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抽薪:土地出让金上缴中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15:30:45
摘要:国有土地的出让,应该是中央财政的收入,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将它纳为己有。

    贺铿 著名统计教育家与经济计量学家。曾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现为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有土地的出让,应该是中央财政的收入,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将它纳为己有。

    土地出让存在大漏洞

    南都:最近拆迁话题愈炒愈烈,法学家发表的意见已经足够多。这次想请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看这个问题。你对拆迁的关注点在哪里?

    贺铿:现在各地都在利用土地,使其成为自己财政收入。在各个地方之间,存在不公平现象,有一些城市在土地上受了很多益,据说有的城市受益八百亿到上千个亿,但有的城市不但受不了益,而且为了引进项目,还要在财政上支出很多,因为你一个项目过来,我就在土地上给你一笔优惠,没有让投资者在买地上花多少钱,是赔钱的。

    为什么有的城市可以利用土地换那么多钱而不交给中央,这公平吗?从法律上来讲,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国有土地的出让,那就应该是中央财政的收入,而不是地方财政的收入,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将它纳为己有。我一直是这么看的。

    南都:地方政府的逐利冲动,是当下拆迁大跃进的一个根源。如何看待这种冲动?

    贺铿:有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经营城市”,为了把土地价格炒得高高的,为了它的财政收入,做得很积极,把一部分城市的房地产炒得很不正常,这个谁都看得很清楚。这样搞下去,房地产是要出问题的,因为二三十年来世界各国的金融危机都是由房地产引起的,我对这些地方政府把房地产推到一个很不恰当的位置上来,是很担忧的。

    南都:从经济学成本收益的角度来分析,我们看到这几年拆迁的恶性事件非常多,但是真正受到处分的很少,也就是地方政府违法的成本很低。至于收益,我们且不谈幕后的官商勾结,就从明面上来讲:土地出让金、形象工程……大拆大建的收益实在很大。这样的成本收益,刺激了各地官员的拆迁行动。

    贺铿:非常不正常。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查处的要查处。地方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其他的地方找不到钱了,既然土地出让上有这么一个漏洞,我可以用土地去换钱,我干吗不去换?但问题是,土地既然是国有,就不能任地方上这么去做。

    就是中央一句话

    南都:这听上去是个釜底抽薪的办法,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全部上缴中央,地方就没有动力再这么大拆大建了。

    贺铿:那就好了。那样,地方政府就为中央政府把地方的土地公平地交易出去就行了,不要为了自身的利益去把它拿去炒。土地该值多少钱值多少钱。我一向就主张限制地方政府炒地,限制的办法就是把土地出让金让国家收了。

    南都:你所在的全国人大财经委,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的改变上发挥作用?土地出让金上缴中央存在什么阻力么?

    贺铿:很多人对此有共识。政府的职责就是服务或者就是管理,没有必要在土地上做那么多文章,经营城市的问题是商人的问题,政府干吗搞经营?所以说,拆迁的问题,土地转让的问题,各种各样的问题,反正我都不是站在地方政府一边。我希望我们各地政府回到自己政府的位置上去,不是政府干的事情你就别干了。我觉得把土地出让金缴给中央,地方政府的那种投机性的投资冲动就没有了。

    土地出让金归国家财政收入,这有法理依据,不用立法。土地是国有的,不是地方的,既然是国有的,中央把土地出让金收了不就完了吗?合理又合法。就是中央一句话的问题。

    采写:本报首席记者 韩福东 实习生 周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