,《农民日报》河北记者站站长李俊奇备受关注。

  2008年8月7日,李俊奇驾车前往蔚县,与事先到达的该站通讯员耿为民汇合,并到矿上进行了走访。随后,李俊奇到蔚县县委宣传部,称得到相关举报,要求对矿难事故进行采访。蔚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沈建明接待了二人,称“县里已成立调查组,情况不明,领导正忙于工作,顾不上接待。”李俊奇临走时留下名片言称要对此事进行报道。

  8月12日,为使李俊奇不对矿难进行报道,蔚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占俊、南留庄镇司法所的马俊和矿主之弟李向奎前往北京。

  电话联系后,高占俊三人与李俊奇在农民日报社附近的一家饭店见面。高提出希望李俊奇不要报道此事。李俊奇答复,“发生这么大的事儿,你们县领导也不重视,回去让你们县领导来和我谈吧。”

  8月16日,高占俊三人再次到北京找李俊奇,并再次提出“不要报道矿难”的请求。

  李俊奇在报社办公室与高占俊见面,并称“这事须经报社领导同意”。

  “请李站长给报社领导多美言美言。”高占俊说。

  “光说说能行?”李说。“那县里能做点啥?”高问。

  “不行就订两三千份报纸吧,需要五六十万元。”李说。

  高占俊以“需向县领导汇报”为由返回蔚县。

  8月23日,高占俊三人又来到北京,在请示过蔚县县委宣传部部长余德洪和南留庄镇党委书记赵锦龙后,高、李双方谈妥20万元“扶贫订报”款。高将事先准备好的12万元现金放到李俊奇车上的副驾驶座上,当天下午,又将剩下的8万元交给李。

  马俊称,“李俊奇收这20万元是以扶贫订报的名义,实际上是双方心照不宣的事儿,李俊奇是以不报道矿难为条件向我们开口要钱。”

  事后,李表示不再对李家洼矿难进行报道,也不向其他媒体透露消息。

  另据高占俊、李俊奇确认,李俊奇并未开具任何与“扶贫订报”有关的收款手续。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高占俊等3人在和李俊奇谈妥后,当天还公关了其他北京某媒体的记者。情急之下,南留庄镇镇长高峰甚至向《中国产经新闻报》的一名记者下跪。

  经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在蔚县矿难中收取封口费的《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不只一个。知情者透露,该报记者任志明和王月新在蔚县矿难中每人收取了封口费。在中国记者网“记者注销公告”一栏中可以查询到,2008年12月1日,任志明、王月新二人已被中国产经新闻报社开除。

  此外,据检察机关从祈建华、余德洪处调取的笔录显示,2008年7月下旬,祈建华接到张家口市某县原县委书记的电话,称某通讯社分社的记者想了解一下矿难的事儿,你们是不是主动汇报一下?

  接到这个电话后,祈建华马上将情况向李宏兴汇报,并建议余德洪去趟石家庄向该记者介绍一下情况,想以“事情正在调查”为由让该记者先不要来蔚县采访。

  石家庄之行,余德洪与南留庄镇党委书记赵锦龙一同,带着土特产去见这名记者,结果这名记者没有到蔚县采访矿难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