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40:54
大清日报社论:坚决打击白莲教
自从我朝入关主政以来,国泰民安,人民丰衣足食。然而近年以来,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组织了白莲教,他们利用民众的愚昧,大力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到处敛财聚富,吸引了大量愚妇村汉。他们通过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挑唆煽动等手段,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扰乱社会,制造了多起犯罪案件。这已不单纯是一个迷信组织,已堕落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邪教,他们聚集皇城,多次冲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已危及我大清朝政权稳定。为了大清朝的长治久安,为了杜绝以后有更多的类似组织向朝廷要求政治权利,破坏我大清的八旗专政制度,破坏五千年来源远流长的有中国特色的愚民政策,破坏自粉碎维新暴乱以来的安定团结的大好政治局面,根据大清“动乱勘乱法” ,朝廷决定取缔白莲教,由军机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各行省组建“白莲教洗脑中心” ,对白莲教分子集中教育,使其改邪归正,帮助受骗上当的“白莲教”练习者摆脱邪教,恢复正常生活。。对于屡教不改的牯恶分子,各省提督可酌情动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从精神、肉体上给予打击,把罪恶消灭于襁袱之中。各地学府必须组织衙门人员、秀才、开明绅士
认真学习朝廷决议,认识到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思想斗争,并必须表明自己的思想立场,向大清朝宣誓效忠,不准宣扬宽容、自由、权利等有害思想。各省臬司衙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对白莲教部分顽固分子施以重典,对部分立场不坚定受蛊惑较浅的教众要进行帮教工作,要打击一小撮挽救一大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绝大多数被蒙敝的白莲教分子感受八旗主义旗帜下的皇恩浩荡。
我朝是认真贯彻法律精神的法制国家,任何组织、任何个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朝廷依法取缔“白莲教”,完全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使人民群众免遭邪教的毒害。依法惩处从事犯罪活动的“白莲教”邪教组织,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并不是因为其危及政者的利益,而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那些至今仍执迷不悟的痴迷者,应该清醒了。任何以身试法继续在地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白莲教”分子,最终只能在大清朝八旗专政威力的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