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要做谢才萍——胡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27:04

随着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涉黑案件的审理,一个叫谢才萍的女子频频曝光于大众视野,她是文强的弟媳妇,但她的“名声”却远远高于领导文强,还为社会奉献出一句流行语“做人不要做谢才萍”。

这句流行语让我们看到这个女人的可悲与可耻,但不经意间也有那么一丝性别歧视的意味,不知大家可觉察到。谢才萍,一个女人,居然能够涉足以暴力和男人掌权的黑社会,并且成为女老大。在男人看来,震惊之余,更觉得是可笑和荒唐吧:一个女人,凭什么呀?难道男人就应该从事黑社会这个肮脏行当吗?这个“奇”女子,在生活作风上更是挑战了世俗伦理的底线标准:包养16个男情夫。社会顿时炸开了锅,谴责与讨伐不断指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男人们对此十分不可思议也颇为鄙视:女人家家的,咋这么不守妇道啊!这算是男女平等吗?恐怕是男权主义在作祟吧。一个男人有情妇是合理的,包养十几个更为正常,那叫风流倜傥;其实世界越文明,人格越堕落啊!换作女人谢才萍,天下群起而攻之而鄙之,因此也火了“做人不要做谢才萍”这句话,那么之前和谢才萍做着类似罪大恶极的事的男人们为什么不“成就”一句“格言”呢?比如:做人不要做李洪志、赖昌星之类的呐!原因在于,谢才萍干了只属于男人该被允许做的事,走进男人势力的活动范围,公然向男人们的伦理禁区开炮了,不被骂死才怪了.这个反面对比有些不恰当,但事实就是事实。

我以为,一个真正男女平等的社会的标准是对男女价值尺度、伦理宽恕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并不是一个愤青,只是讨厌那些打着男女平等的口号,却带着双色眼镜对待男女的虚伪“理论家”,说一套干一套。我庆幸自己没有生在“女人不是人”的旧社会,那可能是男人们向往的年代吧。现在这个社会关于男女平等问题已经改善很大,但对于类似谢才萍流行语事件,我还是如鲠在喉,不是那么畅快。譬如:既然女人举行选美比赛,为什么很少有男人选美大赛?很多女同胞对此十分热衷,她们殊不知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性别歧视:男人将自己的审美情趣甚至是病态的、威望感凌驾于女人身上。瑞典的女人们就先知先觉,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而把时间放在有意义的事上,从不参加选美。有点扯远了。还是回归谢才萍事件吧,这句流行语恐怕是男人们对全天下女人的建议吧,还说什么“做人不要做谢才萍”,试问男人们会认真务实的履行这句“人生格言”吗?还不如坦白些,直接就写成“做女人不要做谢才萍”,玩什么文字游戏啊!不过有谢才萍这样的女同胞,我也十分惭愧,希望女人们自尊自爱些,不要像她一样,在男女没有彻底平等的前提下,还是安分一点。任何时候都应该明白,女人羞耻的观念,要高于一切男人。女人若抱定“人尽可夫”的心,女人人格永不能提高:女人求美之心,若甚于求学,女人的人权也永不能提高。

我的观点是有些偏激,你可以说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在男权当道的社会,还是均衡协调一点好,女权种子也发点芽吧。我并不是通过这篇文章为谢才萍辩解,以女人身份自居使她获得社会同情或者宽恕,不是就事论事。对于这种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人,无论男女都不能姑息,而应给予严惩。一个女人要想干出点成就,不如像任长霞学学,同样走进男人势力范围,但口碑却不经相同。我只是通过她这样一个比较反面极端的例子,阐述一个不争的社会事实罢了:同时希望大众在对待敏感道德问题时,不要总理所当然的把天平倾斜于男人,却过分苛责女人,一样松绑那又如何。那句流行语,本身提的也不恰当,有失公平,让我很不舒服,我有权推翻这句扯淡流行语的权利。

最后奉劝那些胡扯的人们,读读波伏娃的《第二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