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收藏的“叛徒、内奸、工贼罪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44:42
——《我的“文革博物馆”》之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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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份《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罪证》,乃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决议的附件,我收藏已经40年了。

    这份本应事毕就要上缴的“中央文件”,为何会在我的手里呢?

    1968年10月,我仍在学校,将要分配离校。我本来于1966年高中毕业了,然而,“文革”来了,我们被裹挟其间,…….转眼间,两年多过去了。

    这时,北京传来消息,“伟大”的“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了,全国人民自然又是“热烈庆祝”、“坚决拥护”。当然,还要“积极学习”。

    这次全会,通过了一个决议,就是“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当时发下来学习的,除了《决议》,还有这份《罪证》。

    主持学校大政的,是军训团。而此时军训团,只剩下一个负责人(称干事),两个兵而已。这些士兵,是农村兵,文化素养不高,加上混乱的时势,于是就有机可乘了。

    我忽发奇想:离校在即,何不留下一份做纪念。于是先是藏匿,并预先准备好说辞,万一被发现就推脱被杂物压住了。后来竟无事发生,遂占为己有,这一藏就是四十年。

    下面是这本“罪证”的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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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当时“全国人民”如何欢呼“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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