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俩“袭警抢枪者”被民警击毙后家属获赔70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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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俩“袭警抢枪者”被民警击毙后家属获赔70万的看法
作者:蔡金安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更新时间:2010-1-17
对俩“袭警抢枪者”被民警击毙后家属获赔70万的看法
蔡金安
中国的地方政府怎么啦?竟然对两个被民警击毙的“袭警抢枪者”的家属补偿人民币70万元,这是哪里的规矩?既然1月13日上午安顺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人系袭警抢而被民警击毙,那此2人就应该是罪大恶极的罪犯,而14日坡贡镇政府慷国家之慨拿出70万补偿“罪犯”家属,于法于理无据。除非是根本就没有袭警抢抢的事实,而镇政府想捂盖子,拿国家的钱为犯案民警买单,才说得通。
据人民网强国论坛16日文章《为什么政府要赔70万给两个袭警被击毙的“歹徒”?》介绍:
14日,郭永文等人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盖有坡贡镇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协议称“坡贡镇派出所民警张磊在坡贡街上持枪打死”村民郭永华、郭永志,甲乙协商达成协议,“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补偿费35万元”、“乙方必须在1月17日之前将死者安葬”、“此补偿作为一次性了结,乙方今后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民事赔偿”。协议末的甲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郭永文称,双方谈判,家属最终之所以将每家75万“赔偿”降到35万,是因为有亲戚发现在镇路口的收费站旁,四五辆大警车上坐满了警察,他们担心被强行抢走尸体。
记者电话联系镇长吴昕,其称“信号不好”挂断电话。镇党委书记罗兴平告诉记者,之所以付给家属70万,是根据县上要求,“尽快安葬尸体”,坡贡镇每年财政收入200多万元,补偿款是先向县财政借款支付。
袭警抢枪,那是重罪,被警察当场击毙,那是活该中的活该。但就是这么两个袭警企图抢夺警察枪支的“暴徒”,镇政府竟然赔给他们70万,真匪夷所思。
苍天啊!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乙方必须在1月17日之前将死者安葬”!!说明有人在害怕什么。
坡贡镇政府为何要急匆匆地花大价钱与死者家属签订“一锤子”协议,让死者速急安葬?据镇党委书记罗兴平说,是根据县上要求,“尽快安葬尸体”,补偿款也是先向县财政借的。
看来,镇、县、市在尽快息事宁人上倒是配合默契。先是市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与多家媒体独立采访目击者所得结论完全相反的内容,把责任强加在2死者身上;接下来,县里借钱给镇里安抚民心;再接下来,镇里就紧锣密鼓地与2死者家属签订协议。不签行吗?死者家属“有亲戚发现在镇路口的收费站旁,四五辆大警车上坐满了警察”,他们担心被强行抢走尸体。
事件既然还在调查中,镇政府怎么就急着让“乙方必须在1月17日之前将死者安葬”?古时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如今,怎么还有民警犯事,政府埋单的怪事出现?
百姓本来对国家的法律和行使公权力的人还抱有信心的,12日那天,村民郭永华面对派出所副所长张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的大叫,勇敢地说出“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的合法的话来,是因为郭永华相信自己是个守法的公民,法律没有“不下跪就要枪决”的条款,但他没想到的是正因为这句合法的话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手握公权力而得不到监督的张磊们,日益形成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气,守法的顺民因违拗他们的意志就成了“刁民”,对待刁民,他们自认为可以代表国家机关对其“杀无赦”,这就是其可怕的行为准则。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在善后问题上不从治根出发,只是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仕途,而力求尽快息事宁人,一味转移公众的视线,甚至掩盖真相,纵容坏人,慷国家之慨为违法者埋单。如此举措,往往打着“维稳”的旗号,实则一片私心,使公权力的诚信力在百姓眼里一落千丈,民众与政府和政法机关日益形成尖锐对立,群体事件常常一触即发。
地方政府官员、政法干警,不能整天考虑自己的乌纱帽和钱袋子,而要多从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上做文章,多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这样才会成为人民欢迎的一员。
2010.1.17
(博客:caijinan.blo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