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信任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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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信任的解体

一键发表日志 | 编辑 | 删除 松凝子 保存于2009年06月28日 16:44分类:个人日记 也谈“中国社会信任的解体及其结果” (2009-06-11)
● 周晓东   郑永年先生在6月9日《联合早报·言论》版上发表了《中国社会信任的解体及其结果》一文。笔者拜读后甚感兴趣,因此也谈一些自己的观念和看法。   郑先生首先谈到中国社会当前“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灰暗”现象,接着总结认为:“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社会信任正处于一种解体状态。”。笔者首先想从信息的传递与选择谈起。 多角度的社会观察    随着资讯科技的发展,社会现象在人们面前呈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其中更重要的是社会现象在人们面前所呈现的“真实度”是前所未有的。   这种“真实度”主要是指媒体在表述一种社会现象时,所反映出的多面性的程度。也就是说,任何媒体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的,当它在表述一件事实的时候,或多或少带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而众多的媒体就展现出事实的众多层面。    所以,当现代资讯发达的今天,一个事实或事件的出现时,我们可以发现各种媒体所表述的角度是完全不同的。你从不同的报章上获得的,还是在不同的网站上获得的,更或者在自由发表观点的论坛网站所获得的资讯是不同的。   因此,我们发现人们选择资讯的时候,很多时候是先选择媒体。我们要对一件事实有一个了解,首先我选择我所喜欢的媒体去获得,这个所谓我所喜欢的媒体,不是说“好”与“坏”,而根本是与那媒体在立场上有更亲近的关系。   当然,有很多有智慧的人,不仅仅从一个或一种媒体上获得资讯,而从更多的媒体上获得多角度的资讯事实来加以分析判断。   从这个方面来讲,现在对于中国社会当前现状的表述,媒体的表述是非常丰富的,不但中国本身的报章、网站有许多报道,其他一切关心中国情况的团体都有很多的报道。而很多以前可以遮盖的丑陋的东西现在没有办法遮盖而浮上了水面,相信还有很多没有浮上水面。   这给我们增加了解事实的途径和渠道,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因此反而歪曲了对事实的真实判断。 客观性的社会研究    我读郑先生文章中所列举的事实,很多在媒体上也都曾读到过。面对这些出现在媒体上“灰暗”现象,如果断然地就下结论说,“中国社会信任正处于一种解体状态”,似乎是有点过头了。或者说,这样的“预言”说得太早了一点。    社会的“灰暗”存在不是今天、现在中国社会仅有的事实和现象,这个基本的理论与事实我们谁也不能否定,其他的国家就没有社会的“灰暗”吗?中国社会过去就没有“灰暗”吗?对于过去中国社会的“灰暗”,如果以前社会媒体像今天这样发达的话,一部分深受其害的人一定会说,反右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比现在更“灰暗”。   我们不必去诅咒“中国社会信任的解体”,我们更应该积极务实地为中国的未来去思考、去出谋划策。   郑先生也非常积极地提出自己建设性的观念,认为“国家须重建社会共同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实际上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中国政府也朝这个方面去做。你听他们所喊出来的口号,以及最近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说明他们也做了一些事。   至于效果如何,或者如郑先生所说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如何,这又是一个立场和观念的问题了。   郑先生认为“在所有社会信任关系中,最恐惧的莫过于社会对法律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郑先生也谈到中国社会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这是一个程度上的表述,相信也不是对现实的论断,是一种对事态发展的推论。   这个推论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样的事实在什么时候发生?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据我的观察,至少目前,中国民众对中国法律还没有失去“最起码的信任”。一些中国法律大学是非常热门的,很多学生很想进去修读;中国的法律机关目前运作至少还是正常的。    我们担心这样的事实发生,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客观地去探索、去研究,而不必危言耸听。 广泛性的出路找寻   面对中国社会的种种问题,郑先生认为“现在中国的危险在于权力和资本走到了一起,并且在很多场合,权力是为资本服务的”,而解决的方式是“最重要的是加快建设有助于社会共同体重建的社会制度。”   这是一个很好建议,不过似乎还是不够完整,因为,我们还是把目光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我们对中国政府批评最多的也是“制度”,说实在话,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正确的。中国政府在“制度”所投入的,远远比外人想象的要多得多。中国单单在去年2008年颁布、实施的法律就有70多个。   因此,从制度上改善应该不是一条唯一的道路。我们还应该从其他方面去寻找出路。   笔者认为,中国政府做得最弱的一环是“宗教”,尽管政府提倡“宗教自由”,但在很多政府官员的思想观念上,还是非常落后的。基本上他们忽视了“宗教”对于社会根基建设的重要性,忽视了社会所需要的宗教关怀。   因为历史的原因,中国在“宗教”这个问题上吃过不少亏,也确实有一些打着“宗教”旗号的人士对中国进行破坏。   但是,中国政府不能“因噎废食”,在对国外“制度”考察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国外“宗教”制度的研究、学习。特别是对新加坡得学习,不但是一个“制度”的学习研究对象,更应该很好地学习新加坡的宗教制度,这样的学习才是完整的。 作者目前就读于新加坡神学院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